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治疗原则

针灸治疗原则

《灵枢·官能》曰:“用针之服,必有法则。”针灸治原则是根据八纲的理论,结合疾病的病位、病性确定的治疗大法—是用针法,还是用灸法,或是针灸并用;是用补法,还是用泻法,或是补泻兼施。

针刺和艾灸虽同属于外治法,但毕竟是两种不同形式的施治方法。不同的施治方法,对机体产生的作用和效果也就不尽相同。例如,天枢用针刺的方法可以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适用于治疗胃肠瘀血、痛经、闭经;用艾灸的方法则能够发挥益气止血的作用,适用于治疗胃肠出血、月经过多、崩漏。再如,关元、肾俞、带脉、三阴交四穴,针刺有清下焦、利湿热的功能,可治疗赤带;艾灸有温下焦、祛寒湿的作用,可治疗白带。

补泻手法不同,治疗效果也不相同。例如,补合谷、泻复溜可以发汗;反之,则可止汗。又如,补照海、泻申脉可治疗失眠;反之,却可治疗嗜睡。

第一节治神守气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旨在言明治神守气是针灸治病的基本原则。

治神

所谓治神,一是在针灸施治前后注重调治患者的精神状态,二是在针灸操作过程中,医者应专一其神、意守神气,患者应神情安定、意守感传。可见神贯穿于针灸治病的全过程之中

《灵枢·官能》曰“用针之要,无忘其神……徐语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备急千金要方·大医精诚》也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都提示我们在施行针灸治疗之前,医者必须把针灸疗法的有关事宜告诉患者,使其对针灸治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以便稳定情绪,消除紧张心理,这对于初诊和精神紧张的患者为重要。《素问·举痛论》曰:“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也。”《针经指南》亦云:“凡刺者,使本神朝而后入;即刺之,使本神定而气随;神不朝而勿刺,神已定而可施。”对于个别精神高度紧张、情绪波动较剧,以及大惊、大恐、大悲之人,应暂时避免针刺,以防神气散亡,造成不良后果。而对一些患疑难病症、慢性痼疾或因情志致病者,还应在针灸治疗期间多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辅以心理治疗,使他们能够充分认识机体状态、精神因素对疾病的影响和作用,鼓励他们树立并坚定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加强各方面的功能锻炼,促使疾病好转和身体康复。正如《圣济经》中所云:“治病之道,必观其态,必问其情,以察存亡得失之意。其为治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盖以神受则意诚,意诚则功效倍故也。”

守气

针灸治法所言之气主要是指经气。经气即经络之气,也称真气,是经络系统的运动形式及其功能的总称。《灵枢·刺节真邪》曰:“用针之类,在于调气。”经气的虚实是脏腑、经络功能盛衰的标志。针灸治病十分注重调节经气的虚实,也就是发挥对脏腑、经络的调节作用。经气在针灸疗法中的体现有得气、气行、气至病所等形式。得气的快慢、气行的长短、气至病所的效应,与患者的体质、对针刺的敏感度,取穴的准确性,针刺的方向、角度、深度、强度及补泻手法等因素密切相关。在众多的因素中,医者的治神守气和患者的意守感往往对得气、催气、行气和气至病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灵枢·九针十二原》曰:“粗守形,上守神。”守神也即守气,守气的过程也含有治神的内容守气必先治神。《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曰:“凡下针,要病人神气定,息数均,医者也如之。可见,治神绝非只是医者治患者之神,医者自也有一个治神、正神的问题。《素问·诊要经终论》中早有“刺针必肃”之古训,医者在患者面前要庄重、肃,不可轻浮、失态,对待患者要和蔼亲切、如待贵人,切忌冷漠粗暴、以貌取人。在针灸施术的整个过程中,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取穴应认真、准确,操作应细心、谨慎,不可粗心大意、马虎事,特别是在行针过程中要专心致志,做到“神在秋毫,意属病人”(《灵枢·九针十二原》),“必其神,令志在针”(《灵枢·终始》),认真体验针下的感觉,仔细观察患者的神色和表情,耐心询问患者的主观感觉,既察言又观色。如气不至则可恰当运用切、扪、循、按等行气辅助手法,或巧妙配合语言暗示,以诱发经气的出现。一旦针下

