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钦:结局的叙事化:歌剧作为叙事

.音乐是否不仅仅将叙事性(narrativity)作为一种隐喻来使用,而可能本身就是叙事作品?这个问题,在大约十年前的一些学术会议和学术期刊上,曾引发过一场论争。因为参与当时论争的弗雷德·茅斯(Fred Maus)在本书中已经就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所以我们要讨论的是论争焦点之外的一个具体问题:戏剧音乐(scripted music),或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所谓“奢侈而非理性的”歌剧艺术。歌剧可以定义为歌唱式舞台叙事,但考虑到叙事学自诞生以来所受到的种种限制,这个定义的头两个词要求对第三个词加以重新界定,或至少要求明确这样一个事实:戏剧属于多媒体叙事文本(Jahn 2003)。我们已经选定了第二条道路。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提倡一种(受限制较少的)修辞性叙事学观点,认为叙事就是某人对他人为达到某一目的在某种场合对一个故事的讲述(1996: 8) 。如果这个定义是正确的,那么歌剧在字面上就可以表述为由演出者和制作者方阵在公开场合为现场观众具体表演出来的对一个故事的讲述[1]。除了常见的在舞台上现身的叙述者——如本杰明·布里顿的《比利·巴德》中的维尔船长、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中的众神之王沃坦、智慧女神埃尔达、女武神瓦尔特劳德和三个命运女神诺恩——之外,若用标准的叙事学术语加以区分,歌剧叙事在表面上往往是“展示”而非“讲述”。但因为这种展示是多媒介的,所以我们认为,它具有与讲述相同的功能。
与小说叙事不同的是,歌剧叙事存在于两种不同的形式中:一个是基尔·伊兰(Kier Elam)所谓“戏剧性”文本(即歌剧的音乐总谱和文字/戏剧脚本),一个是“演出”文本——各个不同的演出都是在一段长度相同的时间内对戏剧文本进行阐释,使其直观化,并赋予其气韵生动的有形生命(Elam 1980: 3) 。质言之,舞台上的歌剧作品是两种戏剧文本的调和,其符号的复杂程度与小说中的叙述者所提供的较为相同。许多不同的人——从最初的脚本作者和作曲家到整个演出群体——都参与塑造故事,这是将由观众体验的故事。导演、指挥、演奏员、歌唱演员、(灯光、服饰、舞台等的)设计人员以及其他的个人和群体同心协力,通过各种不同的媒介,以多种手段在舞台上讲述歌剧叙事。在歌剧这类原创者与最后的表现者相分离[2]的艺术(Nattiez 1990: 74, Goodman 1968: 129)中,表演团队的任务就是对戏剧文本中的叙事因素加以选择、编排和形象化,把阐释出来的价值关系展现在舞台上。这个过程通常都以叙事层面的明显变化而告结束。例如,导演可以添加一个嵌入式叙事框架,并由此而增加一个戏剧脚本中原本没有的聚焦力量。1987年,尼克劳斯·莱恩霍夫(Nikolais Lehnhoff)在为拜罗伊特国家歌剧院导演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时,就让火神娄格这个人物在开场时在纱幕上写下“从前”(“Es war einmal”)的字样,为随后的歌剧四联剧指明了方向,而瓦格纳本人却可能并没有这个意思。莱恩霍夫不仅添加了脚本中所没有的这几个字,还把原来的次要人物娄格放到了舞台的中心,成为叙事行动的聚焦者甚至控制者。然而,可以说,所有关于演出的决定都可以具有叙事功能,因为它们决定着故事的“讲述”方式。
舞台叙事可能没有散文虚构叙事作品中的人物和地点描写,没有解释和说明,不能随意转换时间和空间。但它却可以用视觉和听觉手段直接展示人物和地点,运用动作和相互动作进行解释,给人以故事于此时此刻正在发生的强烈现场感。简言之,它叙述的同时就在进行描写。此外,歌剧还更有一个中介因素:音乐。如同故事一样,音乐也被认为在人类秩序、创造和意义生成中处于不可或缺的中心地位。当故事与音乐互动时(如在歌剧中那样),它们就迫使我们去改变(而不是简单地采用)现存的叙事学模式。音乐通常是由叙事激发而产生的——以标题音乐为例,乐器演奏的音乐却能重现或模拟文学构思,在脑海中绘出一幅幅画卷。音乐还常被比作叙事,因为它也是在走向结局的时间进程中展开的,在这一进程中,期待、紧张、解决依次出现。