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湘潭疾控发布关于做好春节疫情防控工作的特别提醒!
入冬以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我市疫情防控再次敲响了警钟。春节期间,自外地返潭人员增多,市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较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以下特别提醒:
市民须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商场、超市、市场可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个人应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家庭私人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节日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向社区及时报备,严格落实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 7 7”政策,对已实施14天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返乡的人员,继续做好7天居家隔离 7天社区监测 三项采样检测(采集鼻咽拭子、粪便标本进行核酸检测,采集血液进行IgG、IgM抗体检测),确保不发生境外输入性疫情。居家隔离人员应配合社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出行出省,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错峰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举办会议、聚餐等活动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活动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100人以上的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承办单位和承办场所应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落实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
景区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8日
来源: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里是湘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