气至,就要“密意守气”,做到“经气已至,慎守勿失 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

(《素问·宝命全形论》)。对患者而言,针前应定情绪,消除紧张心理,愉快地接受针灸治疗,能为守气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针灸施治过程中,患者也应平心静气、放松肌肉、全神贯注、意守病所如能在医者进针、行针过程中配合做呼吸运动,其意守感传的效果会更好。西晋陈寿的《三国志·方技传》中记载的名医华佗在为人针灸治病时“下针言‘当引某许,若至,语人’,病者言‘已到’,应便拔针,病亦行瘥”,这里面就蕴含着治神守气的道理。

综上所述,治神与守气是充分调动医者、患者方面积极性的关键措施。医者端正医疗作风,认真操作,潜心尽意;患者正确对待疾病,配合治疗,安神定志,意守感传,既体现了医者的良好医德,又贯穿心理疗法于其中,所以能更好地发挥针灸疗法的作用,提高治疗效果,同时还能有效地防止针灸异常现象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节清热温寒

寒与热是表示疾病性质的两条纲领。在诸多疾病的演变过程中,都会出现寒热的变化。由于外来之邪或属寒或属热,侵入机体后或从热化或从寒化,所以清热温寒也就成为治疗的根本大法之一。清法是通过针刺疏风散热、清热解毒、泄热开窍一种治法,用于热证的治疗;温法是通过针灸温养阳气、温通经络、温经散寒的一种治法,用于寒证的治疗。《素问·至真要大论》曰:“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素问·五常政大论》曰:“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以上都是关于清热温寒治疗原则的最早记录。热证用清法,即以寒治热;寒证用温法,即以热治寒,均属于正治法。《灵枢·经脉》曰“热则疾之,寒则留之”,是针对热证和寒证制定的清热温寒的针刺手法。

清热

热指邪热亢盛,或为外感风寒、风热引起的表热证,或为脏腑阳盛郁结的里热证,或为气血壅盛于经络的局部热证。根据“热者寒之”、“热者疾之”的治疗原则,诸热证皆宜行清泻法,以毫针浅刺疾出或点刺出血。

《灵枢·经脉》曰:“热则疾之。”《灵枢·九针二原》进一步解释说:“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疾”与“急”通,有快速针刺之义;“以手探汤”形象地描述针刺手法的轻巧快速。以上指出了热证的治疗原则是浅刺疾出或点刺出血,手法宜轻而快,少留针或不留针,针用泻法,以清泄热邪。例如,风热感冒常取大椎、曲池、合谷、外关等穴,浅刺疾出即可达清热解表之目的。若伴有咽喉肿痛,可用三棱针在少商点刺出血,以加强泄热、消肿止痛的作用。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刺缓者,浅内而疾发针”刺缓即刺热,热则脉缓。当然,任何种治疗原则都不是绝对的,热证的浅刺疾出的治法不例外。当热邪入里(“阴有阳疾”)时,就应该深刺留针,并可配合运用“透天凉”的复式针刺手法。

温寒

寒指阴寒过盛,或为外感风寒引起的表寒证,或为寒湿闭阻经络的寒痹证,或为脏腑功能衰退、阳气不足的里寒证。根据“寒者热之”、“寒者留之”的治疗原则,诸寒证皆宜用灸法施治。因为艾灸能温通经络、益阳祛寒。针刺则应深刺久留,以候阳气。《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刺急即刺寒,寒则脉急。

