一个业主委员会主任的几点体会!

(第二届自管小区交流会会刊用稿)作者:范长江

2017年笔者搬入已经建成8年时间的郑州市福泽门小区,才发现这个当年的高端小区已经千疮百孔,破败不堪:瘫痪的消防和随时脱落的外墙瓷砖,时刻威胁着业主的生命;遍地的违建,裸露的荒地,脏乱差成了小区的代名词......

业主的自救行为屡遭破坏,业主大会始终无法召开,业主委员会更是无法成立。和大多数小区一样,遇到的问题无怪乎是一盘散沙的业主难以组织,前期物业的阻拦不配合,相关部门的不作为......

恒产者有恒心,经过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借助《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机遇,加上社区街道相关开明领导的支持,齐心的业主打破了前期物业的恐吓威胁,瓦解分化,硬抗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暴力威胁”,驱除了“黑社会”性质的物业公司。于当年的7月份成功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开启了全新的业主自治模式,当然了,也顺便收回了本属于业主的千万资产,包括不限于物业用房,地下空间等等。笔者有幸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于内忧外患之际,外有开发商及其物业公司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围剿,内是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撕裂严重的业主群体,加上百废待兴的家园需要建设,身无分文的业主委员会如何生存,如何发展,如何建设家园,成为了面临的难题。

“安全第一,平稳过渡”成了业主委员会的第一个选题,安全责任大于天,优先解决小区各种安全隐患,修复监控,补充消防器材等等。接下来“提升品质,构建和谐”。业主委员会没有按照维权的思路运行,暂时搁置了维权和诉讼,致力于解决遗留问题和内外部形象的树立,要让业主内部认可“业主委员会不是一批人站起来打倒另外一批人”,要让社会各界重新认识业主委员会,不仅仅是个维权的群体。

业主委员会成立于多方博弈之中,业主委员会更应该生存在各方妥协之下,平稳过渡,多方共赢,恢复安定和谐,幸福休闲的生活状态才是业主所需,亦是各方所需。

历经三载,福泽门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活了下来,和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一同建设家园,服务业主,联合打造“阳光共管”的业主主导型物业服务模式!共同提出了“物业公司尊重业主权利权益,业主尊重物业公司服务”的口号!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的进行小区的业主信任再造,小区文化活动再造......

信任再造是基础,城市的大规模扩建,大量商品房小区的兴起,大量农村人口涌入了城市,打破了传统的乡村居住模式,也打破了传统的乡情信任格局。缔造全新的小区信任,包含业主之间的互信,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互信,业主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互信等等,才能让小区充满活力,充满生机。小区善治过程中各方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和日常事务成为了信任的基石。联合多方举办的各类性质的社区文化为小区的发展注入了灵魂,治安多发,信访不断的小区终于成了各界关注学习的榜样。虽然至今有很多遗留问题存在,各方亦努力

这期间,笔者也广泛的开展了各个小区间的横向交流,学习探讨,见到了太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难,亦目睹了更多的业主委员会的瘫痪解散。中间也曾有很多思考,甚至考虑后工业化时代,区块链时代,从效率和技术上来看,业主委员会制度有很多不足之处,但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故针对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写过很多短文。当然了,很多各地学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在为此付出。接到《全国第二届业主自管小区经验交流大会》的邀请,谈点业主事务方面看法,深感责任重大,不敢进行乱讲,更谈不上经验(只是有些许经历),这里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何做的聊几点心得,亦算是对业主自治领域创新者谈俊先生的致敬和对大会的支持。

当然了,每个小区的情况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这里仅仅结合自己的过往经历以及沟通过的小区,做个简单的探讨,抛砖引玉。

一:活下来,这个大家很容易理解,只有业主委员会活下来,未来才有希望,这方面也是很多业主事务方面的专家学者所能达成共识的。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处于几乎瘫痪状态,更谈不上以后了。业主委员会成立即瘫痪或解体的小区并不少见,空留遗憾,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多学习。业主委员会能活下来并不容易,因为很多人并不真正明白什么是业主委员会,甚至包括业主委员会成员,当然了,不懂很正常,因为大家并不是天生就是做业主委员会的。怎么办?多学习,向成功的小区学习,向法律法规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迷茫更多的是因为不懂,不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不懂得如何运行业主委员会,如何依法依规开展有效工作。

三:善博弈,懂妥协。小区就是一个微缩社会,各种利益错综复杂,如何处理考验的不仅是智商,也是智慧,更是艺术。维护业主公共利益,不是一句空话,更多的时候也需要斗智斗勇。特别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在非常情况下的成立,势必造成了业主群体的撕裂,急需要的是协商,妥协,寻找一条利于小区发展之路,发展建设才是小区业主之期望,和谐稳定才是社会之期盼。

四:听民意,靠法律。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来自业主大会,说白了,就是业主才是业主委员会的坚强后盾,无论到任何时候,都不能侵害业主利益。凡事多和业主代表沟通,协商。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种规范文件去做事。小区如何对小区建筑资料和档案如何获得等问题,也是建议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去相关部门调取,特殊情况下的可以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申请。民意和法律是业主委员会生存的两大靠山。

五:公开透明,多方认同。业主委员会要做到公开透明,就要从财务开始,开设以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为主体的财务账号,做到钱帐分明。公开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和联系方式,定期召开线上或线下交流会,经常性的公布业主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工作内容等等。同时积极的寻求社区的协助和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努力处理好各种内外关系,力求多方认同。

多元化的社会,多元化的参与,多元化的共治,美好的家园建设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再次感谢在社区善治道路上付出的每一位社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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