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考必过│编码员考试知识点总结│概述

1. ICD-10全称

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第10次修订版

2. 几个发展节点

诞生于1893年,和毛主席同岁,当时叫国际死因分类,由法国政府组织修订。

第一次修订于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那年。

第六次修订于1948年,在死因基础上加入了疾病分类。第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从第六次修订开始由WHO接管。为什么WHO 1948年才接管,因为WHO 1948年才成立。

ICD-10首次在编码中加入了字母,也就是我们目前使用的版本。

3. 四个分类轴心

病因、解剖部位、临床表现、病理

4. 工具书

共分三卷,第一卷比较厚的叫类目表,第二卷看不懂的叫指导手册,第三卷最厚的叫字母顺序索引。

第一卷按照英文字母和数字大小的顺序排列,第三卷按照汉语拼音-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第三卷有三个独立索引,疾病、外因、药物)。

5. 各章节的分类顺序

强烈优先章:大肚子O编码(15章)和小屁孩P编码(16章)

一般优先章:1、2、5、17、19

最后分类章:R(18章症状体征)和Z(21章Zui后分类)

附加编码章:20章vwxy

6. 术语、符号和缩略语

三位数编码叫类目,四位数编码叫亚目,五位数编码叫细目

残余类目:“其他”和“未特指”的亚目,通常是.8和.9,很多老师叫人家“垃圾码”,这有些不公平。如果没有这些“垃圾码”,医生下的那些垃圾诊断往哪放呢,所以应该叫人家“天使码”。

NOS(Not Otherwise Specified):其他方面未特指,意思就是诊断不够明确。

NEC(Not Elsewhere Classified):不可归类在他处,意思是诊断挺明确,但是工具书容量有限放不下了。

方括号[ ]:同义词、代用词、注释短语或指示短语。

圆括号( ):辅助性修饰词,有没有都一样,可对其视而不见。

大括号﹛﹜:只出现在第一卷,表明括号左右两边术语的关系,一般都是一条与多条的关系,目的是减少重复。

冒号::表示术语内容不完整,需要与冒号下的修饰词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诊断名称。

井号#:只用于第三卷索引的肿瘤表中。它表明当部位有#时,如果肿瘤是鳞状细胞癌就要分类到该部位的皮肤的恶性肿瘤中。如果肿瘤是乳头状瘤,则分类于该部位皮肤的良性肿瘤。

菱形号◊:只用于第三卷索引的肿瘤表中。它表明当部位有 ◊ 时,任何类型的癌或腺癌(或者说,肿瘤形态学编码不在M918-M934之间)都被认为是从另外一部位转移而来,要编码于C79.5骨和骨髓继发性恶性肿瘤。

星剑号编码:双重分类,例如,结核性乳突炎, A18.0+ H75.0* ,前面剑号是病因,后面星号是临床表现,所以不应该叫星剑号编码,按照原文叫“剑星号编码”比较容易记住,也就是The 'dagger and asterisk’ system。

7. 编码查找方法

确定主导词,三卷找编码,一卷核对。

8. 主导词的确定方法

主导词一般是临床表现,寄生虫病查“侵染”, 开放性损伤查“伤口”,不知道类型的查“损伤”,产科用“妊娠”、“分娩”、“产褥期”,实在查不到的用“病”、“疾患”试试。

9. “见”和“另见”

按照主导词查找时,如果提示“见另外一个主导词”,就去查另外一个主导词;如果提示“见情况”,就换个主导词重新查;如果提示“另见另外一个主导词”,就是如果这里查不到就看看另外那个主导词下面有没有;如果提示“另见情况”,就是如果这里查不到就换个主导词试试。

肿瘤形态学后面的 “见”或“另见肿瘤”是指示要到肿瘤表中查找肿瘤部位编码。

10. 几个编码规则(注意是ICD-10的编码规则,不是首页编码规则,更不是医保清单编码规则)

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按急性编码;没有特异性治疗的仍按慢性编码。

怀疑诊断按确定诊断编码。

后遗症有临床表现先编码临床表现,没有指出临床表现的编码后遗症。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