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 | 你是我的宝藏女孩

他见过许多衰朽的肉身,深知人世旅途之短暂,简明和深沉的话应该都要早早地说出口,不要等,不要有执念……

第一章

傅芸津津有味地翻看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古籍,在心中暗暗感叹,有底蕴的学校就是不一样,这样的孤本都能外借。

她眯着眼睛,仔仔细细地看着书上的每一个字——印加人在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前,已经创造了辉煌文明,被称为金子王国。太阳神殿和黄金花园均用黄金堆砌,印加“黄金湖”,“黄金城”确有宝藏……

她激动感叹了一声:“印加人的黄金相当于世界其他地域黄金数量的总和啊,找到岂不是发财了。”

“假的。”突然,一道清冷的男声在身侧响起。傅芸一抬头,初夏的天气温暖和煦,明晃晃的光线透过百叶纱窗,斑斑驳驳地落在地上。她眼前站着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皮肤白皙,戴着一副金丝边框架眼镜,睫毛很长,眨眼的时候会轻轻滑过眼镜的镜片,明明是最普通的穿着打扮,傅芸还是忍不住惊讶了。

她第一次觉得,戴一副老学究的眼镜居然也这么好看,完全不会遮挡住他高挺的鼻梁和明亮又幽深的双眸。

“什么假的?”傅芸忍不住跟他搭话。

男人伸手拿过傅芸手里的书,放在阳光下看了看,又用鼻尖凑近,细细闻了闻。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拿着书正对着阳光的时候,阳光温柔,而他更是温柔本身。傅芸的心微微一动,仿若有只手在她心头点上了一粒朱砂。

“你在做什么呢?”傅芸不自觉地红了脸,开口问。

他长得可真好看,傅芸心里偷偷想,又忍不住悄悄抬头看了他一眼——眸子是微微的金棕色,眉眼间九分英挺加一分清秀。她没由来地想起“床前明月光”这一句,无比俗气地想着,他这样的,才能担得起别人的“明月光”吧。

男人不知此时的傅芸已经在心里一见钟情一百次,百转千回一千次,求而不得一万次,他镇定地把书还给傅芸:“参照孤本做旧仿制的,不过原书也只是猎奇野史,里面的内容或真或假,见仁见智。”

女人就是女人,见到个好看的,不过才第一面,却已经把将来结婚生子的情节都在心里演了一遍。

“那……”她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想什么,只好顺着话题道,“你知道哪里真的会有宝藏吗?很值钱的那种?”

男人被傅芸逗笑了,侧着头打量了她一眼:“你们学校刚刚挖出了大宝藏,就在第六教学楼的北面。”

傅芸并不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只不过她哥哥在这里读博,她偶尔会过来借借书。

“是吗?真的吗?”傅芸有些激动,男人又冲着她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饭卡,“你哥下墓发掘了,说午饭不能陪你一起吃,让我把饭卡给你,你自己去吃。”

傅芸接过饭卡一看,果然是自己哥哥的。

“那你是?”

“你好,我叫程修文,是你哥哥在研究院的同事。”

傅芸的堂哥傅山虽说还在念博士,但已经早早地被大BOSS拉进研究院做“苦力”了。

“那你也是学考古的吗?你能带我一起去现场吗?”傅芸其实想说,哎呀居然是我哥的同事,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多点机会相处呢?

她期待地看着程修文,却被程修文断然拒绝:“绝对不行!”

第二章

这天,研究院的考古专家们在新挖出的古墓里忙到深夜。

傅芸终于找了个给傅山送饭的由头,混到了警示线的外围。等他吃饭的间隙,她百无聊赖地沿着古墓外围一圈圈地散步。

这晚月色很好,亮堂堂的月光将大地照得发白。傅芸想着白天看到的程修和,心里甜甜的。她刚问了傅山,程修和还没有女朋友。啧啧,暴殄天物,她感慨了一下,晃荡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古墓北侧西南角的角落里。

“那是什么?”有一块土壤因为月光的照耀,隐隐反光突起,她好奇地上前拨开地表的沙土,地表深处约五厘米的地方埋藏着一块奇怪的石碑。碑体约七十厘米见方,由一黑一白两块约三十厘米的大理石嵌合形成,外侧很光滑,四周都没有字迹。傅芸激动地想到,该不会是找到了皇族神秘的无字碑吧?她兴奋地用双手扒拉着周围的泥土,不一会儿让她刨出了不少东西。棺木残留的木片、一个小小的密封完好的青瓷瓶,还有一两条碎布片。

她大喜过望,正要打开青瓷瓶一探究竟的时候,却听见身后响起细碎的脚步声。

“谁?”她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那人狐疑地反问了一句:“你又是谁?”

