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厂房拆迁补偿评估过低 冠领律师介入调解终获1728万
本案督导律师
胜诉故事
工业厂房遇拆迁 委托律师巧维权
王先生在江苏省无锡市有一处房产,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用于生产经营。
图 | 涉案厂房
2009年8月,王先生所在的街道社区发布《拆迁通知》,宣布拆除王先生的合法工业厂房。
王先生因厂房拆迁安置补偿费过低,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此时,占据主导地位的拆迁方,任凭王先生软硬兼施,始终不愿意提高拆迁补偿费。
图 | 无锡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估价报告显示 估计对象在估价时点(2010年10月14日)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总价为人民币 1188124 元
在经验丰富的周旭亮、任战敏律师看来
这是一场心理持久战,谁战胜了时间,谁就能赢得话语权。只要能促成胜诉共赢,维权就成功了大半。
在该维权宗旨的指引下,周旭亮和任战敏两位律师经过不懈的努力,凭借着专业知识和搜寻到的有利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图 | 涉案厂房
图 | 涉案厂房内部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面对王先生锲而不舍的精神,拆迁方却耗不起,遂决定铤而走险,欲对王先生的厂房实施围堵……
对于拆迁方的“围城”逼迁术,周旭亮律师和任战敏律师早就有所防备,嘱托当事人“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以不变应万变,应对拆迁人的强拆行为。
2016年12月,“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既不能通过裁决程序实现拆迁目的,也无法继续非法逼迫搬迁的拆迁方已然“行至水穷处”,只得一改强硬派作风,诚意约谈王先生。
作为王先生的“智囊团”,周旭亮任战敏两位律师指导王先生在与拆迁方的谈判过程中,不卑不亢,从容应对。
针对拆迁方提出的王先生的项目是2010年办理的《拆迁许可证》,根据裁决属于老项目,应该适用原来的拆迁政策。
周旭亮和任战敏律师指出双方从征收到签约,时间已经过去六年,应根据拆迁协议签订的时间适用新政策,按照国务院令590号文件补偿最为合理。
面对拥有深厚法律功底、熟知最新政策的对手,拆迁方只得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王先生的企业厂房拆迁补偿也由原来的117万提升至17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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