但歌剧是剧本化的或“文本化的”音乐。卡罗琳·阿贝特(Carolyn Abbate)认为,这类的音乐是行事性的(performative),因为其“目的在于阐释文学文本”(1991: x) 。但是,它为谁阐释脚本呢?作为中介性的叙事维度,歌剧音乐直接面对观众说话,而未必是对舞台上故事中的人物说话。只有在所谓“可感知的”歌曲——即人物能意识到的歌唱片断如叙事歌、小夜曲、祝酒歌、摇篮曲——中,剧中角色才和我们观众一样用耳朵去聆听音乐。如在莫扎特的歌剧《唐璜》中,唐璜对爱尔维拉的女仆唱起了小夜曲,而后者似乎被歌声所打动——如同与她一道聆听歌唱的我们一样。角色通常是听不到音乐的(虽然理查德·塔鲁什金[Richard Taruskin]指出,音乐就是他们生命的存在方式[1992: 196] )。阿贝特的下述说法令人印象深刻:“在充盈着音乐的世界里”,角色们对“身边到处流淌的音乐”竟充耳不闻(1991: 119)。
在歌剧音乐中,中介和交际功能的符号的复杂性与小说中叙述者的符号的复杂性是完全相同的。在音乐与文本的叙事互动中,音乐可以将角色所不知道的内容或未曾意识到的情境告诉观众,从而强化行动和言辞的力量或彻底削弱这些行动和言辞。它创造出一种惟有观众才能品味的反讽效果,以此达到支持或瓦解舞台叙事的目的。卢卡·佐佩里(Luca Zopelli)曾经指出,在这类场合中,歌剧作曲家是以第一人称发言的(1994: 27) 。但角色也可以被塑造成音乐叙事的聚焦者。如当独奏乐器被孤立出来,就标志着我们进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观众的注意力于是就集中到那个人物身上(或是他/她的内在宇宙),此时的音乐也就起到了听觉聚光灯的作用(1994: 93-100) 。
瓦格纳将他人的“主导动机”(Leitmotiven)概念引入高艺术领域,增加了音乐/文本互动的叙事复杂性。这些片断性的旋律及和声与人物、情感、目标、和事件结合起来,就变成了结构要素;通过在他的各部乐剧中的反复出现和变奏,它们便各自获得了生命。伊索尔德可以肯定地说她恨特里斯坦,但她唱出来时,却用了表达她对他的爱情的曲调。阿贝特将语言与音乐的互动所具有的叙事能量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认为,当文本与音乐暂时错位时,在自我反射的阐释情况下,就会听到神秘的叙事“声音”,这就是歌剧中出现分裂性叙述瞬间(disruptive diegesis moments)的原因(Abbate 1991: xii-xiv)。和劳伦斯·克拉默(Lawrence Kramer)一样(e.g., Kramer 1990) ,阿贝特也采用了叙事学工具来分析歌剧并把重点放在对叙事的解释上:谁讲述故事?谁控制它?但是,我们正在从描述性的叙事学向修辞性维度转向,我们更关心的是生产过程的另一端:歌剧叙事的接受者,他们选择了为舞台上的“爱与死之歌”(1987) 作证。
关于死亡与濒死的歌剧叙事
十六世纪,当歌剧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在佛罗伦萨诞生时,最流行的叙事题材是奥尔菲斯的故事,这个故事创造了一个爱与死的模式,几个世纪以来一直为人们所效法。尽管死亡是人的必然归宿,但当代人对它的态度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还是有所不同。当代观众会通过他们所处的时代和文化以及自己对于死亡的看法对剧场里的所见所闻进行过滤;此外,年龄、个性、信仰、哲学,甚至对于死亡和濒死的个人体验,也都会对观赏歌剧产生影响。如果我们的文化真的如人们所说那般,是否定和拒绝死亡的,那么,又如何解释执著于表现死亡的歌剧叙事——从十九世纪程式化的悲剧性歌剧到瓦格纳的《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类虽然多少破除了程式化却依然从死亡获得灵感的歌剧——始终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呢?依照J·希利斯·米勒(J. Hillis Miller)的说法,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之所以需要叙事,乃意在“体验各种可能的自我,学会如何在真实世界里各就其位,演好自己的角色”(Miller 1990: 69) 歌剧对主题的迷恋使我们产生了如是疑问:这一状况也可以延续到终场演出吗?近年来在从医学人类学到社会语言学等一系列领域开展的工作都证明,在文学圈子之外,越来越多的人都认识到,叙事(如切利尔·马丁利[Cheryl Mattingly]所说)“建构了一种思维和表现模式,它特别适合于在时间的维度里思考生命,思考变动的时间状态和距离死亡并不遥远的人的生成(becoming)过程”(Mattingly 1998: 1)。我们在下文将会证明,这一描述尤其适用于着迷于死亡的歌剧叙事作品。
