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的流传与版本

开元十七年,吴兢因《上贞观政要表》“书事不当”被贬,而其书没有被禁毁。这样,在玄宗之世有3个本子同时并存:一是正式进本,没有朝廷认可,留在集贤院或史馆而未经著录,因而《新唐书·艺文志》将其列入“不著录”的范围。二是进本的底本,三是底本之前的稿本。后二种,在吴兢家中。

唐代官方关于《贞观政要》的流传情况,自玄宗至顺宗四帝,均不见记载。《玉海》卷49引《会要》“元和二年十二月(宪宗)谓宰臣曰:近读《贞观政要》……六年三月帝曰:尝读《贞观政要》……”,是迄今所见最早关于《贞观政要》的记载。而宪宗读《贞观政要》,则不能不使我们将目光对准1个十分重要的人物――德宗至宪宗时的著名史官蒋乂(武)。

蒋乂(747-821),吴兢的外孙。其父将明,集贤院学士,安史之乱后,图籍淆乱,奏引蒋乂入院助其整理。蒋乂仅用一年多时间,便于乱中勒成部帙,得二万余卷。德宗贞元九年(793)累转右拾遗,充史馆修撰。史称蒋乂“在朝垂三十年,前后每有大政事、大议论,宰执不能裁决者,必召以咨访。乂征引典故,以参时事,多合其宜”。其“居史任二十年,所著《大唐宰辅录》七十卷、《凌烟阁功臣、秦府十八学士、史臣等传》四十卷。”

蒋乂出生时,吴兢尚在世,吴兢的藏书及《西斋书目》,包括他的著述的稿本和底本,是完整保存下来了的。《郡斋读书志》著录《吴氏西斋书目》:“唐吴兢录其家藏书,凡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书,附于正史之末,又有续钞书列于后。”吴兢故去后不几年,幼年的蒋乂便“从外家学,得其书,博览强记”。蒋乂“家藏书一万五千卷”,无疑包括吴兢藏书“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八卷”以及“兢自撰书”,必然能够得见《贞观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即便他著《凌烟阁功臣、秦府十八学士传》不参考《贞观政要》,但其《史臣传》则不会不为吴兢立传。然而两《唐书·吴兢传》都不谈编录《贞观政要》之事。玄宗一朝《实录》及代宗以前《国史》等官方史籍没有关于《贞观政要》的记载,《旧唐书》沿用唐代《实录》、《国史》旧本,所以也没有记载。而《新唐书》广采杂史等官方记载以外的史料,蒋乂的《史臣传》在采录之列,仍然不见吴兢编录《贞观政要》之事,这的确是个难解之“谜”。但也有不可忽视的地方,这就是:《新唐书·吴兢传》增旧传《上中宗皇帝疏》、《上玄宗皇帝纳谏疏》、《请东封不适合射猎疏》以及直笔记录“张昌宗诱张说诬魏元忠”等事,均见于《唐会要》、《册府元龟》,惟有“座书事不当,贬为荆州司马”一事,“座书事不当”五字不见于官史,似当出自蒋乂《史臣传》。这或许正是蒋乂留给后人考察《贞观政要》成书、进呈的1个伏笔!

宪宗读《贞观政要》,跟“每有大政事、大议论”,必召蒋乂“咨访”,蒋乂“征引典故”,趁机推荐《贞观政要》相关。宪宗所读《贞观政要》,当是留在集贤院或史馆的吴兢正式进本,但这个本子也以“兵乱之后,图籍溷杂”而待整理。蒋乂入集贤院助其父“于乱中勒成部帙”,不可能不涉及《贞观政要》,而整理《贞观政要》又不能不参考家中所存《贞观政要》的底本和稿本。如果连蒋乂都弄不清《贞观政要》的成书问题和版本、文字的淆乱,恐怕其他人就更难有发言权了。《贞观政要》在唐代被皇家视为定本的本子,即是经蒋乂整理的本子。现今所见“读《贞观政要》”最早的记载在唐宪宗时,恰好证明是蒋乂使其姥爷的遗著得以重见天日的。经蒋乂整理过后,唐文宗、唐宣宗,直至宋仁宗所读、所见,均属这一系统。宋刊本《贞观政要》,无疑亦属这一版本系统。《玉海》引《邯郸书目》著录的《贞观政要》,也是这个版本系统。

