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5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阴,而转入阳明矣,即当随阳明现证而治,故谓以
法治之。
郑重光曰:少阳、阳明之病机,在呕渴中分,渴则转
属阳明,呕则仍在少阳。如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
攻之,因病未离少阳也,服柴胡汤渴当止。若服柴
胡汤已加渴者,是热入胃府,耗津消水,此属阳明
胃病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