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紧急通知就收费?
通知有点奇怪:这是市政工程,由政府预算,却要小区业主交纳费用。
市政工程是政府行为,属于公共设施,应该由政府出资。靠行政命令要老百姓替政府出钱搞建设,这不合理。 况且,以小区为单位收费也不是个办法。上面小区住户较多,费用分担下来,先不管合理与否,大家还能承受。如果小区户数较少呢?那是个不小的数目。那就不是简单的增加人民负担的事情啦。
上面小区通知中,估计到了业主不交的情况。“过期不交,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的威胁,赫然在目。而这是与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民法典相违背的。如果真有不交者且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利益,不说结果如何,至少是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吧。
就我个人来说,我是赞成搞雨污分离的,这明显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如果能够把雨水收集起来才好呢!可是,我不同意政府转嫁负担的做法。而小区的粗鲁行为更不可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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