傅芸听着声音有些熟悉,过了一会儿,只见一个高大的男人戴着一顶安全帽,打着手电筒走了过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

“是你?”居然程修文,傅芸心里登时如小鹿乱撞。

“你怎么来了?”程修文皱紧了眉头,“你在挖什么?”他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傅芸手里的东西。

“那……这个……我刚刚挖出来的,我没有进古墓,这里是警戒线的外围,我这是偶尔所得,可不算盗墓啊!”傅芸赶忙献宝一样将手里的青瓷瓶递给程修文。

程修文半蹲下来,接过瓶子问道:“你是从这里挖出来的?”

“嗯!对啊,你看这块无字碑,是不是一大新发现啊!”傅芸道。

程修文细细地看了一圈无字碑,然后伸出手,将原本嵌合完整的无字碑左右错开,微微一用力,居然打开了。

黑白两块石碑的内部都刻了字,程修文仔细地读了读,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古怪。

“怎么了,是不是什么王公贵族的东西?是不是特别值钱?!”傅芸连连问道。

程修文戏谑地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青瓷瓶,介绍道:“这是一个明朝太监的墓葬碑,他身高七尺有余,相貌英俊,曾随郑和数次航海下西洋,建有功勋,深得当时贵人的喜爱。”

“所以,你猜这个瓶子里是什么?”他问。

“是什么?”傅芸茫然地道。

“古代的太监,因为身体残缺不全,许多有权势的太监会保留好自己的子孙根,在自己死后和自己陪葬在一起。这个墓葬碑的主人挺迷信的,还用了阴阳调和的石碑来祝祷来世,他把自己的‘宝贝’放在这个青瓷瓶里和尸骨一起埋葬,希望来生能做一个完整的男人。”

第三章

因为上一次不算好也不算坏的意外的考古经历,傅芸跟自己的研究生导师软磨硬泡,又跟傅山做了好久的思想工作,硬是让她加入了考古队。她是法学专业的,这次跟着考古队是负责处理团队的法务工作。

之前的考古已经接近尾声,考古团队下一站要出发去西安,听说是挖地铁时又挖出了古墓。

傅山被派往国外进修,他将这个古灵精怪的堂妹托付给了程修文照顾。傅芸第一次随大部队出发,在高铁上,她叽叽喳喳问个不停。同行的大多是三大五粗的大老爷们儿,也愿意陪她唠嗑。程修文话却不多,一直安静地看着文献资料。

“哎,你说,考古是不是很需要吃苦精神啊?”傅芸凑到程修文身边问。

程修文看了她一眼,道:“足够热爱就可以。”

“要热爱到什么程度呢?”

“视金钱如粪土,视名利为浮云,视安逸自由为苟且偷欢,视奉献牺牲为理所应当。”程修文淡声道。

他坐在身侧,手里捧着一沓古旧的文献。日光尚好,窗外草色青翠,山峦起伏,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平静又自然,却第一次让傅芸觉得羞愧。比起她那心血来潮、肤浅莽撞的喜欢,他像大山一样巍峨坚定。

到了西安之后,傅芸更加发现程修文说的“足够热爱”是多么艰难。

这次发现的古墓是在西安郊外,八个大男人挤在一个不到五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考古队有三个女生,算是特别照顾,被安排住进了附近闲置的民居里。盛夏的西安四十摄氏度,又没有空调,每天她都会被热醒。墓室里更加潮湿闷热,不下雨就不能停工,傅芸跟着程修文下了墓室两次,每次不到五分钟就觉得两眼发黑,呼吸困难。

