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入丰厚,也该为老百姓多建建保障房
据报道,1-9月全国300城共成交土地15585宗,较去年减少7%,成交面积5750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在收金方面却大幅增长,总额达到19262亿元,同比大增40%。其中,住宅用地出让金总额15021亿元,同比增加56%,前三季度“卖地收入”就已超去年全年收金。
虽然地方在土地方面收入丰厚,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公众也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已没有了新闻价值。看似“旧闻”的背后,仍有许多值得挖掘和追问的新闻元素。其中,这些收入都用向了哪里,就是最值得拷问的问题。
事实上,土地收入从步入快速增长轨道起,就一直受到舆论的高度关注,就一直在追问动辄数万亿的土地收入都用到了哪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开制度。尤其当地方债被公开以后,舆论和公众对土地收入的去向就更加重视和关注。但是,这个问题仍然被地方政府死死地捂着,成为一个解不开的谜。因为,这期间,有两个与土地收入密切相关、但都成为矛盾焦点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
第一个问题,就是地方债务问题。按理,每年都有万亿以上的土地收入,特别是近两年,土地收入都在2万亿以上。如果地方政府有意减轻债务负担、化解债务风险,土地收入的相当一部分就应当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政府债务的总额就应当不断减少。至少,不应当继续增加。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债务仍是在逐年增加的,中央下达的每年新增地方债务6000亿的目标,实际也是没有完成的。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有效地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化解债务风险,而是继续将这些收入用于建设、投资和开发,从而使政府债务继续扩大、风险继续积聚。
第二个问题,就是保障房问题。财政有一条原则,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说,从老百姓口袋中获得的收入,还应当用于老百姓。在今年前三季度的近2万亿土地收入中,住宅用地出让金收入高达70%,也就是说,政府收取这些收入形成的商品房价格,最终都是由老百姓买单。那么,土地收入也应当最终用于给老百姓谋福利。建设保障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当然应成为土地收入的主要用途之一。那么,地方政府到底拿出了多少土地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呢?为什么保障房建设的步伐仍然那么慢、力度那么小,以至于房价问题始终是老百姓心头之痛呢?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防止地方债务出现风险,中央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将风险向后推移。很多地方正是因为有了这项政策的支持,才避免了风险的爆发。但是,风险后移,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如果地方政府不拿出化解风险的实质性措施,不建立债务偿还基金,一旦债务到期,仍然会风险爆发。为什么上万亿、数万亿的土地收入,没有拿出足够比例来建立债务偿还基金呢?如果每年拿出50%来建立债务偿还基金,地方债务就会逐年减少。显然,这方面是缺乏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机制的。
而从保障房来看,目前地方更多的也是采取依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解决,有的则干脆通过移花接木、造假等方式“完成”建设任务。相反,如果能够从土地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再配之以一部分国家开发行的贷款,保障房建设规模就远不是目前这种水平,房价上涨的内在动力也就会小得多。正是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方面缺乏诚意、缺乏动力,才会使土地收入仍然被用作他途,而没有用于保障房建设。不仅土地收入没有用于保障房建设,土地收入高企的背后,反而说明了老百姓买房的压力更大了。
所以,面对今年土地收入再度出现大幅增长,对土地收入的去向问题,也应当更加高度关注。土地收入决不能再让地方政府做为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的工具,不能再让土地收入助推地方债务的上升。土地收入总有枯竭的一天,如果不抓紧现在的机会,让地方政府多同一些土地收入建立偿债基金,地方要想偿还已经形成的债务,几乎没有可能。指望地方在预算内拿出钱来建立偿债基金,只能是一厢情愿。同时,老百姓最关注的保障房建设,也不能再应付了,房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让百姓的收入打了很大的折扣,生活质量的改善出现的泡沫。而土地收入,正是目前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问题,改善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最有效的手段。土地收入,决不能继续成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而必须纳入到“大金库”中来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