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的前世今生
王兆贵
在水生动物中,螃蟹是比较另类的一族,八条腿支棱着偏要横着走,两只眼探出来酷似火柴头。大约是受此启发,在我老家胶东一带,人们通常会用“瞪起触灯头眼”,来调侃那些见了好处就来精神的人,听起来形象而又风趣。方言中的“触灯”,后来被称为火柴。
在我懂事时,还没有“火柴”这个词,就连“洋火”也是后来的叫法,不用说“自来火”(打火机)了,乡亲们跟火柴叫“触灯”。从文献记载看,这一发音可能只限于胶东,我国大多数地区把火柴称为“取灯儿”。在冯梦龙白话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那个贪了陈大郎银子的薛婆子,就是以“忘记带取灯”为由,设局诱骗三巧儿上当的。由此可见,“取灯”之说最晚可追溯到明代。也许是由于转音谐读,相沿成习,乡亲们才把“取灯”说成“触灯”的。但就字义而言,记为“触灯”比“取灯”更为妥帖。“取灯”会让人误以为是将灯取来,而“触灯”的意思则是通过触碰点亮灯盏。
原始火柴的出现,据说是在南北朝时期,北齐受到陈国与北周围攻,生活艰难,宫中照明、烧饭都成了问题,宫女将硫磺粘在木棒上引火取得成功。这种称作“发烛”的物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火柴,只能算“准火柴”。到后来,发烛不断改进,并有了“引火奴”“取灯儿”等别名。十九世纪后,英国人发明了初级火柴,但有毒且易自燃,经瑞典人改进后才有了安全火柴。
火柴刚传入中国时,人们称之为“洋火”或“洋取灯”。直到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才改口叫“火柴”。但是在蒙古语言中,“火柴”一词仍保留着“取灯儿”的发音。不知是早期文化交流的原因还是巧合的缘故,在埃及人的土话中,也有把火柴叫“取灯儿”的习俗。埃及前总统萨达特年轻时在开罗读书,有一天到商店对售货员说要一盒“取灯儿”,售货员一时不知他要买什么东西,经其他顾客解释后才明白是火柴。
小小的火柴很不起眼,也很便宜,过去到供销社买一包十盒只要两毛钱,但就像柴米油盐一样,当年也是百姓生活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东西。特别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段时间,大众火柴需要凭证、凭票才能买到,其紧缺程度可想而知。为了节约火柴,人们通常会用柴草从有明火处引火,来点燃油灯或炉灶。家中一时没了火柴,需要到邻舍家借火。吸烟的人在一起,划一根火柴至少要点三四支烟,没点到的人会从点着的人那里接火,而不会再去浪费一根火柴。过年放鞭炮,为节约起见,先用火柴点燃一炷香,然后用香头引燃鞭炮。
火柴普及的初期,在偏远的农村中,还残留着一些古老的取火方式。如,利用火镰与火石磨擦后冒出的火花点燃火绒(或火绳)。点着了的火绒,呈暗火发烟状态,燃烧得也比较慢。轻轻吹一下,便会冒出明火。在我离开家乡之前,还曾看到叼着烟袋的老人用这样的方式点旱烟。再如,在太阳光下,将火镜(即凸透镜)的焦点对准易燃物取火,这个法子可以说是先民利用太阳能的最早方式。在《淮南子·天文》中,就有“阳燧火镜”的记载。大意是说,中午时分,用凹面铜镜聚集阳光的热量,使枯干的艾草燃烧。火的使用,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而火柴的出现则使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
于今,随着打火机与及电子打火器的问世,传统火柴不再是生活的必需品,除了在高档宾馆偶尔能见到包装精致的火柴外,其他场合难得一见它的身影,但就像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所闪烁的光焰一样,其文化象征意义却仍将存留在人类的历史记忆中。(文/王兆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