她说是法务,却也会帮考古队做一些基础工作,洗碗值日,休息的时候写探方日记、画图、整理出土物,每天最大的奢侈就是睡前可以在简易的工棚里冲个凉,换身干净衣服。

程修文是考古队的中坚力量,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判断地层构造、指导工人挖掘、手绘遗址现象、航拍古墓整体建筑这些都还是最基础的,还要cad甚至是三维建模、修复刚出土的脆弱的文物,再远程联系北京的人类学系和牙医学的实验室,用PAST和R做数据分析等等。

傅芸平时寸步不离地跟在程修文的身边,美其名曰“学习”,但就她那么点小心思,早就是尽人皆知。

“哎,你在干吗呢?”一日午后休憩,傅芸看见一个工人鬼鬼祟祟地往厕所里藏东西。

她跟上去,追问道:“你在藏什么?”

工人穿着一件沾满了泥土的汗衫,站在傅芸面前局促地搓着手:“我……我……”

“给我看看!”傅芸钻进厕所,反应过来的工人急了,挡在她的面前猛地一推,转身就把藏在厕所顶层挡板上的布包给拿了下来,翻窗户就跑了。

傅芸不知从哪来的勇气,一股脑追了上去。眼瞅着就快追到了,那工人却一个转身停了下来,掏出明晃晃的匕首,冲着傅芸就扑了上来。

之后的事情,傅芸只觉得眼前一片混沌,再也记不清楚了。等她醒来的时候,床边坐着一个高大的身影,金丝边框架眼镜在阳光下折射出熠熠光亮。

“你……的眼镜是纯金的吗?”傅芸觉得浑身上下都疼得厉害,醒来后的第一句却是这样问道。

第四章

程修文差点被气笑:“你知不知道再偏那么一点你的命就没了?幸好现在只是皮外伤。”

“抓住了吗?”

“抓住了。”程修文知道她想问什么,“这种事情在考古现场经常会发生,我们事后会处理的,你不用这么拼命。”

“不是你说要甘于奉献的吗?”

程修文轻轻摇了摇头,黄绸子一样跳动的阳光在他身上掠过:“以后不要这么冲动,凡事有陈海他们在。”他顿了顿,“还有我。”

已是盛夏大暑天,垂柳依稀掩映,窗外的栀子和玉兰都开了,空气里消毒水的气味被花香冲散。程修文看着病床上的傅芸,一脸苍白,这段日子她瘦了很多。他轻轻摇了摇头,又轻轻地将她微乱的鬓发撩到耳后。

此前他从未喜欢过谁,他向来觉得男女之爱不过是无趣又耗费时间的荷尔蒙勃发行为。可此时此刻,他却像是被灌了一壶烈酒,整个人如坠云端。原本空空荡荡不知归处的迷茫和情愫,仿佛在这一刹那找到了出口。

到底是年轻,休息了短短半个月,傅芸又生龙活虎了。考古队的下一站是新疆,原本是打定主意不带傅芸了。谁知她竟一个人偷偷出发,待大部队在戈壁滩上扎营之后,她孤身一人,背着一个大背包,笑眯眯地站到了程修文的面前。

“你不能赶我走!你赶我走我就哭给你看!”她凶狠地威胁程修文。

“唉。”最终还是程修文心软了,“行吧,你可别添乱。”

傅芸一瞬间从剑拔弩张的刺猬变成了露出肚皮摇头摆尾的小乖兔:“好的好的,我坚决支持你的工作,绝不添乱!”

新疆塔城,第一夜,房顶居然漏了个大洞。傅芸深夜睁开眼睛,发现房梁上挂着一串蝙蝠,暗夜里一整排墨绿色的眼珠子像是绿宝石一样,幽幽地散着亮光。

她深吸了两口气才压制住尖叫的冲动,蹑手蹑脚地起身,像是身后有老虎在撵着她一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程修文的房间。

“程修文!我房间里有蝙蝠啊!”她被吓得花容失色,可话还没说完,却又被眼前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程修文的右手臂一字摆平,上面停着三只硕大的蝙蝠。蝙蝠长得肥头大耳,听见响声仿佛是通了人性一样,转过头,齐齐地看着傅芸。

“你……你在……干吗?”

