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歪,海关不管企业资质了,口罩搞起来?还是歇歇吧!
负责海关监管工作。制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依法执行进出口贸易管理政策,负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负责海关标志标识管理。组织实施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
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ps:已失效
第四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业务,是指: (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五)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拟订并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 (六)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第四十二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 第四十四条出口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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