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责任可以免除吗?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责任可以免除吗?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

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

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Article 590. If a party is unable to perform the contract due to force majeure, its laibility shall be partially or wholly exempted in light of the impact of the force majeure, except otherwise provided by law. The party who suffered the force majeure shall notice the other in time its inability to perform the contract so as to minimize the losses possibly caused to the other party and the proof shall be provided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limit.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If force majeure occurs after a party has delayed its performance, such party's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shall not be exempted.

“不可抗力”原合同法有明确规定,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估计民法典后还会沿用这个规定。这是原则性规定,不会相差太远。合同中多有专门的约定并列明了具体的如地震、海啸、洪涝、流行传染病等。

并非所有的不可抗力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并非不可抗力都会影响到所有的合同履行。因此,合同一方是否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责,主张免责的多少等还是要看不可抗力是否真正对其履行合同产生了实质影响。如在广东经常有台风,但台风对不同企业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台风可能对农业、交通运输特别是海运业造成直接影响,但对于室内能够完成的加工制造业等影响就小的多。

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论其是否主张不可抗力免责,均应及时告知合同对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对其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的影响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交证明。 经常一方被告上了法庭,在答辩时才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显然不是“合理期限”。如果再由于怠于通知而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或使损失扩大,则有可能更进一步被对方追责。

“法律另有规定”是指别的法律与此规定有相反或不同规定的,则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如中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就规定: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即保价的给据邮件即便由于不可抗力灭失,邮政企业也不可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不可抗力的证明在哪里开具?许多相关机构均可出具相关证明如气象、消防、地震等机构,有些知名的商协会等也可出具相关的证明。不可抗力一般是影响巨大,有大量的新闻报导,因此,想证明不可抗力并不难,难的是证明不可抗力对具体的合同的一方造成的影响。

如果由于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此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该方自然不得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另外,要分清楚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区别。原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重大区别在于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即除了不可抗力之外的),如地震可能造成人的死亡,但人的死亡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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