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个别人写的周琦事件来龙去脉的帖子。。

周琦合同纠纷,其实是当年周琦去NBA的一个延续

这个事情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周琦当年与新疆签署了一份4+2球员合同(注:老合同), 按照CBA当时的规则,新疆在规则上是没有优先签约权, 如果完全履行这份老合同,周琦在履行完成合同之后,周琦可以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请注意,如果周琦老老实实完成这份价格不菲的超高薪合同, 周琦在2019年就可以是自由身

第二阶段周琦想去NBA打球,但当时老合同还未执行完毕,需要新疆放行才可以 为了去火箭,各方一起约定了一个专门的走后门条款 即周琦条款,条款很复杂,咱们单说与周琦相关的    就是在周琦还有N年合同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去NBA打球, 但是如果去了之后,实力不够,只待了不到N年,就被迫回来, 那么母队(这里就是新疆队),是有优先签约权的, 双方要重新签约,执行完这N年的合同

这里有三个要点

1、这个条款是给周琦的一个后门, 之所以叫后门不仅是说,这条款给予了他能够在未履行完老合同的情况下去NBA的方便, 而且还给他省了一大笔钱,因为实际上周琦还有卖断这个选项, 而相对当年新疆给的合同,这个卖断选项会是天价,

2、请注意,如果周琦不争气被退货回来,那要和母队继续续约,而这份续约, 是一份新合同,新合同,新合同,重要的事说三遍

3、只要周琦在火箭争气,熬到2020赛季,那他在上赛季就已经是CBA自由身

第三阶段:在周琦去NBA期间,CBA不仅完善了周琦条款,而且更新了很多规则,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2019年5月, 出台的关于保护母队的,给予母队在合同结束后有优先签约权的规则 也就是14版规则中,4+2合同之后,母队不再有优先签约权, 而19版规则中,母队还有 但是考虑到新老合同并存的情况,这个规则存在一个补丁,也就是“新人新规则老人老办法” 应该说是比较合理完善的了    同时,这个阶段周琦差几个月,被火箭退货,在2019年8月,也就是新规则出台后 按照周琦条款的约定,他与母队新疆重新签约两年

第四阶段周琦与新疆第二份合同履行完毕, 由于这份合同签署于2019年8月,也就是2019版规则出台之后 这份合同属于规则定义中 新人新规则,老人老办法的新合同

新疆因继续享有优先签约权,即,只要新疆愿意给出当前规则下顶薪, 那么周琦就要优先与新疆签约    而周琦主张, 虽然当年是为了给我走后门搞的周琦条款, 虽然我为了去火箭同意了周琦条款 虽然是我不争气没在火箭呆够年限,只能回来重新签合同    但是!我要求把我这份合同算作老合同,再为我开一次后门    篮协驳回,CBA说NO    这就是周琦合约事件的始末整理

在这个前因后果中,周琦其实至少有三次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1、2016年,他选择按合同履行完自己的合约义务,先执行完CBA合同,晚两年去NBA,那么他在1819赛季就已经是CBA自由身

2、2016年去火箭之后,他努努力,用自己的表现多坚持几个月比如周琦同期队友哈腾斯特恩,最后拿到了当年的NBDL总冠军和总决赛MVP,他19-20赛季也可以是自由身

3、周琦不争气被火箭退货,但他任有机会,周琦是在2018年12月被火箭裁员的,此时距离19新规出台还有将近半年,如果周琦立刻马上依照当年的约定与母队重新续约,那么 按照新人新规则老人老办法,他还有机会在今年变成自由身。但事实没有,大家可以搜一下当时的各种新闻,周琦在留NBA其他球队,转投CBA其他球队,包括重回辽宁之间摇摆了很长时间 最后拖到当年8月才与新疆重新依照约定重签合同

回顾这整个过程,你能怎么形容这小伙办的事儿?你怎么去理解他在每一个节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背后的动机?

还是一句老话说的好,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人做事一切都只为自己利益出发,其结果很多时候都反而未必是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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