“这些蝙蝠常年生活在墓道里,身上带着墓地下才有的腐尸味,看样子墓道有通风口,比我们想象中的挖掘条件要好很多。”

程修文一抬手,蝙蝠展翅飞走,他叹了口气:“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或许是盗墓者挖开了盗洞,才让墓室里充满空气,变成了蝙蝠的天然巢穴。”

傅芸也略知其中深浅,古墓里的藏品一旦接触了空气,很多都会氧化,失去价值。如果遭遇了盗墓就更是损失重大,现实中的盗墓贼可不像书里写的有那么多的规矩。

第五章

她不知该怎么安慰程修文,她深知他对考古的热爱。

那个夜晚,他们并排躺着,她绞尽脑汁想了许多笑话,一个一个说给程修文听,又说起傅山小时候的糗事,还有她在国外留学时碰到的奇怪却有趣的人。她说得口干舌燥,终于逗得程修文笑了。

“那你呢?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没有?”傅芸问,她实在说不动了,口干舌燥,只好将话题抛给程修文。

幸好程修文没有冷场,他略一思索,笑道:“还真有。”

“什么呢?”

“我们系里的王文开教授,有一次受到邀请,前往湖南一个县城参加一项考古工程。恰好那里是他的家乡,他欣然前往。结果古墓挖掘到一半的时候,他急匆匆地叫停了。”程修文故意停了一下,卖了个关子,“你猜为什么?”

傅芸笑容狡黠地道:“他是本地人,该不是挖了自己的祖坟吧?”

“哈哈哈——”程修文第一次放声大笑,“还真是,古墓墓志铭就是他族谱的名言,王教授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最后还是坚持挖开了老祖宗的坟墓。这件事闹得王教授有小半年都不敢回老家。”

傅芸笑得肚子都疼了,不知不觉,天微微光亮。沙漠陷入温柔的倦意,温热的黎明,暖风一丝丝地吹过,两个人陷入相对无言的沉默之中。微风吹过傅芸的发梢、眉眼,还有她深情款款的双眸。

程修文下意识地想要躲避,却仿佛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炙热又倔强的目光拍打着去面对。

“喂,我喜欢你。”傅芸道。

“哦,我知道了。”程修文道。

然后第二天就突然没有了然后,傅芸懊恼地想,一定是自己的表白太过平庸,没有让程修文记忆深刻。她深深地反思,下一次应该再文艺、再浪漫一点!

驻村考古的地方,离县城还有三十分钟的车程,交通不便,物资匮乏。一罐小米辣就是最好的配菜,早也吃、晚也吃,吃了整整一个多月。最后傅芸看到红色的东西都害怕,只觉得嘴里一股子辣味,从咽喉一直冲到胃里。

程修文每隔三天就要去县政府一趟,用那里的保密机和北京的研究院沟通工程进度。

这日程修文去了县里,回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了。傅芸在宿舍里写着工作笔记,时不时咬一下笔头,看着黄昏时分天边的落日,口水都要流下来。

“唉,这个日光铄金的黄昏呀,真像个富得流油的咸鸭蛋。”她感慨了一句。

“砰砰砰——砰砰。”窗户被敲响。傅芸抬头一看,居然是程修文,他提着一个肯德基的袋子,在窗外冲她挥手。

“呀。”傅芸甚至来不及穿上鞋子,光着脚,兴冲冲地跑到了程修文的面前。

“你买了肯德基?”

程修文从袋子里掏出一个已经融化了的冰袋,接着拿出一个有点融化了的草莓圣代。

“祝你生日快乐。”他的脸颊有点红,夕阳西下,淬金色的霞光在天边汹涌起伏。两个人一时无言,长久地沉默。他见过许多衰朽的肉身,深知人世旅途之短暂,简明和深沉的话应该都要早早地说出口,不要等,不要有执念。等什么柳色轻,燕子行,万物是美好,但,哪有眼前之人美好。

第六章

“你……怎么知道我生日?”

“上次你住院,我看过你的身份证。”

“身份证上的照片会不会很丑?”傅芸永远有能力在这样的时刻问出啼笑皆非的问题。

程修和深深地看了一眼晒得黝黑的傅芸,她笑起来很美,两个梨涡浅浅地抿在嘴边。他有一刹那恍惚,从未说出口过的情话不知不觉就吐露了出来:“不会,很美,我觉得你很美。”

傅芸愣了一下,她喜欢程修文,并且已经赤裸裸地表明了心迹。但她没想到,程修文今天会这么酸气十足地说她美。

她蒙了,愣愣地问了一句:“有多美?”