《灵枢·经脉》曰:“寒则留之。”《灵枢·九针十二原》进一步解释说:“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留”即留针之义,“人不欲行”也形象地描述了针刺手法应深而久留,指出了寒证的治疗原则是深刺而久留针,以达温经散寒的目的。因阳虚寒盛,针刺不易得气,故应留针候气。加艾施灸更是助阳散寒的直接措施,主要适用于以风寒湿痹为患的肌肉、关节疼痛及寒邪入里之证。阳气得复,寒邪乃散。若寒邪在表,留于经络,艾灸施治最为相宜。若寒邪在里,凝滞脏腑,则针刺应深而久留,或配合施行“烧火山”复式针刺手法,或加用艾灸,以温针法最为适宜。

《灵枢·禁服》曰:“脉血结于中,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之”这也是寒证用灸的一种。血寒是血脉中阳气不足、阴寒过盛,或寒邪直中血分,致血脉凝滞。例如,血寒导致胞脉闭阻引起的闭经、痛经,血寒导致血脉凝滞引起的寒痹、脱骨疽,皆属此类,在治疗上应遵循“血寒灸之”的原则施以灸疗,以扶阳祛寒、温通血脉。

温清并用

在临床上,热证和寒证的表现往往是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诸如表热里寒或表寒里热、上热下寒或下热上寒、真寒假热或真热假寒等。所以,清热温寒治则的运用必须灵活掌握。单纯的热证和寒证就单用清热或温寒法;若是寒热相间,错杂而现,则必须温清并用以求治。例如,表热里寒,症见发热、口渴等外在热象,又有虽热却喜盖衣、口渴但不欲饮(虽饮也仅求少量热饮)、小便清长等内在寒象,此乃内寒过盛、逼热外泄所致。治宜内温足阳明、太阴,针用补法或灸足三里、三阴交外清手阳明、手太阴,毫针浅刺曲池、合谷、列缺。又如,上热下寒,症见心烦、口渴、咽干而痛等上热征象,又有腹痛喜按、便溏肢冷等下寒征象,此乃下焦阴寒过盛,致使阳热浮越于上。治宜温补下焦,引热下行,下灸气海、关元、三阴交,驱散寒邪;上针膻中、内关、列缺,清泻上焦。若见真寒假热,应在温寒的基础上佐以清热;若见真热假寒,则在清热的基础上佐以温寒。

第三节补虚泻实

补虚泻实即扶正祛邪。补虚就是扶助正气,泻实就是祛除病邪。《素问·通评虚实论》曰:“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可见,虚指正气不足,实指邪气有余。虚者宜补,实者宜泻。《灵枢·经脉》曰:“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灵枢·九针十二原》曰“虚则实之,满则泄之,菀陈则除之,邪盛则虚之。”这些都是针对虚证、实证制定的补虚泻实的治疗原则。人体正气和病邪的盛衰决定着病证的虚实,针灸的补虚与泻实是通过针法和灸法激发机体本身的调节功能,从而产生补泻作用。

虚则补之

“虚则补之”、“虚则实之”,是指虚证的治疗原则应该用补法。该原则适用于治疗各种慢性虚弱性病证,诸如精神疲乏、肢软无力、气短、腹泻、遗尿、产后乳少,以及身体素虚、大病或久病后气血亏损、肌肉酸软无力、肢体瘫痪失用等。补虚就是扶助机体的正气,增强脏腑组织的功能,补益人体的阴阳气血,以抗御病邪。在正邪交争的过程中,正气不足并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其证候表现为虚证。例如,大病、久病,或大汗、剧吐、久泻、久痢、出血之后,阳气耗伤、损及阴血,均会导致正气虚弱、功能减退,表现为精神委靡、疲乏无力、形寒肢冷、面色苍白或萎黄、心悸气短或五心烦热、自汗盗汗、大便滑脱、小便失禁、遗精、阳痿月经量少或色淡、性功能低下、舌淡、少苔或无苔、脉微弱无力。若偏于阳虚、气虚,针用补法,加灸;偏于阴虚、血虚,针用补法或平补平泻,血虚者可加灸。若阴阳俱虚,则灸治为上。《灵枢·官能》曰:“阴阳皆虚,火自当之”常取关元、气海、命门、膏肓、足三里,以及有关脏腑经脉的背俞穴、原穴,针灸并用(皆宜补法),以达到振奋脏腑功能、促进气血化生、益气养血、强身健体的目的。

