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与疾病关系(1)

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虽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总括起来不外乎病邪作用于人体引发损害和正气抗损害这两个方面的矛盾斗争过程。正邪相搏是疾病从发生、演化到结局的病变过程中最基本、最具普遍意义的病理变化。体质作为个体在生命过程中相对稳定的特殊状态,必然也贯穿于疾病的整个过程。
“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叫根据。”也就是说,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作为一定条件下人体运动规律,疾病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种种差异,其根据就在于人体自身的特质,即体质。体质与疾病两者相比,人们常将体质喻为画面上的“底色”或“背景”,将疾病喻为画面上的“图像”或“前景”,疾病总是发生在体质这一“背景”之上,体质的差异性决定着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预后上的差异,成为制约和影响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基本要素。而了解这种体质间的差异性,探讨体质类型与疾病的关系,有助于全面认识疾病、整体把握疾病,为实现个体化诊疗提供必要的前提和依据。
一、体质与发病
发病即疾病的发生,是疾病的起始阶段,标志着人体从健康状态进入病理状态。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是否导致疾病的发生,取决于邪正双方的力量对比。中医发病学认为,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在依据,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病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虽然有着重要影响,但一般只起诱发、激化、加重疾病等作用,机体正气对疾病的产生发展大多起着主导作用,影响着疾病的性质、转归和预后。体质就其表现特征而言,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气的盛衰状况,是疾病发生与否和疾病过程中表现出种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同一致病因素或同一种疾病,由于患者体质的差异,其临床表现、证型各不相同;不同疾病,由于患者体质相同,其临床表现、证型亦可大致相同。正是这种体质的差异性决定着个体对某些病邪的易感性,以及感邪后发病与否和发病的倾向性,特禀质影响着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一)体质与正气
中医学认为,正常生理状态下,动态平衡的维系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邪气,—是正气。疾病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人体内环境从生理动态平衡向病理异常的转化。疾病的变化发展就取决于邪正双方斗争的结果如何,正胜则邪却,邪胜则正抑。这里“邪”是对作用于人体的各种致病因素的总称,亦即发病学中的外因,它既包括由体外侵入人体内部的致病因子,如六淫、外伤、戾气、虫害、自然环境等,又包括机体内生之情感、饮食、起居、房劳、宿疾等对机体造成危害的原因。这里的“正气”是指机体对多种致病因子侵袭的抵抗力和维护、调节机体本身内在生理动态平衡的维护能力和对外界环境改变的适应力。这种能力的获得有先天遗传因素,也有后天不断获得因素,它具有稳定性,但同时也具有可变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变化。可见,正气是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泛指人体正常的生命物质和功能活动,以及基于此而产生的各种维护能力,包括自我调节、适应环境、抗病祛邪和康复自愈等能力,是人体生理功能状态的总称。正气的旺盛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精气血津液等精微物质的充沛。二是脏腑生理功能的正常和相互协调。因此,其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精、神、津液、营卫气血、各脏腑经络之气等的活动状况均属于正气的范畴,任何一种物质不足及功能低下均可以称之为正气不足。故正气实质上是人体精气血津液和脏腑经络等物质与功能状况的综合体现,是对整个人体生命物质及其功能的高度概括,正气的强弱是人体健康与否的决定因素。
体质是机体在先天遗传和后天获得的基础上,在其生长发育过程中形成了代谢、功能与结构上的特殊性,并表现为心理相关性,是指人类个体在生命过程中,人群中的个体禀受于先天,受后天影响,在其生长发育衰老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人体个性特征。它通过人体形态、功能和心理活动的差异性表现出来,脏腑经络和精气血津液是体质的生理学基础,体质实质上是因脏腑经络、精气血津液的盛衰偏颇而形成的个体特征。体质与正气均是精气血津液盛衰和脏腑经络结构与功能的反映。由此可以看出,机体的体质状况与正气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决定人体发病与否的是机体正气的强弱偏盛,致病邪气的有无盛衰,而一个人的正气强弱取决于机体的体质状况。也就是说,正气是人体体质在机能状况功能活动方面的一种反映,人体正气盛衰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体质的功能活动反映出来。它所依赖的生理基础就是体质研究课题组通常所说的隶属于体质的生理素质,即构成人体,维持人体各器官组织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
人们常常将体质与正气相提并论,体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正气的盛衰偏颇。体质强者,抗邪、祛邪、调节、修复能力强,不易感邪发病;体质弱者,御邪抗病修复能力差,易感邪发病。然而正气作为对整个人体生命物质及其功能的高度概括,重在“能力”的差别,只有强弱之分,而无类型之别;而体质是对人体生命活动现象整体表现特征的概括,即对人身心特性的概括,重在“质”的差别,既有强弱之分,又有不同类型的划分。因此,体质不但决定了发病与否和修复、调节能力的强弱,还决定了发病的倾向性及疾病的病性、病位和病势。
(未完待续)

节选自王琦《中医体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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