蒋乂的四子中,係、伸、偕三人皆有史才,自文宗至懿宗相继为史官。史称:蒋氏“父子相继修《国史》、《实录》,时推良史,京师云《蒋氏日历》,士族靡不家藏焉。”蒋氏家藏《贞观政要》的底本或稿本,随之而流向社会,各本杂相抄录,所以出现淆乱。

迄今所知,在北宋编录《新唐书·艺文志》之前,五代后唐国子监于天成二年(927)曾经刻印过《贞观政要》,并流传到南宋绍兴年间。随后不久,传入契丹。重熙十五年(1046),辽兴宗命译汉籍,萧韩家奴“欲帝知古今成败,译《通历》、《贞观政要》、《五代史》”。至金哀宗时,赵秉文轮直进讲《尚书》、《贞观政要》,并进《贞观政要申鉴》。《贞观政要申鉴引》尚保存在《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15,但译本不传,不知所据版本情况。

吴兢的底本或稿本、蒋乂的整理本,经两宋、辽、金数百年辗转抄录,出现“传写谬误”的情况。另一方面,随着理学在元、明时期的盛行,虽然当时的最高统治集团向往唐太宗“克敌如拉朽,所向无前”,“屈己而纳谏,任贤而使能,恭俭而节用,宽厚而爱民”,却又认为唐太宗“于正心、修身之道,齐家、明伦之方,有愧于二帝三王之道”。于是戈直在整理“传写谬误”的同时,更注重采辑唐、宋诸儒之论,间以己意,对唐太宗君臣的“嘉言善行、良法美政”作出新的诠释。22家言论以及戈直的“己意”,并非论《贞观政要》其书,而是在评“贞观之治”其事,反映着宋、元以来对于贞观之政认识的演变。由此,戈直集论本便被视为一部诠释“贞观之治”的论著而受到推崇。由于诠释的需要,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脱”,均被忽略不提。元顺帝至元四年(1333)刊行后,明洪武三年(1370)又经宋濂以“中秘本”重校、重刻,成化元年(1465)宪宗“御制序”再刻。一枝独秀,取代了其他传本。

国内现存刊本,目前见于著录和通行者2种,一为国家图书馆藏洪武三年王氏勤有堂刊本(以下简称“明本”),一为成化元年戈直集论本(以下简称“戈本”)。《四库全书》所收内府本、嘉庆戊午(1798)扫叶山房重镌本,均为戈直集论本的翻刻本。私家收藏情况,有待新的发现。集校中发现,王先恭校注《魏郑公谏录》所引《贞观政要》,有与钞本全同而与刊本互異者。《魏郑公谏录》卷二《谏河南安置突厥部落》条末,王先恭引《政要·安边》文字,与钞本卷九《议安边》第一章文字全同,甚至连“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宫,也与钞本一样,讹作“十二年”。

国外刊本,现存4种,即元刻、明初重刻(以下简称“明本”)、成化再刻(以下简称“戈本”)和韩版注解本(以下简称“韩版”)。

国外钞本,目前所见基本都在日本。清和贞观年间(859-876),冷泉书院失火,图书尽毁。在随后的10来年间,藤原佐世奉敕根据重新搜集到的图书编定《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其中,“卅杂家”著录有《贞观政要》,表明《贞观政要》一书在此之前已经传入日本。其“正史家”著录《东观汉记》百卌三卷,后有如下一段文字:

右《隋书·经籍志》所载数也。而件《汉记》,吉备大臣所将来也。其目录注云:此书凡二本……真备在唐国多处营求,竟不得其具本,故且随写得如件。今本朝见在百卌二卷。

由这段文字可知,吉备真备从唐朝带到日本大批图籍,并编有目录。吉备真备作为遣唐留学生,是天正灵龟二年(717)随遣唐使入唐,圣武天平六年(734)随下一次遣唐使返回。孝谦天平胜宝三年(751)又被任命为遣唐副使,至五年返回。天平六年遣唐大使藤原清河因船舶飘流安南,后入唐为官,未回日本。吉备真备“在唐国多处营求”图籍,应当是其遣唐留学的17年间(717-734)。在其“营求”的图书中如果有《贞观政要》的话,只能是吴兢的稿本或吴兢家中所藏底本。此时,吴兢刚刚遭贬,进本尚未获得朝廷认可,不可能让吉备真备抄录。而且,就目前日本现存钞本承传情况看,也与吉备真备没有多少关系。更何况《日本国见在书目录》著录《贞观政要》,是火灾过后残存下的十四(卷或篇)。

日本现存《贞观政要》钞本数目虽多,约20余种,但完整的钞本基本上分为3大系统:一为南家本系统,一为菅家本系统,另1个为“异本”系统。

(一)南家本系统,奥书记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安元三年(1177),由正三位行宫内卿兼式部大辅播磨权守藤原永范“奉授主上既讫”。此即“安元本”,今仅见于小田原本考异中。

其后,经建久五年(1194)、建保四年(1216)、嘉禄三年(1227)、建长三年(1251)、六年传写讲授,到建治元年(1275)钞写的一部,其奥书记曰:“于时建治第一之历初冬上旬之候,于烛下所终功也,治部权少辅平朝臣兼俊。”是为建治本,日本现存《贞观政要》最古写本中最完整的一部。

(二)菅家本系统,奥书记其源流,最早可以追溯到建保四年之前,中经建保四年(1216)、嘉禄元年(1225)、贞应三年(1224)、安贞二年(1228)、嘉祯四年(1238)、仁治三年(1242)、弘长二年(1262)传写讲授。到永仁四年(1296)钞写的一部,其奥书记曰:“永仁四年(丙申)十月三日书写讫,执笔宋人明道。”此即永仁本,今仅见于小田原本考异中。

永禄三年(1560),李部大卿菅长雅抄录一部,为内藤湖南氏藏,故称内藤本,是现存菅家本系统最古写本。卷一《政体》贞观十九年一章,末句为“庶几于时康道泰尔”。“时康”二字旁注以“光孝天皇讳”,“道泰”二字旁注以“文德讳”。日本当时“御座时,不读御讳”,这是为了提醒向两位天皇讲读时,注意避讳所作的旁注。文德天皇850-858年在位,光孝天皇884-887年在位,由此可知菅家本传入日本的时间一定在文德天皇之前。吉备真备之后,文德天皇之前,有两次派遣遣唐使,一次在恒武延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801-805),正当唐德宗晚年;一次在仁明承和元年至六年(834-839),正当唐文宗时。原田种成推测:菅家本《贞观政要》是菅原清公为遣唐判官,从唐朝带入日本的。菅原清公受命为遣唐判官,时在恒武延历二十年(801)八月,正式出发则在二十三年七月,至延历二十四年(805)六月即返回日本,在唐朝时间仅仅一年(804-805)。不论是菅原清公,还是仁明承和年间的遣唐使,两次抄录《贞观政要》,都只能是蒋乂家藏吴兢底本或稿本,而蒋乂整理本既未经著录,岂能任人钞写?更何况,原田种成也仅仅是1种推测。还要提醒读者的是,菅家本卷九原阙,是据宋刊本补入的。

文化六年(1809),菅原长亲写本卷二、卷九末奥书,与内藤本奥书同。各卷末有文化六年五、六月间菅原长亲写记,此为菅原长亲本。菅原长亲本,又有若干转写本,均出文化年间。