程修文一本正经道:“就快赶上辛追那么美了。”

傅芸更是一脸蒙,辛追都死了千百年了,上次她去长沙看辛追夫人,黑褐色的皮肉紧贴着骨头,眼凸嘴凸,最可怕的是身体器官都被挖了出来,浸泡在边上的福尔马林罐里。她好不容易升腾起来的那一点甜蜜的情愫登时烟消云散:“我好歹是个活人啊!”

程修文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温柔地替她打开冰激凌的盖子:“辛追夫人是考古史上的奇迹,再没有一具古尸能保存得那么完整了。刚出土的时候她肤若凝脂,吹弹可破,宛若沉睡了千年。”

“行行行。”傅芸赶紧打断这个话题,她最近都是一个人睡,半夜想到肤若凝脂的辛追夫人五脏六腑都被人参观了,觉得有点瘆得慌。

晚上,考古队的队员都知道了今天是傅芸的生日,大家伙一起凑钱买了头羊,刷满酱料塞进炉子里做成了烤全羊。同行十几人,喝着马奶酒,就着孜然味十足的烤羊肉,还有当地新鲜的葡萄和哈密瓜,这次的考古任务也将结束,一个个都放轻松,吃好喝好,到了最后,都醉了。

傅芸也醉了,在醉之前,她看着火光明亮,摇摇晃晃地走到程修文面前,一把抱住了他。

“程修文,我再……跟你表白一次吧……”她醉得眼前出现了两个程修文,她用力地晃了晃脑袋,坚持说:“上一次,太普通了……”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字条,借着月色,打了个饱嗝。

“今晚火星会撞向月球……大海停止潮汐,太阳再也不会升起,我们和美国的时差缩小到零点零一,我爱你,秋天不会来了,四季也停止轮换……长白山的雪全部融化,塔克拉玛干沙漠会在一夜之间变成绿洲……楼兰重回盛世,大唐荣耀无双,我今夜说了这么多话,只有一句真话,你猜是哪一句?”

说完,她踮了踮脚,丰润的双唇对着程修文就亲了下去。

她喝了许多马奶酒,酒壮怂人胆,一个奶香味混合着葡萄甜香的吻,重重地落在了程修文的唇上。

他的双手无处可放。

脑袋一下炸开了。

有人欢呼,有人吹哨,有人起哄。

刀枪剑戟,他的心里驻藏着秦始皇的一整支军队,却在此时此刻,全体丢盔弃甲,缴械投降。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他全部不记得了,只记得这个晚上,月色皎洁,星子明亮,新疆的葡萄很甜,怀里的人,也很甜。

第七章

程修文对男女之事,先前只觉得无聊,所以才显得木讷,可现在不一样了,亲都亲了,他做事向来不拖泥带水,一周后,他精雕细琢,做了份小礼物送给傅芸。

傅芸一大早在院子里刷着牙,看程修文拿着个小木盒兴奋地走了进来。相处得越久,傅芸就越觉得,原来高冷的程修文已经失去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属性了。

感觉男神堕入凡尘了啊,尤其是挖坟的时候那五大三粗的样子,就是个精壮勇猛的农民工。不过没关系啊,傅芸甜甜地想,我就喜欢他这样接地气。

“傅芸,送给你。”程修文没有多余的话,直接将木盒子递到她的面前。

傅芸受宠若惊:“是什么呀?”

“补给你的生日礼物啊!”程修文的眸子晶晶亮,“打开看看喜不喜欢,我亲手做的。”

傅芸激动地拿过盒子,虔诚地缓缓打开盖子——是一枚灰褐色的,周边打磨得无比光滑的圈戒。她拿起放在掌心,触手冰凉,质感奇特。

“这?是戒指?”