陷下则灸之

“陷下则灸之”属于“虚则补之”的范畴。《灵枢·禁服》曰:“陷下者,脉血结于中,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之。”所谓“陷下”,有多种含义:一是指中气不足、失于固摄而导致脏腑功能低下或有关组织下垂;二是指血络空虚,《灵枢经脉》曰“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即是谓此;三是指脉象沉伏无力,唐代王冰在注解《灵枢·经脉》时说“脉虚气少,故陷下也”,明代张介宾注为“沉伏不起也”;四是指阳气暴脱、脉微欲绝之危象。针灸临床对于因脏腑、经络之气虚弱,中气不足,对气血和内脏失去固摄能力而出现的一系列气虚病证,如久泻、久痢、遗尿、崩漏、脱肛、子宫脱出及其他内脏下垂等,常灸百会、神阙、气海、关元、中脘、脾俞、胃俞、肾俞、足三里等穴,以补中益气、升阳举陷。对于失血过多、大汗不止、四肢厥冷、阳气暴脱、血压下降、脉微欲绝等虚脱危象,更应重灸上述腧穴,以升阳固脱、回阳救逆。

实则泻之

“盛则泻之”、“满则泄之”、“邪盛则虚之”都是泻损气的意思,可统称为“实则泻之”。实证治疗原则是用泻法或点刺出血。例如,对高热、中暑、昏迷、惊厥、痉挛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剧痛等实热证,在正气未衰的情况下,取大椎、合谷、太冲、委中、水沟、十宣、十二井穴等,只针不灸,用泻法或点刺出血,即能达清泄实热之目的。若病属本虚标实,正气已衰退,则应泻实与补虚兼顾,或者先行补虚,而后泻实。例如,对邪实正虚的鼓胀病,一味泻实或单纯补虚都是片面的,唯有虚实同治、攻补兼施才是理想之策

菀陈则除之

“菀陈则除之”是“实则泻之”的一种。“菀”同“瘀”,有瘀结、瘀滞之义。“陈”即“陈旧”,引申为时间长久。“菀陈”泛指络脉瘀阻之类的病变。“除”即“清除”,指清除瘀血的刺血疗法,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血实者决之含义相同,即瘀血闭阻或邪入营血、郁结不解、久痛入络形成的血实证,应用刺血之法活血化瘀、疏通经络。《素问·针解》曰:“菀陈则除之,是出恶血也。”王冰注云:“菀,积也;陈,久也;除,去也。言络脉之中血积而久者,针刺而除去之也。”指出由络脉瘀阻而引起的病证,应以三棱针点刺出血。例如,由于闪挫扭伤、毒虫咬伤、丹毒等引起的肌肤红肿热痛或青紫肿胀,即可选用局部络脉或瘀血部位施行三棱针点刺出血术,以活血化瘀、消肿止痛。对病情较重者,可以施行点刺出血后加拔火,这样可以排出更多的恶血,促使病愈。其他如腱鞘囊肿、小儿疳积的点刺放液治疗也属此类。

