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网购新规:电子产品开箱不影响 7 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已经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主要的购物方式,各大电商每年都会举办双 11 和双 12 等网购狂欢节。每年双 11 的成交数额也非常巨大。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退换货的订单。此前,在退换货这方面,基本都是商家说了算,即使支持 7 天无理由退货的也有诸多限制条件。
而在 1 月 11 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消费者在网络商品购买行为中的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据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新规实施后,许多原有条款的细节之处都有所变化,其中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消费者购买电子类产品若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包装,或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进行合理调试,不影响七日无理由退货。
对于这条细则的变化,小雷表示举双手赞成,因为小雷自己就曾经试过,购买的电子产品一开箱就存在问题,而商家却以已经拆开包装为由不给退还。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合理,而新规则有效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这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需要说明的是新的规则中也明确规定了部分商品不适用于 7 天无理由退换货。其中包括: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目前各大网购平台都陆续开设很多食品,生鲜专区,而很大一部是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因为各位网友在购买的时候还需要进行注意一下,不然收到之后不想要了那就麻烦了!
从新的规则中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网购 7 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一概念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这无论对于消费者还是商家而言都有好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网购因退换货而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的责任和权益都得到明确。新规定将于 3 月 15 日起实施。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