(三)在南家本、菅家本2个系统之外,还有1个被称为“异本”的系统,卷四与南家本、菅家本、各刊本完全不同。

写字台文库藏本(写字台本)缺卷一、卷二。

藤波家藏本(藤波本)缺卷一、卷二、卷七、卷八。

两本均缺奥书识语,传授情况不得而知。

现存最古假名《贞观政要》(假名本),卷第四与写字台本、藤波本全同。此本乃源赖朝妻北条政子命菅原为长用假名翻译之译本,文禄四年(1595)梵舜自写,正保四年(1647)木版刊印,大正四年活字刊印。据菅家本奥书,菅原为长仁治三年(1242)为后峨嵯天皇进讲《贞观政要》,用的是菅家本,而此译本所据则非菅家本系统。由此可知,“异本”系统与菅家本系统差不多同时传入日本,只不过没有受到重视而已。“异本”与南家本、菅家本同时传入日本,更加说明藤原氏、菅原氏、北条氏等传钞的《贞观政要》,要么是吴兢最初的稿本,要么是吴兢进本的底本,而绝非进本或定本。

3大系统而外,还有1个江家本。奥书记道:“本云 以累代秘说本奉授圣上了,尤可秘藏也。宽弘三年三月五日,吏部大卿江判。朱云 宽弘九年闰七月念一日,藤家本一校了。江匡衡。”宽弘三年,公元1004年,这是所见日本最早给天皇进讲《贞观政要》的记录,也说明江家本的年代。今仅见于狩谷掖斋校本、松崎慊堂手泽本所引。

此外,完本尚有兴福寺藏本(兴本)。卷10末奥书,自安元三年至建久六年为菅家本奥书,接下来是“承元二年(1208)四月十五日甲寅奉授主上既讫。此书当家已奉授二皇了。实帝王之龟鉴、吾道之重宝也。虽片时不可出他处者也。从三位行民部卿藤原朝臣光范(春秋八十三岁)。”以下,为贞永、永仁、弘安记,正德二年修补。宝历五年(1755)南都兴福寺誊写,是为兴福寺本(亦称宝历本)。第一册第一叶栏外,有记云:“凡朱书者菅本之原本也、墨书者南家本之写也。”

钞本之多,难以尽数。文政元年(1818),阿波介、山田以文,以所见古写本合校,是为现存第1个较完备的合校本。现录其《古本校合凡例》如下:

八条左府本; 二条院御点本; 菅本; 或本; 南家本; 异本; 古本; 一本; 摺本; 亻本; 才本; 家本; 自本;永本(菅长雅卿亲写本,有永禄三年之奥书,故称永本,今为五条家藏); 江家本(原本卷子本,有匡衡朝臣奥书,故称江本)。

由此《古本校合凡例》可知,当时存世古本不下十五种。以所见奥书识语为据,《贞观政要》在日本受到重视、开始流传,是在大江匡衡(952-1012)所在年代,相当北宋太宗、真宗时期。而系统承传、抄录,年代则大致相当北宋末年。比较上述3大系统钞本与元、明刊本,发现其间的重大差异如下:

(一)篇目的有无不同

1、卷第二,《直谏》附,南家本、菅家本无。元刻、明本、韩版15章,见于写字台本卷第四者12章,多钞本3章。戈本10章。

2、卷第四,南家本、菅家本与刊本篇章同。写字台本卷第四,篇章与各本完全不同,为《辅弼》第九(4章),《直言谏争》第十(13章),《兴废》第十一(3章),《求媚》第十二(1章),计4篇21章。元刻、明本、韩版15章中,有2章与《辅弼》同,有10章与《直言谏争》同。《直言谏争》第二章、第三章,《兴废》全三章,共5章为各本所无。

3、卷第八,《禁末作》附,元刻、明本、韩版有,凡3章。钞本、戈本无。

4、卷第八,《辩兴亡》第三十四,钞本无。《玉海》引《邯郸书目》有。明本2章,戈本5章。由此,卷九、卷十出现编序不同的问题:

菅家本:卷第九(据宋刊本补,所以作):《议征伐》第三十五、《议安边》第三十六;而卷第十又为:《论行幸》第三十六,《论畋猎》第三十七,《论祥瑞》第三十八,《论灾异》第三十九,《论慎终》第四十,出现重复编序(“第三十六”)的问题。

