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经典 | 食物与他乡
我的飞机到达温哥华,是八月的一个中午。
坐上出租车,第一次穿过这座阳光笼罩的城市,司机不知道来自哪里,讲话有浓重的口音,他问我从哪里来,听说我是第一次来加拿大,便兴致勃勃地告诉我这座城市眼下正是最美的季节,每个人都在享受着冬天到来前的温暖和阳光。
我们的车穿过一段还算商铺林立的城区,再往前走一段,道路两旁就变成满是葱茏的树木和独栋房屋,行人稀疏,也再看不到商店。车子转进一条更安静的小路,然后停在一座绿木环绕的屋子前。
大概因为周遭太过僻静,司机大叔帮我把行李箱搬下来,又帮我提到门口,陪我一直等到房东太太下来接我,才道别离开。我拿到钥匙,打开空荡荡的新房间,窗户正对着高大安静的松树林,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斜斜照进来,在木地板上留下错落的光斑。
放好行李,房东太太便带着我熟悉家里的格局,厨房、客厅、洗衣房、车库,以及简陋的庭院。她说我的室友是三个女孩,也都是学生,她和先生则住在楼上。她拿出纸笔画下我们家的方位,教我如何穿过一个街区找到最近的公车站,那里有两班车,一个方向可以到学校,另一个方向则可以去市区。
我谢过她,回房间铺好带来的床单,没有来得及买被褥和枕头,但还是疲惫地和衣躺下,贴着床单,便闻到家里洗衣精的香味。床就靠在窗户边上,睡着之前,刚好看见灰色的松鼠顺着树干爬下来,一路跑跳穿过门前的草坪。
没有风,松树林非常地安静。有一朵云悬停在天边。
离开台北、上海,在加拿大开始新的生活,并没有给我带来剧烈的适应期阵痛,大概是因为阳光很好,或是因为许多老朋友和新朋友的照应,又或者是因为每天上课的路上可以看见海和雪山,使一切都显得温柔和开阔。
其实,在一座座不同城市生活,对我来说也早已不是陌生的经验,少年时曾经把这种漂泊和自我放逐诠释为一种无名的诗意,后来才明白落实到生活里,也无非衣食住行的种种琐碎。所谓的异乡感,就像小时候每年体检抽血时,指尖在医生手里被针轻轻扎了一下,由此产生一种敏锐的感受,并且在日常细节的断裂里,感到一种内在于身体的齿轮的转换。比如初秋的某个清晨,忽然发现街道旁的枫树开始变成一团一团明亮的糖果红色;比如许多起了大雾的日子,走在路上,听到停泊在远处的航船发出空旷又低沉的鸣笛声;又比如在附近没有食堂与便利店的日子,要开始学着挑选蔬菜、肉食和其他食材,自己做饭,然后装进每天带去学校的饭盒里。
起初我也有过一段天天吃泡面的日子,离开上海和台北满街的餐馆,才发现自己确实是那种五谷不分的人类。比如第一次去华人超市,买了米油盐,却因为分不清酱油的区别,把一瓶老抽当成生抽拎了回来。还有一次,结账时,室友小雪指着我拿的一袋青菜说:“哎,你怎么挑了一袋这么不新鲜的菜呀,都开花了。”我说:“我就是看它开花才拿的,因为挺好看的。”
我们的厨房是公用的,因此这里也就成了竞技场一般的存在。比如我来的第一天,房东阿姨在介绍三个室友时,就是以厨艺来作为区分每个人的标志,谁最常煮泡面,谁几乎不用厨房,谁的厨艺精湛。
我的室友里,Joanna来自加拿大东岸,Samantha来自墨西哥,小雪则和我一样来自中国,我们在这个两层楼的小屋子里,各据一间卧室,每到傍晚,便陆续从小卧室里钻出来煮晚餐,因此大部分碰面的场景都发生在厨房里,话题总是关于你煮的食物看起来很好吃或者很奇怪。
Samantha大概是我们当中最少在厨房露面的。Samantha长得很美,有深棕色的皮肤,挺拔清秀的轮廓,身材高挑又修长,平时喜欢穿一身黑衣和一双马丁靴,出门进门总是风尘仆仆。她做菜也清淡又简单,通常就是小黄瓜、甜椒、小马铃薯和莴苣,切好拌在一起,再淋上酱汁。
大概因为建筑系非常忙,她的作息常常晨昏颠倒,我大部分碰到她的时间都是熬夜的晚上。我在厨房煮宵夜,会看到她来冰箱取一些简单食物,两个被课业折磨得愁眉苦脸的研究生,在深夜的厨房里相遇,一起抱怨绵绵无尽的雨季和论文,因此有种惺惺相惜之感。
