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暴躁?心慌气短?潮热盗汗?更年期这道坎儿,得这么过!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世界更年期关怀日”。
提到更年期,相信小伙伴脑海里呈现的一定是不怎么美妙的画面……
火山爆发……
歇斯底里……
不可否认的是,更年期出现的盗汗、潮热、心悸、胸闷、情绪异常、月经紊乱等各种不适确实给女同胞们带来了很大痛苦……
毕竟,身体极度不爽利的情况下,还指望老阿姨对你和颜悦色?
不存在的!
究竟什么是更年期?
更年期有治么?
这个可以有!
首先咱们来了解下什么是更年期!
更年期,确切地说是更年期综合征,又称围绝经期综合征,指妇女绝经前后出现性激素波动或减少所致的一系列以自主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伴有神经心理症状的一组症候群。
更年期综合征中最典型的症状是潮热、盗汗。
更年期综合征多发生于45~55岁,90%的女性可出现轻重不等的症状,有人在绝经过渡期(40岁以上的女性在10个月之内发生两次相邻月经周期长度≥7天的变化)症状已开始出现,持续到绝经后2~3年,少数人可持续到绝经后5~10年症状才有所减轻或消失。
更年期除了“苦熬”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
有一种更年期药物治疗叫做“绝经激素治疗”!
纳尼?
激素?
安啦!
不是地塞米松、泼尼松那些糖皮质激素!
这里所说的激素是雌激素和孕激素。
雌激素和孕激素类药物都包括哪些?如何选择呢?
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药物哦!
处于绝经过渡期的患者A,该时期主要需要处理的是卵巢功能衰退过程中引起的月经问题,宜选择地屈孕酮、黄体酮等单纯孕激素药物进行治疗。
已经将子宫切除的患者B,宜选择单纯雌激素药物如戊酸雌二醇片、结合雌激素等进行治疗。
出现月经紊乱、焦虑的症状的患者C,主诉期望月经持续,宜用药物模拟生理周期,在服用雌激素的基础上,每月加用孕激素10~14天。
出现月经紊乱、心悸、胸闷等症状的患者D,主诉期望不再来月经,宜选择雌激素、孕激素联合、连续服药,如替勃龙片。
绝经激素治疗什么时候开始?
在出现月经紊乱并伴随潮热、盗汗等相关症状时就可以服用相应药物进行治疗啦!
一般治疗的时间为绝经10年之内或60岁之前,比如患者X在45岁出现绝经现象,应服用相应药物至55岁,55岁之后不再服用,否则会增加罹患癌症的风险;患者Y在52岁出现绝经,应服用相应药物至60岁,60岁之后不再服用,否则会增加罹患癌症的风险。
注意!
患者一定要在出现明确的月经紊乱和其它相关症状,并且排除已知或可疑的怀孕、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已知或可疑的乳腺癌、性激素依赖性恶性肿瘤、近6个月出现的血栓等疾病后,才能服用相关药物进行治疗。
药物剂量怎样确定?
关于治疗更年期药物的剂量,记得最小原则,即选择能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不能随意增量,以免诱发血栓!
药娃温馨提示:
亲爱的小伙伴,更年期肿么破,你,get到了么?
本文由医院药学部主管药师鲁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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