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读书?这是我的回答
灵魂只需要两件衣服:
路的背心,书的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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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中会感受到自由和幸福,如此而已。——关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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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读书”两个字是与“上学”的内涵和外延几乎吻合的,目的单纯,通过考学脱离农村,脱离上一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环境,从农村人变身城里人,实现鲤鱼跳龙门的梦想。
为此,高考的第一名谓之状元,一旦获得这个荣誉,几乎与古代科举高中状元没任何区别,尽管谈不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却也足以让父母亲人脸放异彩。
那个时候,在外地上学的人回到乡里,都被乡里乡亲称为读书人。谁家出了读书人,都是很引以为自豪的事。
谁家几个孩子都成为读书人,那这一家在乡亲们眼中几乎是可以用来仰视的。甚至,往往成为教育孩子的案例,家长们经常针对自己的孩子们说,你看看谁谁家谁谁谁,在那么好的学校读书,将来你要是也能上那个学校,家里砸锅卖铁也会供你。
其实,那个时候,家乡之外的任意一所学校在乡亲们看来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学校。
后来,我总算也勉强成为一个乡亲们眼里的读书人。
2/
大学毕业之后,随着读过的与课本无关的书越来越多,我才渐渐知道,一个上过学的人与一个读书人并没有太多的关联。
今天,我在这里所谈的读书,是单纯指与上学无关的阅读。当然,我还距离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很遥远,我只是把我自己对阅读的一些感触和体会尽可能真实的用文字表达出来,给真正喜欢读书的朋友一点点参考。
我在之前的文字里多次提到,我喜欢读书是深受喜欢读书的外祖父和舅舅们的影响。在微博和微信相继盛行的日子里,我分享了无数书摘以及自己的读书随感,里面更是多次强调了外祖父和舅舅们在读书方面身体力行的榜样力量。
因此,当很多朋友与我探讨如何培养孩子阅读习惯这个问题时,我无一例外的把我自身的经历讲给他们听。
想要孩子喜欢阅读,身为父母或家庭成员首先要读起来,即便是不喜欢,也要为孩子读起来。当然读起来还需要一个小小的前提,那就是家里要有书,让书触手可及,沙发上,床头,甚至卫生间,都要放上书,随手拿起来就读。
时间长了,大人随时随刻拿起书本阅读的形象就会越来越丰满,最后习惯成自然。孩子看在眼里,学在心上,也自然而然的就会养成每时每刻阅读的习惯。这就是榜样和环境的影响力。
翻开历史,或打开搜索引擎,这种读书榜样很多。我就不再废话了。
3/
我今天重点说两点我自己的感悟:一个是面对书山,我是如何选择的;另一点是面对我自己选择的书,我是如何阅读的。
南非作家蕾娜塔·莎莉塞在她的著作《选择》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每天都被五花八门的广告和巧舌如簧的营销人员搞得晕头转向;被时尚潮流牵着鼻子走,信用卡严重透支;苦苦挣扎于数不清的经济新闻和理财建议中,投资收益一塌糊涂;买来一本又一本自助类书籍,指望从中学会塑身美容、自信成功、好人缘的技巧,却让自己更加焦虑。从中可以看出,我们每个人都为选择所累。”
她的话几乎让现实中大部分人躺枪。
据说,新信息正以每年66%速率增长。全世界每秒钟生产6000平方米的信息存储材料,包括光盘、芯片、DVD、纸张、胶片,我们会将数据填在其中。6000平方米每秒的速率大致相当于原子弹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传播的速度。这场“核爆炸”会一直持续下去。分秒不停。
在这种信息狂潮中,如何选择真正有价值的信息,确实不是一件容易事。
我不知道在这些疯狂增长的信息,有多少是以图书的形式作为载体,无休止的向人传播。想来也算得上天文数字了。在这些庞大的数字中,如何选择出真正适合我们,真正带给我们启发和影响的图书,可谓至关重要。
4/
多年读书习惯,让我养成了一个以书找书的选择办法。
比如我正在阅读熊培云的《自由在高处》这本书,书中作者提及和引用了很多名人名著,例如斯蒂芬·茨威格和他的《人类群星闪耀时》、托马斯·潘恩和他的《常识》、伽利略和他的《对话录》、米兰·昆德拉和他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以及作者在书中多次提到的圣埃克苏佩里和他的《小王子》、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
我一直相信,一个称职的老师只会向自己的学生传授他认为最有价值的知识,一个称职的作家只会向他的读者传播他认为最有价值的观念和思想。
本着这样的原则,我在阅读书籍的选择上就避免了很多无用功。自然,前提是我大概能够判断出哪个老师和作家更称职一些。
按照这个方法,我基本上就不再为读什么书而抓耳挠腮了。
5/
面对一本你未曾阅读过的新书,就如同面对一个陌生的人。你如果不趁热打铁,阅读的兴趣可能转瞬即逝。
人也一样,你一旦放弃认识的机会,转瞬就擦肩而过,也许你永远就失去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还是拿前几天我自己重新阅读金庸《倚天屠龙记》来说,这部武侠小说在学生时代就已经阅读过。偶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作者对小说中主人公张无忌的评论,立刻又勾起我当年阅读这部小说时候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