Joanna读的是森林系。刚来时,我们一起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她告诉我,因为她的课常常要到野外做实地研究,像搭帐篷、生火等等,都是必备的生存技能,所以Joanna的体力好得惊人。比如有一个冬天的晚上,房东阿姨告诉我们房间暖气出了一些问题,下楼来问大家要不要更多的被子,我们一个个裹得厚厚地从房里探出头来,只有Joanna穿一件薄薄的小毛衣,光着脚从房间里走出来说:“我感觉不到有什么区别啊。”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Joanna看起来比我们屋子里的每个人都要高大许多,白白圆圆的脸上,始终带着一种非常专注的神情,简单利落地扎着马尾,每到傍晚就塞上耳机,出门去跑步。她喜欢做大锅的咖喱,烤蔬菜,或者马铃薯焖牛肉,并且会在周末煮好一整个礼拜的食物,分装在小盒子里,放进冰箱,省去每天做饭的麻烦。因此,每个周日傍晚的厨房里,常常可以看见她那个比我的电锅还要大两倍的电锅,在某个角落,“咕噜咕噜”冒着泡泡,散发着实实在在的食物香气,每个人走过,都忍不住凑上去看上一眼。
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小雪买了一只大螃蟹。
这在我们的厨房里算是相当高级的料理了,不过她回来发现,自己的蒸锅太小放不下,于是跑来问我怎么办。无奈我也没有大蒸锅,只好拿出一个大一点的瓷碗,让她把螃蟹放进去,隔水放在铁锅里煮。但我们谁也不能确定这样蒸熟的螃蟹究竟好不好吃。
我们正手忙脚乱着,Joanna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先是对螃蟹出现在我们厨房非常惊讶,听我们说完,便打开她的柜子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得上忙,最后竟然真的摸出一个圆圆扁扁的竹蒸笼来,刚刚好扣下小雪的大螃蟹,架在她的小铁锅上。不久,就有团团的蒸汽冒出来。
我和小雪在旁边笑个不停。
我问Joanna:“你怎么会有一只中国式的竹蒸笼?”
她摸摸下巴:“我有一次逛超市看到的。以前我在中国餐厅吃小笼包,看到过长这样的东西,没想到还可以这样用。”
生活在这所房子里,这些微小得仿佛不足以言说的人情世故,时常让我想起坂元裕二电视剧里的气氛,那些故事里常常会有一群微小的、边缘的陌生人,在各自的人生里活得筋疲力尽,却不知什么缘故相遇,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于是屏幕上总有厨房和餐厅的场景。
比如《四重奏》里,四个提琴手第一次在郊外的别墅里吃饭,别府司把刚刚做好的炸鸡块端上桌,顺手将柠檬汁挤在上面,真纪突然板起脸,一本正经地说,怎么可以不问一声就把柠檬汁淋上去,可能有人就是不喜欢柠檬汁。那段看起来插科打诨的桥段,后来其实串联起真纪离婚的故事。在丈夫失踪前,她常常做炸鸡块给他,只因为刚结婚时他曾经称赞她做得非常好吃,而直到很偶然的一次,她在餐馆遇见他和同事在一起吃饭,偷听到了他们谈话,她的丈夫一边吃着餐厅里的炸鸡块,一边说,他每天下班都不想回家,怎么说呢,因为他其实非常讨厌柠檬汁淋在炸鸡块上面,但妻子却总是那样做。
那样难以言说的孤独,不能在夫妻之间说明,却莫名地可以自然袒露给素昧平生的陌生人。那些亲密的关系里的陌生,与陌生的关系里的亲密,宛如一种来回流动的节奏,把人的情感中,那些坚硬和柔软的,尖锐和疲乏的部分,编织成针脚细密的日常。
于是我总是有感于故事里那些微小的人们,在饭桌上吃着各种精心烹调的食物,炸鸡块、炒乌冬、火锅、巧克力蛋糕,温暖柔和的灯火照在人们的脸上,于是有那么一个片刻,得以脱离于时间之流。你从来不知道那些美好的食物从哪里来,似乎从天而降,注定要让人羡慕,但又分明透露着那并不是永恒的四季和隐居的田园,而是女孩手里的火柴,在无边无际的寒冷里,擦出明亮的火光,转眼间就要被黑暗吞没。
我总是喜欢和朋友一起吃饭。过去在台北,尚未入冬时,会有一阵子天气清朗无比,有时早上一起上完课,鲸鲸会骑着他的那台老旧的野狼,载我去山上砍柴,煮饭,喝酒,看书,消磨掉一天中剩余的时间。我们沿着新店溪一路向东,再转进一个斜坡一路上山,据说那整一片都是他外公早年闯荡江湖时盘下的山头,如今大部分都卖了出去,只剩下几座房产,包括他常常带我去的山顶上荒废的那一栋。
那座独栋三层的透天厝,灰扑扑的,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杂草丛生,我们并不好意思称之为别墅或山庄,因为实在很不美。和台北许多违章加盖的楼房一样,这座房子也是叠床架屋,各种颜色的铁皮搭盖在上面。据鲸鲸说,他外公先时盖了两层,后来不知哪个亲戚一拍脑袋加了个阁楼,再后来又不知道哪个亲戚盖了几个阳台,东添西补,于是成了今天的怪模样。因为没有人住,他的姑丈还在楼内装了一个喇叭,每天到了傍晚,就会自动放起佛歌,气氛十分诡异。