南家本、写字台本:卷第九,《议征伐》第三十四,《议安边》第三十五;卷第十,《论行幸》第三十六,《论畋猎》第三十七,《论祥瑞》第三十八,《论灾异》第三十九,《论慎终》第四十。

(二)篇章的有无不同

1、刊本有、钞本无者12章:卷二《纳谏》3章,《直谏》附3章,卷三《君臣鉴戒》1章,卷五《论公平》1章,卷六《论贪鄙》4章。

2、钞本有、刊本无者16章:卷一《政体》6章,卷六《慎所好》1章,《杜谗佞》3章,《论悔过》1章,《论奢纵》1章,《论贪鄙》1章,卷七《论文史》1章,卷八《务农》1章,《论刑法》1章。

3、《上贞观政要表》,钞本、明本有,而元刻、韩版、戈本无。

(三)必须提出的文字问题

1、不论钞本(南家本、菅家本、写字台本),还是刊本(元刻、明本、韩版),都有以“太宗”二字作“上”字者。以原田种成所集《贞观政要定本》、《贞观政要》上、下(校释本)二书为例,卷一《政体》第二、四、五、七、十九章,卷二《求谏》第五章,卷三《论择官》第三、六章,卷四《教戒太子》第一章,卷五《论忠义》第十章、《论孝友》第四章,卷六《论俭约》第二、三章、《论仁恻》第三章、《慎言语》第二章、《论贪鄙》第二章,卷八《论赦令》第二、四章,卷九《议征伐》第十三章,以“太宗”作“上”。同样,卷二《任贤》第三章,卷五《论诚信》第一章,又以“太宗”作“帝”。这显然是唐代《实录》或《国史》原文,吴兢抄录出来准备编录“贞观故事”或《贞观政要》。一部进本或定本,怎么会对唐太宗有如此不统一的称谓呢?

2、以钞本、刊本文字比勘,互有重大脱漏、错讹。

1)钞本脱漏者。卷二《任贤》,各本均8章,排序完全相同,然文字互异处颇多。魏征一章,刊本、《旧唐书》有而钞本大段脱漏者5处,约180字。李勣一章,仅章末两处,钞本就脱漏125字。罗振玉校卷五、卷六,指其大段脱漏者:卷五《论忠义》贞观五年一章,钞本脱19句100字;《论公平》长乐公主一章,钞本脱漏56字;《论诚信》魏征上疏一章,钞本脱漏396字(罗振玉未见的菅家本、写字台本,《论诚信》贞观十一年魏征上疏一章,中间仅一处就少1465字);卷六《论奢纵》马周上疏一章中,钞本有24字为刊本所无,而刊本却另有600多字为钞本所无。

2)刊本脱讹者。罗振玉校卷五,《论诚信》贞观十一年魏征进言一章,戈本脱漏35字,以致“脱误不可通”。罗振玉未见的元刻、明本、韩版,《论诚信》贞观十一年魏征进言一章,章末之前较钞本、戈本少2953字。特别要提到的是,卷十《论慎终》各本编次完全相同,但贞观九年的一章中,有一段文字钞本、刊本互异,致使文意完全背离。

钞本原文:房玄龄进曰:“臣观近古拨乱之主,皆年逾四十,惟汉光武年三十三。岂如陛下年十八便事经纶,遂平天下,二十九升为天子,此则武胜古也。少从戎旅,不暇读书,贞观已来,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理政之源,行之数年,天下大治,此又文过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内侵,今戎狄稽颡,皆为臣吏,此又怀远胜古也。已有此功业,何可得不善始慎终耶?”

刊本原文:房玄龄因进曰:“陛下扌为挹之志,推功群下,致理升平,本关圣德,臣下何力之有?惟陛下有始有卒,则天下永赖。”太宗又曰:“朕观古先拨乱之主,皆年逾四十,惟光武年三十三。但朕年十八便举兵,年二十四平定天下,年二十九升为天子,此则武胜于古也。少从戎旅,不暇读书,贞观以来,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理政之源,行之数年,天下大理,风移俗变,子孝臣忠,此又文过于古也。昔周、秦以降,戎狄内侵,今戎狄稽颡,皆为臣妾,此又怀远胜古也。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既有此功业,何得不善始慎终邪?”

