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处方药12月松绑,医药电商迎来利好!
专栏作者/付旭
搞药人中文章写得好,写文章人中最会搞药。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部署,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促进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监管局等印发了《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指出,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实施10项重大工程。其中第二项重点工程为: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工程。
1、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
2、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
3、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
4、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
在门诊看病中,很多患者是因为拿药而就医。相关数据显示,全国每年70亿次普通门诊中,40亿次是续方。
随着甘肃处方审核流转平台与其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等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慢病复诊患者购药会更加便捷。
2017年推行医药分开时,广西梧州市启动了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去年7月,梧州市正式启动慢性病医保统筹账户在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原依托于第三方处方共享平台成立的处方共享药店正式接入医保统筹账户,处方外流的一道关键闸口就此打开。
处方外流的渠道之一医药电商会迎来利好。
2019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互联网医疗如何定价、医保如何支付都有了指导方向。行业人士纷纷表示,一旦互联网医疗定价系统完善,将促进互联网慢病服务项目发展,更进一步促进慢病处方药的销售。
《意见》指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线下已有医疗服务通过线上开展、延伸。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
另外,医保支付政策明确要求,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
是不是所有的处方药都可以在网上销售呢?不是的。
近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修订案,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
处方流转诞生,为医疗机构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提供可能。如何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处方共享?
在探索处方共享过程中,处方流转平台开始逐步进入大家的视野。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15日,广西省梧州市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启用,接入全市20多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和百余家药店,成为第一个落实国家处方信息共享政策的城市。
此后,全国多地区都有在尝试、探索处方信息共享模式。在政策制定上,截止2019年5月,辽宁、甘肃、四川、贵州、重庆、广西、广东、江西、海南、福建10个省市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明确提及推广处方流转平台。
需要关注的是,半年前甘肃省就开启了全省处方审核流转平台的搭建工作,其中白银市第一个试点,改革效果显著,其他地市开始逐渐覆盖。9月6日,甘肃省宣布在全省推广这一平台,这标志着这甘肃将全面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
总体来讲,网购处方药12月松绑,将释放的红利引向电商,对电商利好消息不断。
不过新事物的出现并不是一开始就尽善尽美,而是需要不断完善。
由于药品是特殊的商品,销售的同时需要高度专业化的售前、售后服务。从国家严格牌照发放的准入限制、线上专业化的药师服务到医保支付覆盖和准入等,对电商都有较大的壁垒。
同时,媒体屡有少量不良电商销售假药的报道,老百姓对电商销售药品也有心里阴影。
因此,网购处方药12月松绑,必将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但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对人民群众有利的新事物必将展现出它蓬勃生机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