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向晨:重新发现被现代社会遮蔽的“家庭”价值

“家”在人类进化与社会发展中起着巨大作用,恩格斯在《家庭、国家、私有制起源》中刻画了“家”在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重要作用,确实“家庭”在文明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家”普泛地在人类文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与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独特贡献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不仅重要而且更为自觉,并基于“家”文化而发展出一种蔚为壮观的文明,因此“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更具一种本体论地位。

中华文明绵延不断、源远流长,这与中国人强调“家”的文化息息相关,这也是我们应该为之骄傲的文化力量。

“家”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有着各种形式,并在各个文化传统中形成了自己的“家”理念。但是,“家”在现代文化中却饱受质疑,现代原则在根基处与“家”的核心价值有相抵牾之处,因此“家”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会时时被遮蔽。

事实上,“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位置,中国文化不仅重视“家庭”而且重视其在社会秩序结构中的深远意义,中国文化讲“修齐治平”,其实都是围绕着“家”的理念来展开的。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并没有唯一的位格神,其对于生命的创生,不朽的追求以及伦理的诞生都与“家”’息息相关。中国文化传统信奉宇宙间大化流行,生生不息,落实在生命意义上,就表现为对于生命之连续性的高度重视。

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从而体现为一系列基于家而发展出来的德性:亲亲、孝悌、仁爱而泛爱天下,“家”成了中国文化意义与价值的发源地,既是社会的最基本组织,也是精神的安放之地,“家”也成为中国人理解世界的基本模式,人们经常讲天地父母,四海一家,环宇之内皆兄弟,由此而形成一个“温暖”的世界。所以,“家”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扮演着一个其他文明所没有的关键角色。

每一个社会都有其核心的德性系统,在古希腊是“智慧、正义、勇敢与节制”,今天的西方议事大厅内,四个顶角上依然矗立着这四尊女神。在基督教中,最圣神的德性是“信、望、爱”,通过信、望、爱建立起与上帝之间的根本联系,你的期待、你的拯救与慰藉都在于此。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最根本德性是“仁义礼智”,但孟子却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

由此可见,“仁义礼智”这些德性的根本都是从“家”出发的,也都可以追溯到家的基本结构。也因为这个原因,孝成为了“德之始”;孝也被称为“仁之祖”;因此,《论语》中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由之我们也能够理解为什么“孝”成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根本德性。尽管基于亲亲,基于孝悌的仁爱,有其局限性,也就是儒家常说的“爱有等差”。我们常常只记得“爱有等差”,但忘记了“仁爱”的另一面,那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也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非常强调的“推及”思想,这是“仁爱”精神中最为重要的面向,因此,中国文化一直强调“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最终乃至“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由此建立起整个社会的价值基石。

基于“家”的文化,中国文化的超越精神也与“家”息息相关。在我们“慎终追远”,祭祀祖先中,我们超越了日常的生活世界,以此来寄托自己的情感,追寻自己的来源,告慰祖先的神灵,对往昔的尊重成为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方面,这也是”亲亲”之情的一种升华,是人们内心深处报本情结的释怀,也是对未来世代寄托的希望。“家”不仅是生活场所,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发展出异常复杂、悠久的各种“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有着非常繁复的姓氏文化,在姓氏中标识出在家族与世代中的长幼次序;在人们的相互称呼中表达出礼节文化,在死后的谥号中惩恶扬善,在行避讳中表达社会的秩序。在中国文化中也有着最为复杂的亲属关系的表达,亲属称谓分得很细,内外有别。尽管其中很多内容在现代社会需要重新检讨,但反映出中国文化对于“家”关系的特别重视。

“家”就是一个小世界,在家庭之内协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伦理行为的规范,维系世代之间的精神纽带,父母的言传身教,子女的耳濡目染,这些家门内的德性规训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由此在中国文化中培育出世界上最为丰富的“家教”传统,从颜之推作为“百代家训之祖”的《颜氏家训》到朱熹的《朱子家训》,从司马光的《家范》到曾国藩的《家书》;各种家训文化异常丰富,中国文化强调通过“家”来铸就一个完整人格。

