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企正式进入“大鱼吃大鱼”的元年

有多少人还记得去年10月?

万科把大大的“活下去”印在自己的会场大屏幕上,鲜红的底板配着惨败的“活下去”三个字,一时间把房地产人搞的风声鹤唳。

2019刚过,中国房企排行榜便如约而至。在这个过去的2019年的TOP200的排行榜上,万科依然以6249亿的操盘金额高居第二。

而排行一百名的房企只有201亿,200名的房企,只有66亿。

万科不仅活着,而且还活的很好。

那次的“活下去”事件,坊间一直猜测到底是万科真的嗅到危机,准备破釜沉舟、改舵转头才有了今年的业绩,还是当初是就是所谓的假摔,如今已经不言而喻。

对于万科而言,仅仅是今年的增长数额200多亿,已经能超越绝大多数的开发商的年度数据,无论是销售额还是销售面积。

如果你仔细去看这份榜单,你会意外的发现,在世人不断高喊房地产要进入下半场了,所有人都在高喊房地产不行了的时候。即使很多的城市,房价不仅没涨还跌了一些。无论我们看到的2019年市场有多么的冷。

但从数据上来看,无论是一线还是二线开发商,整体还是依然很亮眼,虽然有上下增长减少的波动,但也只有极个别比如万达这种碰了铁板的开发商比较难过,其他的这些中下游的开发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

头部开发商更不用说,刚已经讲了,仅仅万科一年的增量就已经赶上中国绝大多数开发商一年的量。

很多人会说,房地产企业不就是明显的大鱼吃小鱼么?大开发生活的好,还有很多小开发商活的不好,甚至破产倒闭。

今年秋天,许许多多的网文,在说400多家开发商破产倒闭的事情,传的风雨满城,颇有去年万科“活下去”那个阶段的影响力。很多人信以为真,当然很多人也嗤之以鼻。有些人说是空壳公司,有些人说则说那些倒闭的只是一些单盘对应的子公司。

真相是什么呢?

你可以理解为他们是空壳公司,但他肯定不是一些单盘的对应的开发主体(文末会详细解释。)

那些倒闭破产的只不过是一些小城市,土地资源、融资资源枯竭的一些很小的开发商。

这些小开发商,前期通过各种关系,获得了土地和开发资质。又赶上了好时机,就歪打正着的在房地产里赚到了一笔钱。但在后续开发过程中,随着各种规范,没有办法利用原有的关系去获得土地等各种便利,又没有资本和能力与大开发商竞争土拍拿地,没有土地又没有品牌影响力,有些债务又不想还,自然搞个倒闭破产。

按照主流媒体的说法,中国有10万家开发商。2019年,网上可查的破产四五百家,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再正常不过了。

而过去的每一年都会有几百、上千家类似的房企破产倒闭。之后的2020年,以及2020年以后的每一年,其实一样都会有几百、上千家的类似房企倒闭。就如同我刚刚在网上查到的,仅仅2020年开始这没几天,就已经有许多家可以查到破产文书了。

所以对于网上大肆的说开发商破产这个事情。听听就行了。没必要当真。

对于大鱼吃小鱼这个事情,其实也不用太当回事。不是因为他不存在,而是他存在已久。稍微有些资源的开发商,基本都被几大房企吞并,这这些年里,万科、恒大、融创都在以收购中小型房企的方法以获取土地,比如融创收购了西安天朗,万科收购郑州民安。这些企业有些规模还不小。

很显然,房企已经从过去的大鱼吃小鱼,变成了现在不仅仅吃小鱼,大鱼也要吃。

前几天看了一场演讲,东哥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说现在的房企融资,分三轮:“A轮、B轮、孙宏斌轮。”

其实显然已经很明显了,房企在2019年,正式走上了大鱼吃大鱼的元年。

合并收购,交叉控股,中国房企在未来将会如同世界车企一样,各品牌合并,交叉控股,收购,清理不良资产。

就如同,2019年,PSA集团和菲亚特集团突然合并一般。

总结来说,房地产的高光时代距离消失还为时尚早,未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会真正出现几个无法撼动的巨型航母。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一旦房企高度垄断,在调控以外,房企对于房价的走势的操作,则更有空间,也更复杂。

房价会不会涨,肯定会涨,但以后的买卖博弈,显然一定更复杂。

前文多是一些行业观察,寄希望通过我们的观察让读者能对于行业对于开发商的状态有更多的了解。

后边则是属于相对入门级的科普。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我买的房子,在各种手续各种宣传页上都不是宣传的开发商,甚至很多人还因此以为他是骗局,闹了不少笑话。

比如我之前的一个朋友,发来了一张广西某县恒大城的广告,恒大城系列惯用的LOGO赫然在目,单页售楼部宣传,包括装修都是典型的恒大风格,但因为各种资料上的开发商名称均没有写恒大二字,弄的她以为是山寨的恒大,特意跑来鉴定。

其实聪明些的开发商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往自己的各种资料上加上“发展商:某某”,来避免开发商名称中跟自己母公司的名称不同的问题。

对,就是这个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问题。

对于开发商来说,每到一个城市或者做一个楼盘、楼盘,大概率都会注册一个新公司作为子公司,方便在当地操作,既有交税的问题,也有拍地或者办理各种手续的便利。

如果牵扯到收购,更为方便,把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出去即可,也方便有资本进来联合开发商等。

所以几乎所有项目,在各种资料已经合同上标注的开发商都是子公司,但母公司的名称不可能在所有的区域或城市都能注册到相同的名称,也避免混淆,大多数开发商都会选择注册一个接近母公司名称或相似的子公司,用以开发。

换句话说,你看到的开发商,其实本质上相当于开发主体,而他的母公司才是真正的开发商,如万科、恒大、碧桂园。

所以,在版权商标意识如此强的当今,小开发商冒充恒大城这种情况几乎不会发生,实在不放心,查一查对应开发商的上级上上级母公司是不是恒大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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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顾言        统筹/顾言        美编/不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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