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登科:关于小说的几点思考(随笔)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
顾问 钟石山 主编 唐志平
关于小说的几点思考(随笔)
赵登科
我有一个坏毛病——老是重复听一首歌。开始,我怕影响身边的人,于是就戴上耳机一个人听,就这样,一首歌每天听上三四十遍也不觉得腻人。到了后来,耳朵疼得受不了,我就把开外音,声音小到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
之所以把这个事提出来,是因为我觉得小说和音乐有着很大的联系。比如,成熟的小说叙述平稳,耐得住推敲,而好的歌曲也一样,不会一惊一乍,怎么听也不烦人。
有些歌曲,歌词比诗还美,比如赵雷《家乡》中的一句:我的家乡,越来越年轻,就像一件俗气的衣裳,越来越老的,不止爸爸的脸庞。我第一次听见这句话心里头就很酸,接着那一天的心情都是沉重的。“家乡”和“衣裳”本没什么联系,甚至可以说风马牛不相及,但在“衣裳”前加一个“俗气”,一下子就有了画面感——家乡低矮的土砖房都被推掉,取而代之是高大发亮的瓷砖房。可是这一切,在作者看来却是俗气的,也就是说,他看见和表达的不止是家乡的外貌,更多是家乡的人和事。如果句子在这里断了,那只能说作者比普通人高明一点点,绝不会达到震撼的效果。在后半句,作者突然把“爸爸的脸庞”引进来,与前面“年轻的家乡”进行对比,那种厚重的感觉一下子凸显出来。更绝的是,作者还在“爸爸的脸庞”前加了一个“不止”,而他在后面始终没有提及家乡还有什么在变老,这些都需要听众去想象。这句话,包括标点符号也就三十多个字,里面的手法却很多,有拟人、比喻、对比,到了最后还能让人产生许多联想,确实是值得学习的。
当然,写小说关靠听歌是不行的,还得多读书。我读书也有个毛病——老是重复读一本书或是一篇文章。
最近,我又读到鲁迅先生的《故乡》,读着读着,发现很不对劲——当闰土见着《故乡》中的“我”时,叫“我”“老爷”,“我”的母亲听后圆场说:“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这话本没什么毛病,但细想一下,小时候的闰土就叫“我”“迅哥”吗?“鲁迅”这个笔名是在1919年发表《狂人日记》才使用的,而先生写《故乡》是在1921年,在故乡的开头,先生又说:“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两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也就是说,先生和闰土分别至少是在1901年以前,那时候先生还没有用“鲁迅”的笔名,又为什么被称作“迅哥”呢?我开始觉得那是先生小时候同龄玩伴们对他的称呼,但后来又想,也解释不通,因为先生的字和名里都没有“迅”字。直到我重头再把《故乡》读一遍,我恍然大悟了。
当我看到豆腐西施杨二嫂对“我”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去拿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隔着书本,我仿佛看见圆规形状的杨二嫂用尖锐的声音虚伪地说,迅哥儿!
杨二嫂是长辈,她竟然喊“我”“迅哥”,很明显有一种阿谀的意思,甚至还有点不符实际,而先生就是要用这种略带夸张的语气来描绘这样近似“圆规”的杨二嫂。这才让我突然想起《故乡》是小说,不是散文,“我”不是鲁迅,而是“迅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