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防控应坚持“非必要不封校”
2月23日上午,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要求春季学期开学后高校继续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当天下午,北京晚报称封闭管理实为寒假期间的管理举措。26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高校适时动态调整防控举措,实施便捷的进出校门管理机制。在疫情防控的新时期,在常态化精准防控的要求下,高校更应坚持“非必要不封校”的原则。
疫情防控的措施松紧,应该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而及时动态调整。在过去疫情较为严重的时间里,高校大多实行封闭管理的政策,要求学生“非必要不出校”,这样的措施为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蔓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然而,如今国内疫情已基本平息,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清零且连续多日无本土新增病例,限制人员流动的措施也应随之适当放松。不考虑防控的科学规律、不考虑疫情的实际情况,在防疫措施上一味从严从重、搞“一刀切”,不仅是对宝贵防疫资源的浪费,更是懒政的表现。
疫情防控的最终目的,是让包括学生在内的全体人民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找回疫情前健康多彩的生活状态,而不仅仅是为了控制感染人数这一个阿拉伯数字。在衡量防疫措施效果的时候,不应片面地把有无新增、新增多少作为唯一的标准,更应把防控过程中付出了多少代价、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受到了多大影响纳入考虑范围。
许多学校的校园内并没有完备的日常生活设施,短期的封闭尚且可以用应急方法解决,但常态化的封闭必定会极大影响学生的正常生活。在封校期间学生已经为疫情防控而做出了极大牺牲,而如果学生在疫情得到控制之后仍然不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享受不到疫情好转的红利,那么这种“为防疫而防疫”、“为清零而清零”的做法,已经严重背离了疫情防控的初衷。
有些人会反驳说,校园的封闭管理不是完全不让出校,而仅仅是“非必要不出校”,学生必要的生活需求尚且可以得到满足。这种说法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没有考虑学生实际情况的说法。
首先,学生的需求并不是可以简单地划分为“必要”和“非必要”两类。每个人都对自己各项事务的轻重缓急有着不同的认识,像实习、探亲、面试、参加学术会议和比赛这类需求,就属于“必要”与“非必要”之间的灰色地带。然而,一个活动对于一个学生是否必要,并不是由对自己情况最了解的学生本人裁定的,而是由校方作为管理者来裁定的。既然校方很难了解到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就只能一刀切地划定一条统一的红线,以此作为对于所有人的必要性衡量的标准。这样一来,学生个性化的必要需求就很可能被忽视。例如,在清华大学现行的管理政策下,原则上仅允许学生因教学安排(如京内语言考试)、就医两种情况进出校,因此许多同学被迫改变了线下实习、探亲和参加京外考试等事实上对他们来说十分必要的计划。
其次,即使是那些短期来看“不紧急”、“非必要”的活动,例如踏青、参观博物馆、观看演出等,从长期来看仍然是对学生的毕生发展非常必要的。如果学生的足迹和视野在大学期间仅仅局限在校园的一亩三分地之中,就错过了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最好时机,严重的还可能因为缺少必要调剂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即使是学生“非必要”的活动,也不能长时间予以限制或禁止。
从“非必要不出校”到“非必要不封校”,实际上是一个从以管理者为主体到以学生为主体的转变。从管理者的视角来看,自己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学校内不爆发疫情,为了这个目标,学生的生活需求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被牺牲的。而从学生的视角来看,正常地、自由地出入校园是自己的基本权利。因此,不是学生在进出校的时候需要向管理者说明自己进出校的必要性,而是管理者在颁布封校政策的时候需要向学生说明封校政策的必要性。如果给不出足够充分的、足够科学的理由,管理者就不能对学生的自由进出校进行限制。
当然,疫情的阴霾始终没有散去,要求“非必要不封校”,并不是要回到疫情前那种完全自由、毫无警惕的状态。一方面,仍然应该建议学生减少外出,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但是这些要求都应该以倡议而不是强制的方式提出,应该给予学生权衡自身利弊、对自己健康负责的权利。另一方面,可以恢复在去年秋季学期实行的备案制度,从而在不影响学生正常活动的同时,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的疫情风险。
早春二月,万物复苏,莺飞草长。疫情的冬天即将过去,属于学生的、更属于全体人民的春天也应该尽快到来。这个春天,绝不是放松警惕、把疫情抛在脑后的春天,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和要求,这个春天应该是一个正常、开放、自由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