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前中原大地还有大象出没呢。甲骨文台历说字——为

【甲骨文台历,为】

人们问别人时说:那个人的为人如何啊?为人反过来念又变成了人为,比如说:这是无意的还是人为的?还有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喜欢问为什么。为是一个多音字,读 wéi或者 wèi。那为这个字在古文字中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甲骨文台历上对为的解释:会意字,从又从象,会手牵象以助役之意,殷代黄河流域多象,《吕氏春秋·古乐》称殷人服象,为虐于东夷。

甲骨文的为字是会意字,从又从象,像一只手牵着一头象。从又,又的甲骨文就是指手的意思,上部分那从上往下的竖线象手臂,前面是三根手指,在古时三代表多,这里的三指的是五根手指。下面那个字形像大象,前面手碰着的那长长的向下弯的线条是大象的鼻子,在脑袋前方与鼻子对着的像是尖长的象牙,然后往下是大象的身体、四肢与尾巴。大象的鼻子很长很灵活,除了有吸水、取食、防御等功能外,还能帮助人类做搬运工作,经过驯服的大象能轻松地卷起几百千克甚至上吨重的树木或货物,一头大象能够胜一二十人的力量。

据考古发掘,在殷商时代,河南地区气候比较暖,适于象的生存,后来气候转寒,象于是逐渐南迁了。河南省简称豫,相传远古时期,河南地区河流纵横,森林茂密,野象众多,因此,河南又被形象地描述为人牵象之地,豫的名字由来与大象估计是有一定的关系。

许慎在《说文解字》记录:象,长鼻牙,南越大兽,三年一乳,象耳牙四足之形。从他的记录来看,那时候中原已经很少见到象了,于是他说是南越大兽,这也反映了气候的变化,使得中原地带变冷而不适合大象的生存,于是大象就南迁了。《吕氏春秋·古乐》记载:殷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服指的是驯服,表明当时殷商时候的人们对大象不但不陌生,而且能把它驯服。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殷商时期的人能把象驯服,并把它用来做为战斗的工具攻打东夷。也有研究者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指的是商朝晚期攻打东夷,令其遭受重创的同时虏获大象驯服后为己所用,但不能证明殷商时期的人用象武装军队。商代的驯象不会是作为军事作战用途,而应是源于为王室贵族所私有,除祭祀外,可能也是王室贵族出行的工具。不知道大家对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这句话有什么不同的理解,欢迎老师们,朋友们补充。

【据说,梁思永考古殷商时期的文字,里面有象的写法】

甲骨文的为像一只手牵着象,表示牵象去干活,役象以代劳。小篆的为发生了讹变,所以说文说为是母猴的意思也是根据小篆的讹变来解说,从甲骨文为的字形解释更加贴近于古人想用这个字表达的那种意境,所以从甲骨文开始学更能了解字的本义。为的隶书,楷书都看不到为原来的意思了。

为引申为做、干的意思,比如宋朝的范仲淹先生从小便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志向。还有事在人为等等。为又引申指种植、建造、制作、充当、掌管、当作、变成、是等等意思。

【甲骨文写法,象】

为在比较句中作谓语动词,含有最、更的意思。为读wéi或者 wèi时都可作介词用,引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被动相当于被;还可以表示时间、动作行为所向、还指因为、由于、听、为了等意思。为又可做连词以及句末语气助词等等,为这个字引用的比较广泛。

下面来看台历上为的文献引用以及出处。

第一个:

为善者,非善也。故善无以为也。
《管子·枢言》

这里的为通伪装的伪,这句话的意思是伪装出来的善,不是善。善,是无法做假的。我们知道伪装出来的总归有显原形的一天。

【为王吹竽】

下一个:

为王吹竽。
《韩非子·内储说上》

这里的为是给的意思,竽是古代的一种乐器。这里说的就是滥竽充数中的南郭先生,当时齐国国君齐宣王喜欢听几百人同时吹竽,南郭先生夸自己很会吹竽,于是就混在几百人的乐队中装模作样地凑数,竟然可以得到赏赐,后来换了新的国君喜欢听一个一个的吹竽,南郭先生见要凭真实本领单独演奏时,混不下去了就只好逃之夭夭了。

第三个文献:

不为远者小,不为近者热。
《列子·汤问》

句子里的为理解是、就是的意思。说的是两小孩辩日,两个小孩各自说出了自己对太阳远近的看法。这篇文章初中时有学过,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

【篆刻,温故而知新】

下一个文献: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论语》

这句话是孔子说的,意思是温习学过的知识,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与感悟,这样就可以做我们的老师了。对于温故而知新,不同的人学习所的感悟不一样,比如我们甲骨文的学习,同样的字每个人的理解和体会不一定相同,就算是同样的知识,对于同一人来说可能因为熟悉的程度,或者是时间或环境的不同,所得的感悟也是有所不同的。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过类似这种经历呢?

【隶书书法:无为而无不为】

最后一个文献: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老子·第三章》

无为指顺其自然、不加干涉。老子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所谓的对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善恶、美丑、是非、强弱、成败、祸福等。譬如说,如果人们没有对美好事物的认定和追求,也就不会产生对丑恶现象的唾弃。老子提出了“无为”的观点。无为就是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就像日出日落,二十四节气的循环,都有它的自然规律,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不必有意倡导某事某物,就好比太阳普照大地一样,对谁都一样没有分别之心,于人于物都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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