五、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并非病证本身无虚实可言,而是脏腑、经络的虚实表现不甚明显或虚实兼而有之。主要是由于病变脏腑、经脉本身一时性的气血紊乱,而不涉及其他脏腑、经脉,属本经自病。《灵枢·禁服》曰:“不盛不虚,以经取之,名曰‘经刺’。”《难经·六十九难》曰:“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都说明治疗应按本经循经取穴,以原穴和五输穴最为适宜。当针下得气后,再行均匀的提插捻转(即“平补平泻”)手法,使本经气血调和,脏腑功能恢复正常。在临床上,虚证和实证的表现是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诸如表虚里实或表实里虚、上虚下实或上实下虚、真虚假实或真实假虚等。所以,补虚泻实治则的运用也必须灵活应变。单纯的虚证和实证,就单用补法或泻法。若是虚实夹杂,相兼出现,则必须补泻兼施以求治,并结合虚实程度的轻重缓急,决定补的先后多少—或先补后泻,或先泻后补;或上补下泻,或上泻下补;或左泻右补,或左补右泻如阴虚不能制阳引起的肝阳上亢之证,本着育阴潜阳的治法,补太溪、复溜以滋养肾阴,泻太冲、行间以平降肝阳。又如胆虚肝实证患者,既有惊悸失眠之主症,又有心烦易怒、两胁胀痛之兼症,治疗就应先取丘墟、胆俞补胆之虚,再取行间、期门泻肝之实。如此补泻兼施,治疗有序,必有捷效。再如针灸临床常见的面瘫、半身不遂等病症,也应根据不同病情,施行左补右泻或右补左泻之法,以调节机体左右经络的虚实,恢复相对平衡状态,促进疾病痊愈。

补虚泻实既是针灸治疗原则,又是针灸治病的要方法。《灵枢·九针十二原》曰:“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明确指出补泻不可误用,不可犯“虚虚实实”之戒,否则就会造成“补泻反则病益笃”(《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的不良后果。

第四节标本缓急

标与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指在疾病的发展变化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标本含义颇广,可以说明疾病过程中各矛盾的本末、主次、先后关系。从病变部位来说,内为本、外为标;从邪正双方来说,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疾病来说,原发病为本、继发病为标。在针灸治疗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好治与治本的关系,确立相应的治疗原则。

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就是针对疾病的根本原因进行治疗。临床症状只是疾病反映于外的现象,治疗要经过辨证,确立证型,最终找到疾病的本质,给予相应的治疗。《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治病必求其本。”这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治疗疾病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运用这一治则的关键在于抓住疾病的根本原因,如外感风寒引起的发热,阴虚是其本,发热是其标,此时用补阴的治法,则虚热亦可自退。还有根据症状出现的先后区分标本的,如梅尼埃病所表现的眩晕引起呕吐,眩晕是本,呕吐是标,应先治眩晕,可刺风池、印堂或神庭等穴,眩晕控制则呕吐随之止。如为神经性呕吐,呕吐为本,眩晕为标,就应先治呕吐,可刺内关、中脘、足三里等,待吐止则眩晕也随之而愈。

二、急则治标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标病甚急,如不及时处理就可危及生命或影响疾病的治疗,此时治本不能救其急,应急治其标。如中风闭证,论其病因多数由于年老肾阴亏耗、肝阳上扰而发病,但此时病势危急,应当醒脑开窍,刺十宣、水沟、百会等穴,先治其标,待神志清醒,再调补肝肾、疏通经络以治其本。又如支气管哮喘发作时,痰涎上涌,呼吸困难,此时也要先治其标,以豁痰平喘,刺列缺、丰隆、天突、膻中等穴,待哮喘平息后,再调补肺肾、脾胃,以治其本。

缓则治本

在标病并不急迫的情况下,应遵循治病求本的原则,以其本。如外感风寒引起的咳嗽,病因以风寒为本、症状咳嗽为标,可针刺大椎、风池、列缺以疏风散寒治其本,风寒去则咳嗽自愈。再如妇女更年期综合征,多数为肝肾阴亏,肾水亏不能涵养肝木,就容易导致肝阳上亢,当用缓则治其本的治则补益肝肾以潜其阳,可针刺复溜、三阴交、关元、肾俞、太冲等穴。

