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那些年的爱,只有匿名才敢说出来(11)---- 帅哥,陪你跳支舞

那些年的爱,只有匿名才敢说出来(11)

文/天云

第十一章  帅哥,陪你跳支舞

我把药放在炉子上,有煤烟淡淡地袭来,是一种短暂的晕眩。
杨旭和高雨菲躺在床上睡得死沉沉地,对门的女人长长的火钳上夹着一块煤过来问我炉子燃得旺不旺,同时指着我的药罐说你应该上面盖张纸的。
她把药罐拿下来,看了看火,说快燃完了,水没开之前要用大火,接着把上面的一个快要燃尽的煤夹起来,说这个放到我那边引个火种,你把这个新放进去让着一会儿再放药罐。
这个看似杂乱的地方瞬时让人产生一种温情,想起小时候,谁家做了好吃的饭,都要差小孩去请邻居年长的老人来一起品尝。
午后的阳光闷热难当,对面的女人把点燃的炉子放在门前靠栏杆的地方,锅铲碰撞着,传来一阵清香。
这就是大杂院,永远没有时间观念。
关上门,你就是黑夜,闭上眼,世事与你无关。
你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学会适应外面的嘈杂,没有人为了你而改变他的作息时间,或者可以小心翼翼地做事。
从杨旭手里接到传呼机的那一刻机,心里就想到了余敏,有好几次,我都想跑到胡同口的“战略先锋”网吧里,打开QQ,把这个传呼号留给余敏。
余敏还会去田野里拍照吗?
还会光着脚丫淌过小溪吗?
是不是坐在某个男孩的自行车上,也去滩歌街道买水果。
想起周国平说的一句话,惜别后留的一方要比走的一方更觉凄凉。走的多少是主动的,这留的却完全是被动的。走的去了,留的人面对的是空虚的时间和触景生情的空间。
可我却时时想到滩歌,想到熟悉的街道与不远处的麦田。
有时候,闭上眼睛,我也会想起王健,想起那个有着刀样目光的男孩是否在某个清凉如水的夏夜,把余敏搂在怀里。
这种淡淡的思念夹杂着内心无端的猜测和幻想,让人痛苦而迷乱。
越是不去想,却越是清晰,而要细细地回忆余敏的面容时,她又象一个精灵,从我眼前遛走了。
喝完药,看着还在沉睡的杨旭他们,我决定到胡同口转一圈,或者坐门前的110路公交车,去火车站,只有在人多的地方,我才能感觉到我的存在,才能从别人的喜怒哀乐中寻找到自身的平衡,我想我是病态的。
杨旭开始收拾东西,问我要不要在这里住。
如果要住,他就把里面的桌椅板凳锅碗瓢盆都留下来,说公司那边只需要拎个包上班就行了,住宿是两人一间,电视电脑卫生间洗澡淋浴器应有尽有。
吃饭有食堂,想吃什么随便挑。
高雨菲说先回甸子街学校宿舍,临走时杨旭说晚上还有几个学生要来补课的。
万一你要是在这里住,就说不认识我,也不知道上哪里去了,临走时还特意留了几个学生家里的电话,说如果这几个电话传呼,就不要去回复等等。
我想要是在这里不找工作,也没有必要租一间房子。索性就说不住了,明天退房算了,不过这些打包的东西你先放着,万一有什么事,再回来收拾就麻烦了。
操,杨旭笑一声,说你就是个穷命鬼,就这些破烂,值几个钱。
等我第一个月工资发下来,我就给你弄些全新的家具,最起码给你弄个象样的书桌,你趴到上面写文章,我还指着你写文章给我骗文艺青年呢。
杨旭说的这话倒也不假,后来总共加起来有一年时间,他都在全国各地游荡,隔三差五的要我往他的邮箱里发些酸不拉叽的文章,说我那种忧郁颓废又有些伤感的文章曾经帮他约见了不少的女人。
大到中年的,小到还在高中上学的。这些话大多是他告诉我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是我却见过在东湖菜市场143路车站边他领走的女人。
后来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她看上杨旭是因为我的文章。
这都是后话,想起什么写什么是我一直以来的毛病。
晚上吃过饭,我们把一大堆东西提到胡同口,拦了辆出租车让高雨菲拉到了教育学院。
看看时间还早,杨旭问我要不要去酒吧。
我指指满脸的疮疤和做过手术的头皮,说爷现在是滴酒不沾。
大夫说了,喝一瓶酒可能要早走一年,你给我算算,我是不是不合算。
操,酒吧除了喝酒再没别的了吗?好呆在在外面混了几年了,别总是土不拉叽的行不?
从东湖大厦往西走,前面五百米就是商业学校。所以虽然这里已经是城乡结合部,但是街上晃动的,不乏丰臀肥乳。
离商业学校一百米的地方有个三岔路口,向南拐,两排二层楼的门面。日用百货、盖浇饭宫堡鸡丁、剪发按摩、清真大饼酒吧KTV歌舞厅等一应俱全。
杨旭在前面轻车熟路,拐过一条胡同,上了二楼,进了一家酒吧。
酒吧里,灯光黯淡。
大厅里摆着好多桌子边都坐满了人,有打扮娇艳的女人来回穿梭。
杨旭挑了靠墙边的一处坐下来,抬手晃了晃快要吊到桌面的灯,随即就有一位帅小伙俯身在旁边轻声问,哥要喝点什么?
啤酒,杨旭看看我,能不能喝?我摇摇头。
那就来啤酒、绿茶吧。
坐下来品一口茶,慢慢地打量了一下房间,才发现布置暧昧色情。
就拿从天花板绳子上快垂到桌面的朦胧的灯来说,虽然房间里每个桌子上方都吊着一个,但是由于外面罩了一个灯笼,所以发出的灯光是模糊的。
只投到桌子中间那一小处的光亮,躲在桌子边缘的人只能辨出轮廓,更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后来想,这正适合男人在这种模糊的灯光下欣赏衣着暴露的女人。
或者当女人坐在身边的时候,才显不出那搽了过多粉脂的脸是那么的不协调。
茶还没喝几口,就有一个女人坐在我旁边的空位上,一坐下,便把一只手放在了我大腿上,帅哥,陪你跳支舞。
我往旁边挪了挪。我不会。
女人并没有走开,相反,整个身子靠了上来,随即把脸凑到我跟前。
(未完待续)
作者:天云,一个风轻云淡的自由散漫人。爱故事,爱自由,爱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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