两段几乎相同的文字,钞本是房玄龄赞美唐太宗,而刊本则成了唐太宗自我赞美。前一篇(《论灾害》)前一年(贞观八年),唐太宗刚刚表示过:“吾之理国,良无景公之过。但朕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定天下,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自谓古来英雄拨乱之主无见及者,颇有自矜之意,此吾之过也。”一年过后,同样的赞美之辞,出于房玄龄之口,比出于唐太宗自己,更觉合乎逻辑。况且刊本中唐太宗还有“此三者,朕何德以堪之”一句,也是表示自谦之意的。两段文字,当以钞本为妥。

3)互为错乱者。卷九《议安边》,钞本3章,戈本2章,是关于安置突厥和以高昌为州县事。以高昌为州县一事,钞本、戈本各为一章,文字相同。安置突厥,钞本分作两章:一章为安置突厥部落。突厥部落来降,诏议安边之术,中书令温彦博与魏征辩论,太宗用温彦博议,自灵州至幽州置四都督府,居长安者近万户。十二年(按:当为十三年)太宗幸九成宫,突利可汗弟阿史那结社率阴结所部,夜犯御营,事败被斩,太宗悔处其部众于中国,还其旧部于河北。另一章为安置突厥首领。突厥首领来降,皆拜将军中郎将,五品以上百余人,惟拓跋不至,又遣使招慰,凉州都督李大亮上疏,以为突厥顷国入朝,悉授大官,非中国之较比《通典》卷197《突厥》上、《旧唐书》卷189上《突厥传》、《唐会要》卷73《安北都护府》,则李大亮上疏在前,而朝议安边之术在后;温彦博与魏征辩论之外,尚有中书侍郎颜师古、夏州都督窦静、给事中杜楚客、礼部侍郎李百药等上奏、上表,太宗用温彦博议。

针对安置突厥首领,以李大亮上疏为一章,并无不妥,但钞本第二章以“贞观十四年太宗与侍臣议安置突厥之事”开头,紧接着就是中书令温彦博对曰云云、给事中杜楚客云云,这显然是贞观四年朝议安边之术的内容,被错置在此,而且标年也标错了。戈直发现这一问题,便以《通鉴》叙事为序,认为安置突厥部落、安置突厥首领“共为一事”,便“次第其辞,合为一章”。

不论钞本、戈本,温彦博所言“隋文帝劳兵马,费仓库,树立可汗,令复其国,后孤恩失信,围炀帝於雁门。今陛下仁厚,从其所欲,河南河北,任情居住,各有酋长,不相统属,力散势分,安能为害?”60字,则不见《通典》、《旧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

出现上述重大差异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贞观政要》原本就没有1个所谓的“吴兢定本”。

《上贞观政要表》,钞本、明本有,而元刻、韩版、戈本无。开元十七年吴兢因《上贞观政要表》“书事不当”被贬,其书虽然未被禁毁,正式进本却也没有朝廷的认可,留在集贤院或史馆而未经著录。这样,就出现了《上贞观政要表》与《贞观政要》分离的情况。前面多次提到,钞本得自吴兢家藏的可能性最大,自然有《上贞观政要表》。而元刻、韩版承袭宋版,为宋代皇家藏书,吴兢因表获罪,表、书早已分离,因而无《上贞观政要表》。

写字台本与南家本、菅家本不同,比较客观的说,写字台本是吴兢撮录《国史》旧文,着手编录“贞观故事”的草本,而南家本、菅家本则是吴兢家藏稿本。卷第四的4篇21章,绝大多数都很重要,不可弃而不用!若以吴兢进书前的境遇,更希望“直谏”玄宗,因而在最后编定上奏前,不可能改变全书结构,便从《辅弼》选出2章、《直言谏争》选出10章,又从钞本所未见的稿本中选出3章,编为卷二《直谏》附15章。