“这是我第一次下墓挖出来的人骨,因为没什么研究价值,研究院没有收藏,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我保存了里面的一根肋骨,是我的幸运骨头,昨天我取了一截肋骨磨成了这枚戒指,你喜欢吗?”程修文期待地看着傅芸,就等着她欢呼着把戒指戴到手上。

傅芸打着哆嗦看着戒指:“我……我……”“我可以不戴吗”这句话还没说完,程修文已经开始规划起了未来,“明年你生日我还可以送你一个吊坠,后年送一条手链,我有很多原材料,可以给你配成一整套首饰。”

傅芸终于明白什么叫恋爱的酸臭味了,因为现在的她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充斥着古尸的腐臭味。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这也算是确定恋爱关系了吧。

新疆的项目结束以后,考古队没有回北京,浙江余姚一个建筑工地挖出了战国大墓,这一次所有人跃跃欲试,连在国外进修的傅山都提前回国了。

浙江是吴越文化的发源地,对考古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一座保存得特别完整的战国古墓,到了实地一看,傅山和程修文都激动了。

真的已经有许多年没有见着这样保存完好的大墓了。

勘测实地详情以后,程修文自告奋勇第一个下墓。为了避免空气进入造成墓穴藏品氧化,他背着十几公斤的氧气罐和各种仪器,小心翼翼地探明墓道的位置。空荡荡的墓道两侧依次点着长明灯,传说中用鲛人制成的长明灯在接触到空气的那一刹那自动点燃了。镇墓的石兽模样可怖,两只眼睛是用蓝宝石镶嵌而成,程修文像是见到了绝世珍宝一般,在石首面前观摩良久。

“怎么样,下面情况怎么样?”耳麦里传来傅芸焦急的声音。

“让傅山下来。”程修文道。

谁知道下来的却是傅芸。墓道尽头有左右两个耳室,墙壁上绘有鲜艳的壁画,还未被氧气侵蚀,壁画栩栩如生,傅芸忍不住感慨:“天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真的壁画。”

“果然是战国的大墓,你不要乱动,里面的每一样都是稀世珍宝。”程修文严厉地道。

然而只有第一天的气氛这么凝重,在证实了这个古墓可以被保护性开发以后,整个项目组都陷入狂喜之中。烈日当头,古墓边却是热火朝天,一个个长方形的大坑深浅不一,有规律地排列。程修文拉着袖子,赤脚踩在泥地上,大声地吆喝着:“慢慢——慢一点——再多挖七八厘米就行了,别太用力伤到墓顶了啊!”

“还有机械组的,你们怎么回事?别愣着,赶紧下工,明天就要下雨了,今天要做不好防护,明天统统下墓舀水!”他急了,扯着喉咙大声吼。

第二天果然下起了大雨,程修文担心工人下墓会损坏了文物,要求考古组的成员集体下墓,对墓穴进行抢救性发掘。

傅芸勉强算是半个项目组成员,拿着笔记和便笺条跟在程修文背后亦步亦趋。

墓地湿滑,她站得不是很稳,一脚似乎踩在了一个硬物上面。

“什么东西啊?”她好奇地往脚下看了一眼。

地面上突起亮闪闪的玻璃一角。

傅芸蹲下身,用手在地上扒拉着。这个战国大墓已经出土了玛瑙杯、玉龙、青铜碎片等,但都算不上顶珍贵。那么,这个是什么?

傅芸好奇地看着自己挖出来的东西,用袖子擦干净上面的泥土:“修文,这是盗墓贼留下的玻璃杯吗?还是说昨天工人下来的时候没注意,把杯子丢这儿了?”

第八章

“你别动!”程修文看了一眼她手里的东西,眯着眼睛喝了她一声,“哪儿来的?”

考古时候的程修文严肃得六亲不认。

“地……地上……挖出来的。”傅芸战战兢兢道。

程修文上前,小心翼翼地接过杯子,放在亮处走了一圈:“这……这么完整的?”他的声音似乎有些颤抖。

他激动地上前用力亲了一口傅芸的右脸:“傅芸,你真是我的福星。你知不知道,这个不是玻璃杯,是水晶杯!传说中战国时期就有将水晶加工为各式器皿的工艺,是真的,原来是真的!这是无价之宝!”

他高兴得像个孩子,闻讯而来的其他队员也纷纷上前来围观他手里的水晶杯。

霎时间,古墓里一群人像是得了失心疯一样,一个个都手舞足蹈起来。

这次考古进行得异常顺利,其中挖掘出来的水晶杯更是作为我国六十四件不对外公开展出的藏品之一。考古队荣获集体一等功,程修文把亮闪闪的勋章送给傅芸:“有你一大半功劳!”