四、标本同治

病有标本缓急,所以治有先后,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标病与本病俱缓或俱急的状态时,可采用标本同治之法。例如高血压,如属于肾阴虚、肝阳亢,症见眩晕、头痛重并有漂浮感、耳鸣健忘、心悸失眠、舌质红、苔薄白或薄黄、脉弦细而数,可针刺太溪、照海、肾俞等穴补肾以治其本,同时针刺太冲、行间、风池等穴泻肝以治其标。另外,外感病中病邪由表传里出现表里同病,如感受寒邪引起发热、腹泻兼见时,在针泻合谷、曲池清热解表的同时,应针泻天枢、上巨虚以清其里。

第五节三因制宜

中医学认为,人与自然界是统一的整体,季节、地环境等因素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人,所以在疾病的治疗中也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作用;同时,人的个体差异也须在治疗方法上有所区别。三因制宜是指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即根据季节(包括时辰)、地理和治疗对象的不同情况而制订治疗方案。三因制宜的核心是说明在针灸治疗中不能孤立地看待疾病,既要看到人的整体性,又要注意个体差异。人与自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收到较好的治疗效果。

因时制宜

因时制宜是指在针灸治疗时,根据患者所处的季节与时辰制订相应的治疗方案。四时气候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有一定的影响,春夏之季,阳气升发,人体气血趋向体表,病邪伤人是在体表;秋冬之季,阴气渐盛,人体气血潜藏于内,病邪伤人多在深部。在治疗上春夏宜浅刺,秋冬宜深刺。历代医家还根据人体气血流注的盛衰情况及一日之内不同时辰的变化,提出子午流注、灵龟八法、飞腾八法等按时取穴的治疗方法。因时制宜还括要根据病情选择有效的治疗时机,如疟疾多在发作前2~3h针刺,痛经一般在月经来潮前1~d开始针刺,均是提高疗效的有效方法。

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制订治疗方案。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生活习惯的不同,人体的生理活动和病理特点也有不同,所以治疗方法也有差别。《素问·异法方宜论》指出:“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从北方来。南方者……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即地高气寒之所,多用灸法;温暖潮湿之地,多用针法。

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指根据患者的体质、年龄、性别等的不同特点进行确定治疗原则。人的体质有强有弱,有的偏寒,有的偏热,对针刺的耐受各不相同,针刺时需加以区别。男女性别不同,各有其生理特点,尤其是妇女患者,在经期、妊娠、产后等时期治疗时需要加以考虑。老年人气血衰少,生理功能减退,不宜强刺激;壮年气血旺盛,皮肤坚固,可刺久留针;小儿气血未充,脏腑娇嫩,宜浅刺不留针。《灵枢·逆顺肥瘦》说:“年质壮大,气血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日再可也。”患者的个体差异,是决定手法轻重的重要因素。体质虚弱、皮肤薄嫩、对针刺敏感者,针刺手法宜轻;体质强壮、皮肤粗厚、针感较迟钝者,针刺手法宜重。

第六节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针灸治病是通过在经络腧穴上进行手法操作挥机体的调节作用来实现的。正确运用各种治法,还须灵活掌握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的原则。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疾病用不同的方法治疗,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用同一方法治疗。这种治则是以中医学的病机异同为依据的。

一、同病异治

某些疾病,其发病部位和症状虽然相同,但病机不同,所以在治则和治法上也因之而异。同是胃病,有病邪阻滞、肝气犯胃、脾胃虚寒和瘀血凝滞等不同病因病机。因此,在治法上就有散寒止痛、消食导滞、疏肝理气、温补脾胃、祛瘀通络之异。如果感受寒邪,针用泻法,留针,加大壮隔姜灸以逐寒邪;饮食停滞者,针用泻法以导积滞;肝气瘀滞者,用平针法以疏肝理气;脾胃阳气不振者,针用补法,可留针,用小壮温灸;胃痛日久入络、血气滞者,针用泻法,以理气活血化瘀。

