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的发展新特征
(按)这是上半年底写的,还是跟不上长三角城市群如火如荼的发展步伐。
自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已经有第三个年头。这三年来,是长三角城市群发展30年来最波澜壮阔的三年。根据权威专家对城市群一体化的阶段性论述,目前的城市群一体化已到了新一轮的规划及要素集聚融合的阶段,离整个制度的融合还有相当长的距离。但是,曙光在前,康庄大道上,只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其宏伟蓝图的实现已经渐露峰岚。
目前,湖州会议及长三角城市群生态绿色示范区规划的公示等,标志着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出现这样三个鲜明特征:
1、由一市三省政府的主导推动,正逐渐向以41个城市为主体的推动转化。
2016年获批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长三角城市群包括上海,以及江苏9城、浙江8城、安徽8城,共26个城市。
2019年10月下旬,在芜湖召开的第十九次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通过了《关于吸纳蚌埠等7个城市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提案》,蚌埠、黄山、六安、淮北、宿州、亳州、阜阳7个安徽城市正式入局,安徽全面“入长”。同时,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完全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成员扩充至41个城市。具体名单如下:
上海。
江苏:苏州、南京、无锡、南通、常州、徐州、盐城、扬州、泰州、镇江、淮安、连云港、宿迁。
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
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安庆、滁州、阜阳、蚌埠、宿州、宣城、六安、亳州、铜陵、淮南、淮北、池州、黄山。
随着安徽全面“入长”,以上海为中心、内部互联互通的一个超级长三角地区,正在加速形成。
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是长三角地级以上城市自发组成的一个城市合作组织,成立于1997年,早期的成员共有15个,后经过2003年、2013年、2019年等五次扩容之后,长三角协调会从15城膨胀为41城,覆盖三省一市全域,范围比长三角城市群都要更广。
今年6月5日至6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湖州召开。江浙沪皖三省一市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负责人齐聚湖州,共商、共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会议达成了19项重大合作事项的签约,共有585项重大科技成果亮相“云”端。
与此同时,6月5日下午,长三角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齐聚湖州,一个涵盖长三角地区多家重点产业、支柱企业的“朋友圈”——长三角企业家联盟成立。
值此,历经30年的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重要标志就是以地级以上的城市为主要载体,以市场化和社会化运作协调为重要手段,以企业家创新为重要主体的数字经济时代的中国特色的城市群新发展模式已经呼之欲出。
强调以城市为主要空间载体,也就是强调每个城市都是城市群中不容忽视的节点城市。在“去行政化”模式推进下,每个节点城市都必须有其不可替代、独特多元的地缘风情特色。否则,同质化的产业竞争终会导致同质化的弱小城市被“吞并”。
2、城市群中最活跃的县域经济,正逐渐向城市经济的高层次迈进。
回顾长三角城市群的30年发展进程,在诸多城市中竞相发展的经济活跃频繁的当属县域经济。作为具有比较独立的财政、土地及经济承包大权的县级行政区划,在改革开放的40年中,尤其在长三角城市群区域发展启程中,因靠近上海、杭州、南京等直辖市、省会城市的资源,产业经济空前高涨。第一轮的以村、镇(乡)、县为多层次的产业园区的建立,大大刺激了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的转化过程。
随着县域经济中制造业比重的增大和增强,相应配套的服务业也提出强劲的需求。进而加快了县域经济中的城镇化步伐。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适逢国家对城镇规模作新的调整。国务院2014年10月底颁布新的城市规模调整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其中: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这个城市规模以城区常住人口为划分标准,于是顺势推进了县域经济一方面向“产城融合”转型升级,另一方面也加快了地级市县改市或改区的行政改制步伐。从而对“城市经济”提出了新的需求和内涵扩张。
县域经济中形成的百亿级、千亿级的产业供应链、价值链等,也使其本身的内扩张需要有高科技研发、资本金融、人才交流以及知识产权等要素的高度集聚,县域经济已经满足不了这些需求,因而就必须向城市经济转型升级迈进。
相对于县域经济,城市经济对于城镇集聚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同时,对市民的出行交通的便捷和密度等需要有全市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对于建设用地和原先的农业用地、工业用地转型等也有新的扩张和升级政策配套。
根据“2019年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分布统计:苏浙皖三省百强县(市)数目达46席。其中,江苏百强县(市)占23席,比上年减少2席;浙江占21席,没有变化;安徽占2席。
其中,浙江投资潜力百强县(市)数目居首,达到26席,比上年减少1席;安徽数目增长迅速,同比增加4席达到19席;江苏占13席,与上年持平。
长三角地级市中的一些县市,先后纷纷在上海购置商业楼,成立研发和招商上海中心。如湖州的南浔镇、苏州的相城区、无锡市的宜兴等。最近疫情稍微缓和点,就迫不及待来上举办招商引智大会、产业经济研讨会等。有的还在上海举办高峰论坛,纷纷展示自己城市的独特魅力。吸引上海的一些优质教育学校、高科技产业等落户当地。
今年的疫情稍微缓和期间,宜兴、相城等县级城市先后纷纷前来上海开展大型招商引智活动,再次掀起长三角城市群中的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浪潮。