“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余姚这次考古前后历经大半年,算起来两个人恋爱也许久了,却自始至终都没有机会单独相处,“能不能陪我去旅游一趟?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程修文的眼睛一亮,金丝边镜框在阳光下熠熠发光。

“我们去四川吧。四川有句民谣叫‘石龙对石虎,金银万万五,谁人识的破,买到成都府’。”

“明末清初,战乱频发,张献忠自立为大西国皇帝,改元大顺。到了四川彭山,溃不成军,运送财宝和文物的船只沉了,这是有史料记载的绝对真实的沉银事件。你不是想要去印加文化发源地找黄金吗?还不如去四川彭山找沉银。”

“找到了银子,是不是都归我?”傅芸问。

程修文立马一本正经:“那怎么行?都是国家的,我们主要是享受这个寻宝的过程。”

傅芸拒绝,她现在只想要甜甜的恋爱。

两个人讨价还价半天,最终各自妥协一半。去四川,但先去成都看熊猫、去重庆吃火锅,最后剩下两天去彭山寻宝。

旅游的前半程,程修文一脸高冷,就算是在给熊猫投食,也是站得笔直,重复“伸手丢,回手掏”的动作无数次,直到竹笋被造完。

到了岷江附近,他的荷尔蒙开始澎湃。张献忠沉银的地方是岷江水流最湍急的一段,他租了一艘轮船,神神秘秘地背着一个大背包。

傅芸想起盗墓小说里的各式装备,对程修文的背包异常好奇。

“到了你就知道了。”他淡定地道。

船开了两小时左右,傅芸晕船了,整个人晕晕乎乎地靠在栏杆上,有气无力地看着程修文紧张兮兮地守着自己的背包。

“你要晕得厉害,就先进去休息一会儿。”程修文道。

傅芸在船舱里休息了小半个钟头,出来的时候看见甲板上围了一圈鲜花,鲜花圆圈的中间摆着两个精致的青瓷坛。

“傅芸,嫁给我好吗?”程修文居然在这个时候换了一身西装,他本就身形高挺,平时因为工作鲜少穿正装,但偶尔这么穿一次,傅芸简直觉得自己被迷得神魂颠倒。

“你……你在干吗?”她有点蒙,这是求婚?那青瓷坛又是什么?

“我在求婚啊!”程修文回答得理直气壮,“我很早就在想要选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地方作为我的求婚地点,发掘张献忠沉银是我的梦想之一,你现在也是我的梦想之一,在这里求婚,最适合不过了!”

“那,这个是?”傅芸指了指青瓷坛,说实话,程修文经常给她惊吓,她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适应。

“这个是明代大墓开出来的龙泉青瓷骨灰坛,我在拍卖会上一眼就看中了,傅芸,生不同时死同穴,我愿意一生一世和你在一起,死了以后也葬在一起。”程修文深情地道,末了又期待地问她,“你愿意吗?”

“嗯……呵……哈。”

傅芸忍住了绝对没有笑场,但开船的小哥实在没有忍住。

哈哈哈——哈哈哈——傻啊,居然有人拿着骨灰盒求婚……小哥的内心独白。

以上。

后记

婚礼定在来年的六月。

“傅芸,你像木乃伊一样珍贵。”

这是程修文的开场白,来宾惊了一下。

“你像蛋壳黑陶杯一样可爱。

“我遇到你的心情,就像是第一眼看到鎏金舞马衔杯银壶一样激动。

“从此以后,我就好像手握着越王勾践剑一样,更加充满了与未来一搏的力量。

“你的存在就好像是秦始皇陵,即便百余年内不会发掘,但永远是希望,是信仰。

“我愿与你共度余生,你是我唯一的爱侣,你于我的意义,就如青铜太阳轮于考古的意义。

“我爱你,永永远远。

“我爱你,就如我深爱考古。”

傅芸穿着婚纱,哭得眼泪模糊,却还是忍不住庆幸,开场白的演讲稿里说她像辛追的那个比喻总算是删掉了!

——原文载于2019年爱格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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