异病同治

有些疾病,其发病部位和症状虽然不同,但主要病机相同,就可采用同一种方法治疗。例如,肝胆气火上逆引起的头痛和肝胆气机阻滞的胁痛,尽管发病部位不同,但都属于肝胆气机失调,均可选用手足厥阴经和手足少阳经的腧穴,如募穴、背俞穴,针用泻法以调其气机。又如,内脏下垂可发生于胃、肾、子宫、直肠等脏器,其部位和症状虽然不同,但病机均属于气虚下陷,因而在治疗时均可用补气升陷的治法。由上可见,同病异治、异病同治与病机是密切相关的。

(0)

相关推荐

  • 针灸治疗原则:清热温寒

    寒与热是表示疾病性质的两条纲领.在诸多疾病的演变过程中,都会出现寒热的变化.外来之邪或属寒或属热,侵入机体后或从热化或从寒化,人体的机能状态可表现为亢进或不足,亢进则生热,不足则生寒. "清 ...

  • 中医治疗胃轻瘫,“合募配穴法”协同增效

    胃轻瘫是一种常见的消化道慢性并发症,多指机械性梗阻的胃排空延迟的临床综合征. 中脘穴是人体自带的一个对抗胃轻瘫的一个有效穴位,如果配伍足三里其疗效会大大增加,足三里与中脘穴的配伍方式称为"合 ...

  • 针灸治疗10原则

    一 .针灸治疗原则 它是根据八纲理论 ,结合疾病的病位 .病性确定的治疗大法 . 二 .治神守气的定义 所谓治神 ,一是在针灸施治中注重调治病人的精神状态 :二是在针灸操作中 ,医者专一其 神 ,意守 ...

  • 针灸治疗原则: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是根据病因病机和证的表现而定.有许多病,临床表现虽不同,而病机相同:有的病虽相同,由于时令.气候.年龄.性别以及体质等差别,临床所表现的证各不相同.基于这个原因,从而产生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方法. 一 ...

  • 针灸治疗原则:治标与治本

    标本的含义是很广的,标与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用以说明疾病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从邪正双方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从病因症状来说,病因为本,症状为标:从病位来说,内脏为本,体表为标:从发病的先后来说 ...

  • 【说1道真题】针灸治疗原则:实则泻之

    本公众号由远志医研(远志医研平台)所创,本文内容供各位学习参考. 远志医研  微信:drzz111 QQ:2797675805 邮箱:zgzyky@126.com 中医考研刷题小程序-零一远志医研 分 ...

  • 针灸治疗原则有哪些方面

    针灸治疗原则就是针灸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是确立治疗方法的基础.根据中医治则,结合针灸治病,常将针灸治疗原则归纳为补虚泻实.清热温寒.治标治本.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三因制宜五个方面. 一.补 ...

  • 针灸治疗原则:治神守气

    针灸治疗原则就是针灸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是确立治疗方法的基础.<灵枢·官能>说:"用针之服,必有法则."针灸治疗的病种众多,针灸方法也多种多样,所以从总体上 ...

  • 董氏针灸|董氏针灸扎针治疗原则

    LILI 红龙丹心幸福家 今天 董氏针灸是祖国医学里的一朵瑰宝,起源于山东,传承于台湾,发展于大陆,名扬于全世界.独具特色的针灸体系,易学.易懂.安全.速效.无痛,为中医针灸工作者所推崇,其简便的治法 ...

  • 针灸的治疗原则:清热与温寒

    清热与温寒也是针刺治疗中的两大法则,它是建立在补虚与泻实的基础上的.一般来说,清热多属于泻实,温寒多属于补虚.当然,热而虚者也可用补法,寒而实者亦可用泻法. 考针刺清热之法,<灵枢·热病> ...

  • 结构针灸的治疗原则

    收听音频讲课>> 课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