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引导开展1项贷款业务,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要求稳妥有序进行
农业农村部网站9月29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293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目前,央行正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以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冯乐平代表提出了《关于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快速发展的建议》,其中提出应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
对此,农业农村部在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后答复表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服务农业农村发展。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综合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增加三农金融资源供给,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一是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要求各试点地区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
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明确土地经营权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
二是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
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动金融机构开展厂房和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缓解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完善确权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等相关措施,简化贷款程序,降低农业综合融资成本,扩大林地生产经营。
2021年一季度末,林权抵押贷款余额741亿元,较年初增加15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促进农村资源要素流动,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