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的大踏步迈进中,一些地级市正向“大城时代”转化。如7月份的南通市自海门由县改区后,GDP达万亿的南通市市辖区常住人口预计将一举突破300万,城区面积则由原来1500多平方公里跃升为2700多平方公里,几乎翻了一倍。
3、上海大都市圈正在紧锣密鼓地做实做强。
通常意义上,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包括三个圈层:第一个圈层是上海都市圈,目前GDP接近10万亿;第二个圈层是长三角城市群,坐拥1.5亿人口;第三个圈层是三省一市的长三角全域地带,GDP超过20万亿。
按照2016年获批的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规划,上海加上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和宁波,共有五大都市圈。
从目前条件最为成熟的,也是长三角城市群的核心是上海都市圈。上海都市圈的最初构成是“1+6”,也就是上海再加上苏州、无锡、南通、嘉兴、宁波、舟山。2035版本的规划中,增加了常州、湖州、绍兴和杭州,扩充到11城市。
在这核心都市圈中,又隆重推出长三角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涉及上海、江苏和浙江等区域。
6月1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示范区总规”)正式公示。示范区总规作为国内首个省级行政主体共同编制的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体化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对“两区一县”的国土空间规划具有指导约束作用,对长三角和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区总规要表达的是示范区要以“一体化”为驱动力,实现高质量的发展。要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这次示范区总规范围为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约2413平方公里的行政辖区,并将紧邻示范区需要一并规划研究的虹桥主城片区除青浦区以外区域、嘉兴市嵌入示范区范围内的王江泾、油车港镇以及昆山市毗邻淀山湖的锦溪、周庄、淀山湖镇等三个区域作为规划协调区(约486平方公里)。先行启动区范围为金泽、朱家角、黎里、西塘、姚庄五个镇全域,约660平方公里。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也先行启动了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聚焦引进五大经济,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先进制造业。这引进五大经济包括:功能性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生态型湖区经济。
另外,总部设在上海的首期规模达885亿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也在7月15日正式揭牌运营。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提供了强劲的金融扶持。
上海都市圈以生态绿色示范区规划先行吹响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高质量”的进军曲。
在这风起云涌、百舸争流的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新进程中,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人才竞争、文旅竞争和政策竞争开始。在上海购楼,将人才和招商“前移”到上海郊区或大虹桥商务区,已成为一些有眼光、有实力的地级市(区县)的首选举措。与上海的全面对接融合战略和路径等,也是城市群中一些城市在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重要课题。在到上海、重庆、武汉、深圳等国内重要城市开展招商会中,把各地的文旅乡情(非遗)等特色作为“前奏曲”或“主优势”的重要营商环境。同时,再配之以更为精准具体的人才吸引、新技术研发扶持等优惠政策。
在这些众星拱月、竞相拔筹的态势下,城市群的制度创新也逐渐受到高度重视。2019年新华社公开发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全文,其中第九章“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求: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等三大方面。
长三角制度创新首先可从两个空间着手着力推进。一是上海自由贸易区,包括临港新片区等,这一特殊经济功能区,以这为引领,连同长三角城市群中其他自由贸易区,共同建立规则统一的制度体系。二是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已定规划的范围内先行制定统一的产业发展制度体系。前者主要是围绕面向国际开放的特殊经济功能探索;后者则主要是面向国内改革产业转型创新的围绕新兴产业集群而作的探索。这两者边界清晰,区域功能清晰,有利于诸要素的集聚和辐射。
其次,这次长三角城市群上升为国家战略,原先的26个地级市已扩大覆盖到41个,要强调并突出城市群中以城市为主体的共同协调发展为主线,能否按照城市群中上海都市圈等几大都市圈中的核心城市、节点城市等,先行探索这些都市圈中重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制度创新,比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镇级等,他们的行政审批制度、土地财税制度、产业扶持政策、社会文化发展制度等,至少在每个都市圈中有一体化的制度创新。然后,每个都市圈中的核心城市、重点城市共同在城市群中组成城市联盟,探索更高层次范围中的制度协同创新。这里,在注重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更要强调每个城市要有特色的发展。
第三,紧扣当前长三角城市群中广大企业、市民和干部最为关切的问题和需求导向,部署开展一些必要的政策研究。譬如: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政策,产业人才引进政策,医疗、教育和旅游、文化等有利促进经济、消费和民生等方面的政策和制度,能从小范围向大范围逐步趋于尽可能一体化。
从现在开始,有关部门可以列出制度创新的研究清单,发动更多的社会智库、高校院所,及政协、人大等平台,集思广益,每年至少在某些领域、某些区域有所突破。
2020年6月29日,8月6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