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春秋: 改变一生的拿错骨至鸡心——吾舅小传(作者 张相义)
吾舅,外祖父之养子也。
公元1942年春,豫奇旱。是年夏,田园龟裂,赤地千里,二麦无收,饿殍遍野,民不聊生。母携其姐弟俩自开封乘火车沿陇海线向东求生,至碾庄站。母视其骨瘦形销,气息奄奄,久之,予一白馍、一瓢饮含泪曰:“儿,勿动,吾母女乞食即还。”肯首,舅狼餐虎噬,旋食毕,候母未反,竟睡去。醒,寻母无果恸哭,良久,拭泪,漫无旨行。
前视,一村落,恒行之,适逢一妇,问由及所从来,具答之。妇遂引至吾外祖父前,时,外祖父年老膝下无男丁,视其枯瘦如柴,虽疑难养,怜之,终收其为子嗣。巧与外祖父同姓,未改姓名(刘兴达)。自此,视之己出,教习礼仪农事,唤随左右。
吾舅善忠勤俭。
民国三十七年,淮海大战,时舅虽为孩童,敢冒死为父母及难民寻食求生,乡邻均受其惠。战后,地遗弹骸,舅拾玩之,爆,伤其右臂,断四指。公背至碾庄求吕三医,三术庸,拿错骨至鸡心,自此体残终生。
外祖父母年老,舅扶持出入谨慎,奉食饭药无怨。生有养,死有祭。
吾舅虽独手。一生辛勤劳作,无酒、烟、赌等恶习。常为乡邻井中捞桶等琐事不烦,相邻感之,公元1968年,众援其建新房两间,吾母做主,聘智障舅母,后生两男一女,吾母助之抚养成人。
舅日粗茶淡饭,劳作不辍,又加身体羸弱,终因积劳成疾于公元1988年终。享年57载。
吾舅临终遗金800,托吾母为长子建房娶妻,以传后人,抚养女及幼子成人,关照智障舅母。
积年,舅母亦病逝,两子及女均成家立业,衣食无忧。舅父应无憾于九泉。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