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也评注《耕寸集》:印绶用煞格,必须是印与煞之间不平衡则格高
(相也《子平真诠精解》封面设计初稿一)
【耕寸集】云:
有用偏官者,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不得已而用之。
故必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始为有性。
如茅状元命:己巳、癸酉、癸未、庚申。
此身轻印重也。
马参政命:壬寅、戊申、壬辰、壬寅。
此身重印轻也。
若身印重而用七煞,非孤即贫矣。
印绶用煞格,亦称印赖煞生格。为印绶格中的第三种格局。
原著的话,是带着遗憾的,说是“偏官本非美物,藉其生印”,才“不得宜”而用之的。好像印绶用煞格,不如印绶用官格高似的。如果仅仅从“生印”这个角度说,官生印是同性相生,煞生印是异性相生。异性相生有情,同性相生无情。怎么有情生的格局反而不如无情生的格局好了呢?所以,读这一句,要换一个角度,拐一个弯儿理解。正官是四吉神,七煞是四凶神,印绶格见了七煞,首要的,不是七煞生不生印,而是印星能不能化泄七煞,能化,就能去掉七煞的凶性,为我所用,格成而大。这不是“不得宜”的问题,而是必须的。不能化,煞的凶性就难去,这样的七煞就不能为用,构不成印绶用煞格也。即使“不得宜”而想用,也用不成也。
这样去理解,后面的内容就容易理解了。
印绶用用煞者,即印绶格不带官星而带七煞的组合。七煞为四凶神,本非美物。制煞的最佳十神是食神,食神是七煞的天敌,为首选。但八字无食伤制煞时,因为印亦能化煞,就能成格。我们常说,制不如化,怎么能是“不得宜权而用之”呢。
但是,印绶用煞格,成格而高的前提,必须是原局有所不足,有所失衡,子平说是要“身重印轻,或印重身轻”,有所欠缺不足,才能配煞生印。这个说法是不全面的,还是要按前面我们讲的,要换个角度,拐个弯儿理解。因为主要矛盾,是要用印绶去化七煞,去掉七煞的凶性。就如某些中药,要靠炮制,才能去掉毒性,为病人服务。所以,这个矛盾关系,不是印与身的关系,而是印与煞的关系,前提是印煞之间要有所不足与失衡,要“印重煞轻”,或“印轻煞重”,有所不足,格局才更高。
为什么?
印重煞轻时,印星已重,不需要再生,化泄掉七煞的凶性就达到目的了,而煞轻,被化了煞的凶性,又轻而无力,难生印星,刚好。印轻煞重时,用神无力,印在化煞的同时,也需要煞来生印,增强用神的力量,故煞被化,还有力量生印,也刚好。
如茅状元命:己巳 癸酉 癸未 庚申。
《耕寸集》载的这个茅状元,八字是错的。经上海庄圆老师考究,就是《三命通会》中茅瓒状元的八字。《通会》造为“己巳 癸未 乙未 庚申”。查历年历,茅瓒所处年代之己巳年,即西元1509年,而己巳年没有癸未月,只有辛未月或癸酉月,且辛未月没有乙未日,只有癸酉月有乙未日。而《明代状元图谱》载茅瓒命造:己巳 癸酉 乙未 甲申。可见,诸书传抄中,《通会》错了,《耕寸集》亦就错了。这就等于《耕寸集》中,想讲一个“身轻印重”的例子,并没有举出来。
茅瓒真造:己巳 癸酉 乙未 甲申。
这样一来,茅状元命,就不是错造之印绶用煞格,而是七煞格了。放在印绶格中当例子讲,就不合适。以真造论,也不能立煞印格。因为癸水印星,被年干己土财星克掉,地支巳酉合金局,加上时柱甲申,共有三金,七煞非常非常旺,非常重。日主乙木无根,财又党煞,就构成了弃命从煞格。从煞,则财为煞之印,喜财生煞,妙在己土财星通根未土,八字格局立马升级。财为印,故聪明而智高,大运南行火地,为从煞之官煞,官煞印旺地,所以能考中状元。
如马参政命:壬寅 戊申 壬辰 壬寅。
马参政是“身重印轻”用煞。月令为印,怎么会轻呢?主要是印星参与了申辰会合水局,印星的力量被转移到日主去了,分散了一部分印的能量;而日元壬水长生于申,又坐辰库,身也重;才导致身重印轻,有所不足,反而成就了印赖煞生格。也正因为申辰会局,申金化煞才特别有情,戊生申,申会辰水而助水,格局层次就提高了。
子平格局中,“不得已而用之”的十神有两个,一是伤官,二是七煞。道理很简单,伤煞都为四凶神,伤官克官,七煞攻身,运用不当就会坏事。所以,印格用煞的时候,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身与印不能太均衡,或“身重印轻”,或“身轻印重”,有所不足,七煞来生印星,才最为有情。而且,身与印的力量越悬殊,七煞带来的贵气越大。因为身重印轻时,七煞一可生印,二可克制劫财;身轻印重时,则印星有足够的力量去化煞护身,而使七煞不攻身。
如果印格印旺身重,力量都很强大,又来七煞,就成了无情组合,而成孤贫之命。因为身旺何需印生,印重何需煞生啊,所以“非孤则贫矣。”这就是印格用官与印格用煞的本质区别。印格用官,身印官三者均强旺而重则贵大,以其有情,故可以约身。以其有意,故“不愁太过”。印格用煞,身印煞三者均重而旺则孤贫;印格用官,身印失衡则格低;印格用煞,身印失衡则格高。《三命通会》曰“凡印绶喜七煞,但煞不可太多,多则伤身。原无七煞,行运遇之则发。原有七煞,行财运,或印绶死绝,或临墓地,皆凶”。“煞能生印,畏行财乡。破印助鬼,决主不详。”