我们这些闲散又苦闷的研究生,只要没事,就会在山下买好饭菜,到山上去煮。鲸鲸和我负责采购,马赫负责做饭,小毛和老徐则负责整理桌碗。马赫是阿美族原住民,大概是这个缘故,他做的饭菜也总是很香,吃完了,饭碗谁都不想去洗,有人去角落里发呆,有人去院子里砍柴,有人在树下做木雕,有人看小说,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到了中秋节,大家就会用几块砖头在门口叠出一个炉子,放进炭火,架上铁网,在上面生火烤肉。
经常是这样,大家喝到醉醉的,马赫就会拿起他的吉他弹起来,开始一个劲地弹自己新写的歌,谁讲话都听不见。而小毛喝醉就会开始唱歌,一边唱一边哭,有时哭他的背井离乡的祖先,有时哭家里饿肚子的猫,有时哭哪里买来的难喝的酒,我们常常就在一旁笑他。这些人里面,老徐最有古意,喝到尽兴了,会在地上铺宣纸,然后拿起手边的随便什么,比如牙刷或者茭白笋,蘸上墨水,在宣纸上写《将进酒》。写完,再放到火里烧掉。
但是,鲸鲸的酒量实在深不见底,我们谁都没法把他灌醉。
那些在山上度过的日子,大概就像背景里的那幢破败的老房子,或是那座荒颓的花园,说不上来什么大道理,仿佛是人生的路上突然恍了个神,和一些萍水相逢的人们在一个静止的时空里共度了一场盛宴。但忽而又发现,那又好像才是生活本然的样子,充沛,诚恳,不问来路与去路。
虽然常常一起煮饭,但我和我的加拿大室友们其实很少一起吃,平日里,大家煮好后都会各自回到房间里。只有一次,感恩节的时候,Joanna提议大家一起烤火鸡,厨艺低劣的我买了一瓶伏特加回来调配柠檬汁,小雪花了半天时间做了一个草莓蛋糕,Samantha则带回一束鲜花摆在厨房的餐桌上。
那天晚上,我们喝着甜甜的酒,听Joanna说起她的家乡,那座东岸的小城,有着和温哥华截然不同的气候和植被,据说是因为一边是北太平洋暖流、另一边是北极寒流的缘故,她家乡的冬天要比温哥华冷四十多度。
她告诉我们,她家拥有一小片的森林,每年感恩节他们一家人会在山上的小房子度过,年年都要吃烤火鸡,点上温暖的炉火,而第二天一早,会看到冬天的森林里,大片的冷杉和云杉,被茫茫的白雪覆盖。
我说,我的人生里还从来没有度过有那么多雪的冬天,好想去看一看。
她说,那就等她毕业的那年,一起去吧。
感恩节之后,我们又回到各自忙碌的生活里,只有Samantha的那束花一直摆在餐桌上,安安静静地开了好几个礼拜,直到这座城市迎来第一场大雪。那天晚上,仿佛有什么感应似的,鲸鲸忽然打来电话,我在另一座城市的茫茫夜色里,和他聊着各自生活的变化。他说,老徐和女朋友搬去了很远的地方,就很少来了;马赫跟他在房子后面整理了一块地种菜,种了葱、番茄、茄子,还有一棵木瓜树,但马赫好几个月前种下的凤梨,什么都没长出来。我跟他说,我们家后面也有一块荒废的庭院,说不定可以种点什么。
临挂电话时,鲸鲸突然停顿了一下,说:“你知道吗,小毛现在很不好。”
我一愣,问他怎么了。
他说:“其实我刚刚从医院回来,小毛被检查出大肠癌。”
那天夜里,许多过去的日子里,一帧一帧的画面,都在我的梦里翻飞。我梦到在某一个吃过饭的午后,在那片荒草丛中,我跟小毛坐在一起发呆,我跟他说起我最喜欢的《百年孤独》里的段落,那一段讲的是阿尔瓦罗离开马孔多,变卖了一切,包括家中院里吓唬路人的老虎,买下一张永久车票,登上一列永无终点的火车。
“他从路经的车站寄来明信片,兴高采烈地描述车窗外瞬间闪过的世间万象,仿佛将一首飞逝的长诗撕成碎片向着遗忘之乡一路抛撒。路易斯安那棉田里奇怪的黑人,肯塔基蓝色草丛中疾驰的骏马,亚利桑那地狱般暮色里的希腊情侣,密西根湖畔画水彩画的少女——她举起画笔向他致意,不是为了告别而是盼望再见,因为她并不知道眼前的火车没有归路。”
温哥华的冬天,大概因为下不停的雨,仿佛永无止尽地漫长。偶尔遇到放晴的日子,我会跟一起上课的同学,走到法学院前的草坪,找一张长椅,晒着太阳,吃自己做的那些不怎么好吃的食物。天气稍微暖和的时候,灰色的松鼠就会从附近的树上爬下来,经过我们身边,探过头来张望。
我常常问身边的人:“你说,春天什么时候才会来?”
“要等樱花开的时候吧,但是,大概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