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多民族国家统一的社会心理基础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或共同体,既由全体国民组成又由国内的56个民族组成,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议程,就须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属性,有针对性地来构建具体的推进方式,才能达成政策目标。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共同体与国家统一性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为国家统一提供基础性的支撑。

  多民族国家须有维持统一的政治机制

  多民族国家是根据人口的民族构成而界定的一种国家类型,而非国家形态演进的一个阶段或此进程中的一种形态。国家形态演进的不同阶段或不同形态的国家,皆可能因民族构成的多样性而被界定为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内的众多民族单位,既有其联系纽带和组织方式,也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因此,多民族国家存在“一”与“多”的关系,国家统一性与民族多样性之间存在张力的问题无法回避。统一性是国家存续的前提,国家须采取恰当且有效的机制来应对统一性与多样性间的张力问题。

  作为一种政治框架和制度体系,国家总是存在于演变和发展过程中。对于在时间序列上出现的不同形态或类型的国家,对国家行为方式具有根本影响的国家伦理往往存在重大差异,各自维持国家统一的机制也存在根本性的不同。

  目前,全球范围内主导性的国家形态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成为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在国家形态演进的进程中,民族国家乃取代王朝国家的国家形态。这两种具有历史连续性的国家形态,各自维持多民族国家统一的机制存在着根本性差别。

  从王朝国家看,王朝攫取并垄断了全部国家权力,并以世袭方式传承权力,社会人口的基本社会政治身份为臣民,强权成为王朝统治的基本方式。国家的存续不以臣民的意志为转移。在此条件下,王朝处理国家统一性与民族群体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往往采取强权和利诱手段,恩威并用成为其处理统一性与多样性之间张力的基本方式。

  然而,王朝国家最终被民族国家取代了。在国家主权体制形成以后,民族国家对王朝国家的取代,是以国家主权由王朝或国王转移到代表民族的议会的方式实现的。民族国家之民族,乃全体国民组成的共同体。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民族的结合。而这样的结合则以民族认同于国家的方式实现,具体体现为国民对国家的认同。

  为了实现这样的结合,以此来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民族国家逐渐建立了一套基于一元性国民权利的制度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国家本质上是一套建立在一元性国民权利基础上,进而保障民族经由国民而认同国家的制度体系。因此,获得国民的认同也就成为国家的基本伦理。国家存续的正当性,皆来自于经由国民而实现的民族对国家的认同。

  最早的即西欧的民族国家,国民的均质化程度很高。但是,随着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被广泛采用,尤其是随着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兴起,民族国家框架中的多民族国家逐渐凸显。在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中,维持国家统一所能采取的方式受制于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必须通过巩固和提升国内各个民族群体对国家认同的方式进行。一旦国家认同受到挑战,国家便会面临解体的风险。

  中华民族意识直接关联国家统一

  中国在秦统一后长期处于王朝国家时代,直至辛亥革命推翻最后一个王朝。王朝的广大疆域内生活着众多民族群体,它们在王朝国家框架内进行着持续、频密的互动。王朝国家因此具有明显的多民族国家特征。王朝政权不论是汉族掌握还是少数民族控制,皆采取“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的恩威并用方式,对国内众多民族群体实施统治,有效地控制了国家的统一性与民族群体多样性之间的张力,维持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鸦片战争后,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古老王朝,无法与建立民族国家并在此框架内实现了工业革命、创造了工业文明的西方列强匹敌,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中。先贤们在对自救图强道路的反复探索中,最终选择了通过构建民族国家而对传统文明进行改造,进而实现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发展道路。

  辛亥革命开启民族国家构建后,民族国家的构建促成了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的构建:一方面,民族国家构建促成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过程,在将传统的臣民逐步塑造成为国民的同时,又使他们在统一国家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结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另一方面,各个传统的民族群体在逐步构建为国内各民族的同时,也在统一国家框架内和中华民族的族称下凝聚为一个有机整体。由此,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逐渐形成,支撑起了中华现代国家的大厦。

  新中国成立时,这样一个从悠久的历史中走来又具有现代民族特征的中华民族,就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它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具有“全民一体”和“多元一体”的双重属性;既有现代民族的一般本质,成为与法兰西民族、美利坚民族同样的现代民族,从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又与历史上众多民族群体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相连结,具有中国历史文化铸就的底色。

  从国家形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现代国家。国家的全部人口即国民又分属于不同的民族群体,并结成了56个民族,因而被界定为多民族国家。这样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也面临着国家统一性与民族多样性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国家的统一与合法性内在地结合在一起,依赖于各个民族对国家的认同。因此,包含全体国民和国内56个民族的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直接关联着国家认同的形成和水平,影响着国家的统一。因此,构建、维护和巩固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国内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攸关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于是,巩固中华民族意识,既是构建国家认同的基本方式,也是维持国家统一的根本方式。

  以有效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议程,对今天中国的统一和稳定具有根本性意义。因此,以有效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成为巩固和提升国家统一性的重大举措。

  不论是从国民共同体来看,还是从多族聚合体来看,中华民族皆是人群共同体。中华民族意识就是这个共同体的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涉及多个方面,但归根结底是中华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进一步的想象。前者是中华民族成员对自己与中华民族同一性关系的心理确认,后者为中华民族成员对这一确认的进一步塑造。这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方能使既在的中华民族意识更加巩固并具有韧性。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或共同体,既由全体国民组成又由国内的56个民族组成,既是国民共同体又是多族聚合体。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议程,就须基于这两个方面的属性,有针对性地来构建具体的推进方式,才能达成政策目标。

  基于中华民族由全体国民组成的事实或属性,从促进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进一步想象的路径而构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成为国民意识促进机制。国民意识的核心是国民的身份认同。从国民意识角度来增强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进一步想象,根本上就是以恰当而有效的方式来增强国民对自身与国家关系的认知,强化国民与国家的体制性联系,增强全体国人的国民同一感,塑造国民身份意识和国民荣誉感、自豪感,进而增强全体国民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想象,最终达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目标。

  基于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组成的事实或属性,从促进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进一步想象的路径而构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成为民族团结促进机制。这样的机制根本上是采取恰当而有效的方式,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紧密结合,深化各个民族对自己与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在联系的认知,增强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体认,最终实现各个民族尤其是各自的成员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强化,并增强朝着中华民族一体方向进行想象的自觉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括针对无差别的全体国民的方式和针对特定群体的方式。但是,它们各自发挥作用的机制不同,也有自己的适应范围和局限,各自都不能单独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任务。因此,必须将两种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又使它们相互补充、规约并实现相辅相成,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如此才能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议程,铸牢多民族国家统一的社会心理基础。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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