“现代”与“传统”并不是一个虚假问题,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种现实挑战。xx中国文化传统何以面对现代社会?能回答好这个问题,也就可以在现代生活中摆好“家”的位置。新文化运动倡导个体自由,个性解放,这是有积极意义的。

在中国历史上,承习下来的“家文化”确实多有对“个体”的抑制与束缚之处。从家的角度看,个人并非一独立“个体”,首先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就意味着他在家中是有着各自的角色,夫妇、子女、兄弟、姊妹等,在这种称谓中就饱含着某种伦理责任。因此建基于“个体”的现代社会一定会对“家”有某种排斥的动力。

英国法律史学者梅因曾说: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差异就在于个体与身份的差异,就在于个体与家庭的差异。确实如此,在西方近现代哲学家的精神历程中,充满了如何确立与建构“个体”的思想内涵,在其中,对于“家”的批判与重构似也成了应有之意。近代哲学普遍用契约论来解读家庭,以契约来解读夫妻关系,更有甚者是以契约来解读父母与子女关系,这对于强调父慈子孝的中国文化来说是极为陌生的。思庐edit

即便是黑格尔也反对这样解读,在他看来,夫妻之间不仅有情感,不仅有契约保障,更重要的是,建立家庭是一种伦理关系的确立。一点非常关键,但现代思想普遍是以“个体本位”来理解家庭,这导致了现代社会的家庭极为不稳定,极为松散。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社会建构的个体基础与家庭之间的内在张力。

但是,这样的叙事只看到了个体与家庭的一个面向,从另一个维度来看,每一个“个体”都是从“家”中诞生的,健全的人格往往依赖于健全家庭的培育,因此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训”的第一原则就是如何教育子女,“家”不再是一个自然的生存与繁衍的样态,亲亲之爱也不只是自然的情感,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文化”首先是一种教育,教育子女最重要的就是家长的“自教”,“身教重于言教”,因此“家”才是家庭成员“人格”教养的最初环境,并会影响到每一个“个体”终身成长。

无论是在健康家庭中的成长,还是在健康夫妻关系中的相互依靠,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特别强调一种和谐的家庭文化对于“个体”发展的巨大意义,“家和万事兴”这条原则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黑格尔很早就意识到:一方面,现代社会是以个体为本位的,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个体又前所未有地脆弱。自启蒙运动以来,尽管在理性上强调个体的独立自主,但在情感上,每一个“个体”还是有所依恋,年少时对父母的依恋,成长时对爱情的追求,家庭中对子女的期待。

也就是说,现代社会中,我们除了强调个体自由、平等、独立之外,现实中的“个体”还有另外一面,“个体”需要温暖的环境,心灵需要慰藉与关爱。在现代社会批判家庭这个表象背后,则是对于家庭深深的依恋。

因此,黑格尔不同于其他的西方哲学家,在现代社会的个体主义原则之外,他特别强调现代世界中的伦理生活。当代德国哲学家霍奈特也深刻地意识到,在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中,只是把“家”看作一个给定的结构,对于“家”在现代社会的政治-道德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着极大忽略,他觉得我们要重新认识家在现代世界的意义。

对于西方社会来说,现代社会强调个体,其所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可以通过自身的文化传统来加以补救的。比如说,通过基督教传统,在现代个体感到脆弱困惑的时候,给与精神上的安慰,给与拯救的应许。

按照某些哲学家们的预测,在现代社会,宗教消亡是迟早的事,事实上,宗教却继续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根本就在于人性中有柔软与脆弱的地方,宗教在此大有用武之地。在中国文化的主流传统中,并不特别强调宗教性意涵,《论语》中也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在这种文化传统中,人性的脆弱柔软之处该如何得以慰藉呢?在最广泛意义上,“家”担负起了精神慰藉的作用,“家”在现代社会也依然起到避风港的作用。

在现实中,“家”在中国的现代生活中就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护作用。就改革开放以来,各种社会变革,不可避免地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与冲击。从最早的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就是从重新尊重“家庭”的利益开始的,乡镇企业也多是靠家族企业起家;大规模的企业改制所造成的下岗失业等状况,何以没有掀起巨大波澜,家庭起了社会福利与保障的作用;眼看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对于社会必将形成巨大影响,在社会养老不到位的情况下,家庭又将起到根本的保障作用。