以上是《子平真诠》和《三命通会》对印赖煞生格的一般论法。
但是,大量的实践证明,印绶用煞的格局高低与身强身旺亦没多大关系。因为《通汇》还说“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煞”。七煞虽为凶神,但只要有食制或印化,便是“官”而非“煞”也。是官就带有贵气。只是这个贵气有点“偏”,即非文贵,而偏于武贵的意思。因此,不能说印绶遇煞,就是“不得已”才用煞。而要说“逢印看煞,喜煞而十有九贵”。至于格局高低,均要“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这病不是身强印轻或身轻印重,亦不是煞重身轻或煞轻身重,而是印与煞之病,要煞重印轻,或煞轻印重,得大运去病则格高。马参政命的戊煞,在寅申辰中均有强根,实属不轻,而印一会辰则轻了,其真实之病是煞重印轻,故岁运一逢北方水病,七煞之病地便能飞黄腾达,非身重之故也。
如铁保命:壬申 壬寅 丙子 乙未。
印星寅木当令,七煞壬水有申子强根,相比而言,煞重印轻,则印赖煞生格成而高。唯寅木印星冲申金偏财(子合申,申不冲寅,但寅冲申,这相当于子水拉了偏架),预示着会早丧父,并埋下了灾祸的伏笔。果然,命主早年即丧父。甲辰运,申子辰三合煞局而生印,科甲连捷,后来官至两江总督,吏部尚书,并有诗名,尤工于书法,有书帖传世,真是“煞印相生,文武兼备”啊。申运冲寅,财星坏印,命主曾先后两次遭到流放,政治上受到了不小的挫折。好在时柱乙未印星不伤,而无性命之忧。
【耕寸集】云: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则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不论身旺印重,皆为贵格。“如己丑(原版如是,属刻版错误,实为“乙丑”)、辛巳、己巳、庚午,孙布政命是也”(沈抄本中无孙布政八字)。
用印化煞而又兼带食伤的格局,比单纯的印绶用煞,又复杂了一步。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印格带了七煞,而又带了食神,则用煞而有食神制煞,用印生身而有食伤泄秀,不管身旺印重,“皆为贵格”。请注意“皆为贵格”一句,一个“皆”字,说明这种组合不是一种格局,原文又有“而兼带”三字,证明这种情况为主格与兼格并存,属双格并存的情况。如果是一种格局,就用不着“皆”字了。
故印赖煞生格兼带食伤,只要食印互不相碍,即可两格兼用,一是印绶化煞;二是印绶喜食伤。倘若煞星无根,印星太多,则以印绶喜食伤为主。倘若印食互碍,制化两立,印去夺食破格,谁还去制煞化煞啊,更不要说食伤泄秀了。所以,这样的八字,食伤与印不能互碍,才能达到“用煞而有制,生身而有泄”的目的。换句话说,印绶化煞格,只要兼带食伤,就不讲究印重煞轻或印轻煞重之病,那么印重煞重,亦可成格而贵,与单纯的印绶化煞格,必须讲究印重煞轻或印轻煞重不同。这一点,大家要悟透。
如孙布政命: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孙布政命独《耕寸集》中有,清沈孝瞻抄本《子平真诠》中没有这个命例。但原文中,此命为“己丑”年生人,并没有丁点七煞,连暗煞的影子都没有,为何要放到印绶化煞格中来呢?细瞧,原来刻版时把年柱刻错了,因为己丑年,没有辛巳月,只要乙丑年,方有辛巳月,乙正是七煞,错把“乙”字当“己”字了。因为乙己二字神似,在古籍命书中,刻版时把“乙”和“己”弄错的例子很多。
此命印绶格透乙木七煞,又兼透庚辛食伤,巳丑拱金,印绶不化食神吗?按理要化,但日时巳午皆印,地支印星太多也化不完,等于印格还在。月干辛金伤官,又坐下巳中丙火暗合,此辛并不克乙印。这样,就构成了印绶化煞格,印重煞轻有情,成格;时上庚金食神还能泄秀,还能合克乙木七煞,又构成了印绶喜食格,成格。而庚金食神长生于巳,也是月令之物,支又巳丑拱金,印绶格化食神格,此命还能构成食神制煞格,这个格局也是成立的。事实上,此命不仅双格并存,而且三格并存。这样的命多是文武双全,多才多艺的命,可惜孙布政,名不知,事不载,不知其真容也。
如杨昌济命:辛未 甲午 戊寅 癸亥。
午印当令,干透甲煞,又兼有辛金伤官,时柱还有癸亥财星。辛金伤官能够制煞,而癸水由戊阻隔,不生甲煞。像这么复杂的组合,怎么取格?当然万变不离其宗,以月令为用取格,先论印绶化煞格,辛伤能泄秀制煞,还能论印绶喜食伤吐秀。是为双格并存也。壬辰运,壬水化食生煞,在干则破了印绶喜食伤格,在支则辰土晦火,印星有损,所以命主先后两次乡试落榜,在家设馆授徒。辛卯运,天干伤官吐秀,还能制煞,地支三合煞局生印,格局皆成,命主就读于岳麓书院,并加入南社,宣传新学新政,颇有名气。庚寅运,食伤吐秀而制煞,地支煞印相生,留学日英两国,专攻教育与哲学。癸运,命局有戊合,不损格局,命主在湖南师范任教。丑运,辛金伤官扎根,逢未回冲,同时丑土能晦火,印食两损,是为大限。47岁戊午年,任北大教授。49岁庚申年,冲损寅木煞根,煞印食俱损,倏然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