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公平?
当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样的身份的时候,我们理应获得同样的权利,同时,也要求我们行使同样的义务,付出同样的努力。同一个单位,比如学校,老师们有年龄、职称、学历、性别和职务的不同,但是,老师们履行同样的责任。如果语文、数学和英语老师上了初中两个班的语文课是合理的,是正常的,那么,其他老师就应该按照这样的标准去做,这样才会让绝大多数老师都能享受同样的空闲时间,同样的恩惠。
如果有些老师以身体不好为原因不能担任正常工作量,或者总是请假,这对其他老师是最大的伤害,因为他侵占了别人的时间,侵占了本来该属于别的老师的成长的时间,别的老师的与其他同事沟通的时间,改作业的时间。
今天有老师无意间提到一位小科老师一学期下来只上了两节课,其他时候都让语文和数学老师上了。我问给教务主任反映了吗?教务主任给教务校长反映了吗?因为我对这件事儿是不清楚的。可见,有些问题老师们自己隐藏了,并没有朝上报,因为我平时转教室,很多时候关注的是老师的上课状态,学生的听课状态,对于空岗是绝对不允许的,很多时候看到有老师上课就可以了,即使看到和课程表不一致,老师们也总会说课程表不准,是应付检查用的,所以,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发现。可见隐藏之深,可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直到老师们自己表达了不满意才无意间流露出来了。那么,这些让别人代替上课的老师就是侵占了别人的权利,就显然不是公平的。
公平,我理解为,应该是以公为出发点,以为公为出发点,大家平等承担权利,平等享受带来的福利。如果个别人从自己利益出发,只考虑个人,只为了自己贪图清闲,只为了自己能早点回家,而逃避他在一个团队里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受到团队所有人的责备。比如因为一个人要逃避责任,要少承担教学任务,那么学校如果妥协去找代教老师,就不得不把本来应该用在改善全校教学环境的资金来支付代教老师的费用,就不得不把本来应该用在提升教师办公环境的资金来支付代教老师的费用,而这些都是因为某些老师只以自己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公为出发点, 不是以为公为出发点。
同样,包庇这类人的人不管是分管领导还是普通同事同样不是以公为出发点,要么是受了某人的恩惠,要么是被胁迫,要么是自己逃避责任,总之都是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成全个别人的额利益。如果这样下去,那么这样的学校是没有希望的,因为有一个只考虑自己利益的人做了事情,其他人也会仿效,中国的名言不患寡而患不均为什么被一再重复 ,说明是存在这种现象,并且没有被及时制止。
所以,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公平享受相似的学习机会,成长机会,与同事沟通的机会, 与家长沟通的机会,共同的环境内的人员就应该相同,而不应该以任何不恰当的理由来为难单位,来挤占单位的共有资源,来侵占他人的资源,这是一种什么行为,相信很多人都能清楚。
所以,公平,个人理解就是:以为公出发的平等付出努力和平等享受团队劳动成果。任何以个人利益出发的手段都是与公平相违背的,都是妄图侵占他人利益,都是妄图侵占公共资源的人,都应该及时制止自己的行为,而不能再伤害集体,伤害他人,为他人所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