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说:民间放板的进来看!非法放贷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些年,民间借贷红火的不得了。放贷的,号称放板。借了他们的钱,利息越滚越高,利滚利,但是好多人做生意缺钱啊,银行贷不出来,就去借高利贷。记得开始是做生意的人借高利贷,对社会经济发展确实是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再后来,一切变味了。就蔓延开了。校园贷、套路贷……反正到处都是贷啊贷,很多人禁不住高消费生活的诱惑,贷款越来越多,利息越滚越高,被放贷弄的家破人亡的不在少数。
政府打击力度是大,可是牵扯到法律,很多事你说不清。
好了,这几天有个新闻,对民间放贷者是一大打击。
对靠关系从银行弄点钱出来再放贷的投机者,却不是一个好消息。
来看看这个《意见》有多强大!
具体的解释如下:
说起来,非法放贷入刑早在2012年就有法院打算施行,但胎死腹中。报道中也有提及: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个《意见》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2012年最高法对广东省高院有一个批复,当时的批复是说非法放贷不能按照刑法225条来处理,但是这样一个观点现在被推翻掉了,那么一些做民间借贷的自然人和公司就有可能按照非法经营罪来处理了。”
至于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拿资金再放贷,这个做法也是行不通了。
对于现金贷公司和一些助贷公司影响较大,“一些助贷机构表面上是助贷,实际上就是从金融机构拿资金,然后按照自己的风控手段去放贷,这样的行为自2019年10月21日起就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了。”
当然,这个条例说的是非法放贷,合法的放贷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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