《禁末作》附,也应当是吴兢在最后编定上奏前所增。以明本的3章而论,第一章,段纶奏进巧人造傀儡戏具,钞本在卷第八《论赦令》,无论如何都有“分类不当”之嫌。第二章,“贞观九年上谓侍臣曰”,虽然与卷六《论俭约》第一章有重出的部分,但唐太宗一开始所说“为政之要,必须禁末作。……”38字,却为《论俭约》所无。编用此章,旨在强调禁末作,故有此38字。而《论俭约》,着重在戒奢从简,因而没有这38字。

《辩兴亡》,明本仅2章,均在钞本卷五《论仁义》。此篇的有与无,牵涉后面各篇排序。钞本无《辩兴亡》,后面《论祥瑞》、《论灾异》分作两篇。刊本有《辩兴亡》,后面则合《论祥瑞》(1章)、《论灾异》(3章)两篇为《论灾祥》一篇,仍然是同样内容的4章。将祥瑞、灾异分开编目,无论从《唐会要》、《旧唐书》,乃至北宋前期所编有关唐代的历史文献看,都是符合当时编纂习惯的。吴兢编纂之初,设此篇目没有疑义。但当最后成书的时候,却发现整部书10卷40篇,惟有《论祥瑞》一篇仅一章,而又无其他符合此篇内容的章可以移入。这在最后编定时,是1个需要处理的问题。据《玉海》引《邯郸书目》著录,宋代《贞观政要》有辩兴亡篇,则经蒋乂整理本应有此篇。是否蒋乂整理时增补了《辩兴亡》,同时合《论祥瑞》、《论灾异》两篇为《论灾祥》一篇,解决了吴兢留下的一篇一章的问题呢?由于蒋乂整理本到北宋刊行后才得以流传,因而便与日本现存钞本出现较大差异。

至于钞本有、刊本无的16章,如果说是宋刊本有所取舍造成的话,那么钞本无而刊本有的12章,却只能是日本现存各钞本外,还有他们没有见到的本子。因而,现存钞本不可能是所谓“进本”或“定本”。其他,篇章移易、文字脱漏,则主要是在流传过程中造成的,不再论列。

总之,上述种种情况充分说明,南家本、菅家本、异本所据绝非“吴兢定本”,而元刻、明本、韩版所据更难断定为“吴兢定本”。陈寅恪教授在《元白诗笺证稿》中通过白居易作《七德舞》诗与《贞观政要》文的对照,已有论断:罗振玉“虽有‘欲复唐本之旧,苦未能得其全本’(见罗氏松翁近稿贞观政要残卷跋)之言,其实纵得日本传写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复吴氏原书之旧观。”现存各种钞本、刊本,均非吴兢原本!

660多年前,戈直集论《贞观政要》而未作集校,国内流传各种本子却因此而消失。于是,出现了中国学者无他本可以校其“移易篇章”、“刊刻衍脱”,而日本学者则成果不断涌现的尴尬局面,这不能说不是1大憾事。日本学者凭借流传的各种钞本、刊本,对该书进行过多次校合、整理,在文字校异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因大都囿于南家本、菅家本2个承传系统,又过分相信江家本《上贞观政要表》最后所署题衔,便误以为日本所传《贞观政要》古写本为“吴兢定本”。其实,所谓的“吴兢定本”实非定本。

为追寻1个完备的《贞观政要》本子,就所见海内外钞本、刊本进行一次集校,共得287章。其中,各本完全重复者1章,实为286章。其篇目、编次各本(钞本南家本、菅家本、写字台本,刊本元刻、明本、韩版、戈本)多所不同。依据现今所见最早完整著录《贞观政要》篇目的书目――《玉海》所引《邯郸书目》(北宋编成),编次《贞观政要》10卷40篇。同时,保留刊本卷二《直谏》附、卷八《禁末作》附2个附篇。钞本写字台本卷第四,编为全书附录,以供参考。(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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