在现代中国,传统的家文化一次又一次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保障着社会的稳定,同时也寄托着精神上的追求。我们要在现代社会安身立命,家是我们获得依靠的最基本单位。在现代语境下,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家”文化抛弃,而是要明白在现代社会“家”的原则何以会被消解,“家”又何以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需要重新确立“家”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当然,“家”的再次确立必须面对现代社会的新条件,需要在尊重每一个个体的条件下重建现代的家文化。

在现代社会由于自身逻辑,对于“家文化”的建设多有隔阂,这是造成我们今天不能很好地正视自身文化传统的重要原因。但是,建立一个健康的现代社会,就一定要借助某种文化传统的制衡。思庐edit

托克维尔曾说:“法律虽然允许美国人自行决定一切,但宗教却阻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西方社会借助其自身传统,形成了制衡现代文化的内在机制。

今天,个体主义思想也在中国到处盛行,甚至还谈不上是一种经过反思的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更多的是一种自发性的自我主义(egoism),这给中国文化传统带来极大冲击,“家”文化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一种家的形式,一种家的本能。此,我们急切需要在现代世界尊重“个体”的前提下,建立一种真正尊重“家”的现代文化。

“个体”与“家庭”并非截然矛盾,传统的家文化固然抑制了个性的成长与发挥,但“家”也给个体的成长带来了最初的动力和环境,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将之转型。

黑格尔批判婚姻不能只建立在爱情之上,在他看来,个体的情感是非常不稳定的,如果我们只强调爱情,事实上是很难保障婚姻,婚姻除了情感与契约之外,关键还是一种伦理关系,相互之间是有着很强的责任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就是如此,有亲情,有德性,还有相互之间的责任;这正是中国文化最为看重的地方。

由于没有在现代环境下,对自身文化传统的高度反思与总结,“家”文化在现代中国就开始不断地瓦解。我们徒有家的形式,却没有真正形成一种现代的家文化,离婚率高企,单亲家庭,独生子女心态,祖孙三代矛盾,家庭文化极为单薄;放眼整个社会,有着各种的家庭不稳定,留守儿童,民工的露水夫妻,乡村的空巢,这些对中国文化所珍视的家文化都形成了重大冲击。

我们需要在现代社会的条件下,重新形成新的家理论,反思中国文化的精神实质,发现“家”在现代世界的价值,尊重“家”作为人类生存、繁衍与发展的基本机制,在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形成现代的“家风”、“家教”、“家训”,让我们在自然血亲之外,对“家”充满真正的敬意与感激。

其实除了在礼俗上,现代中国可以对传统加以损益,创造新的礼乐之外;在现代制度层面,我们也完全可以建设一种更加尊重“家”的现代文化。很多国家的婚姻法对于“家庭”都是非常重视的,并给与足够的保护;很多国家在税收方面采取个人与家庭区别对待的立法,充分尊重作为家庭成员所担负的责任。我们还在争论“亲亲相隐”的问题,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在法庭上都有亲属的证人回避制度。

在养老,在教育,在户口,在住房,在丧葬,在祖先祭祀,以及国家节日等等很多方面,我们都可以建立其更加尊重家的现代制度。在这方面,现代中国还有很多可以做的地方,也有很多可以充分挖掘的文化和历史的资源。作为中国人,我们有责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建立起更加尊重家庭价值的现代制度。

“家”对于中国人而言,不单单是一个小家,还是自己的家乡,还是自己的祖国。让现代中国人在“家”的意象中安身立命。“家”是中国人理解世界的起点,是伦理的诞生,是陌生人社会的家园,也是慎终追远的寄托。

中国人习惯以“家的眼光”来看待社会,看待国家,看待世界,中国人也是以“家园”的眼光来理解自然,理解我们所生存的世界。我们要重新在现代世界中恢复“家”最为丰富的意涵,让我们来认真地对待“家”,“家”应该是中国文化在当代最有生命力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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