当然,歌剧艺术是舞台化的叙事作品这一事实,增加了一个值得重视的共有的公共维度。具备阐释能力的观众总是戏剧艺术形式的创造过程的参与者,总是意义生成中的积极因素,这已成为当今戏剧界的共识。但是亚里士多德关于观众通过怜悯和恐惧的心理反应而达到情感净化这一早期悲剧理论却提醒我们,观众既可以体验情感,也可以制造意义。情感上认同与理智上保持距离之间隐含的双向拉力引起了许多理论家的兴趣;如果稍微换个角度看,这股双向拉力很可能也存在于观众对于死亡和濒死的戏剧性叙事作品的反应当中。歌剧是唱出来的,换言之,其技巧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一事实使得任何关于歌剧的艺术距离的讨论都变得既复杂又简单。不可避免的技巧性成为作曲家选择歌剧题材时要考虑的因素。正如赫伯特·林登伯格(Herbert Lindenberger)所指出,当寻求适合的题材时,作曲家会被那些能够唤起“更高更持久的艺术激情”的内容所吸引,只有这样才能抵消艺术形式本身的程式化所产生的距离感(1984:53)。而歌剧音乐的移情和中介力量也能有效抵消距离感,将观众直接带入作品的情感世界,而毋须借助语言和动作。
情感上的认同与批评上的间离之间的张力一直是讨论观众对舞台上的歌唱叙事的反应时的突出问题。当我们在黑暗中坐下,开始注目凝听时,我们究竟是个全神贯注的参与者,还是一个将观察对象客体化的窥密者呢?歌唱、灯光、舞美以及诗化语言等等奇技是否会使我们疏远台上的人物和故事呢?虽然在二十世纪是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理论代表着批评必须与戏剧保持必要的距离的思想,但追根溯源,至少亚里士多德就已经提出过这个理论,后来,十八世纪的英国理论家和十九世纪德国理论家又提出了“无关利害”的美学概念。但是,面对歌剧观众被感动得落泪这一事实,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们是否需要以保持距离作为心理保护的措施呢——尤其是当我们在舞台上看到的主题是我们大家都无法逃脱的命运——死亡时?音乐的力量所起的中介作用是什么?是拉大距离还是缩小距离?
尼采深切地感到,只有(日神的)艺术形式的功能才能牢牢控制(酒神的)狂烈和情感冲动:只有这时,观众才能够实际忍受观看和聆听瓦格纳在他的歌剧《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中所表现的对死亡的无尽渴望的经验(Nietzesche [1895] 1967)。 但是,如果我们思考问题时少一些极端,就会发现,就艺术技巧可以发挥保护性缓冲作用的观点而言,已经有了一个常识性的原理。弗洛伊德为这一原理提供了一个心理分析的例证,他说:观众对戏剧主人公所遭受的苦难取认同态度,但他完全知道这种苦难是假的,不是真实的,舞台上的人只是戏中的一个角色([1905]1953)。 双重的间离——虚构和装扮——容许观众进行认同,因为这样做不仅毫无危险,反而可以从对痛苦和死亡的再现中得到快感。我们也可以说,歌剧观众可以感受到音乐的力量,但他们也意识到,人物是在歌唱而不是在述说,是在表演而不是在经历一个关于死亡与濒死的叙事。
观众在观看舞台上关于他人的痛苦和死亡的叙事时,会产生快感,对此的一些解释我们已不陌生:窥淫癖、施虐狂、受虐狂。为了便于论证,我们暂且把这些解释搁置一边。甚至A.D.努塔尔(A.D.Nuttall)关于悲剧为何能产生快感的理论(1996) (事件的假定性加上观众对主人公的认同,便允许观众“玩死亡游戏”)也不能对程式化悲剧作品和其他非悲剧性(但仍由死亡所笼罩)的歌剧做出充分解释,部分原因就在于对音乐的反应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除了这些解释之外,我们还可以充分检验一下这种假设:观看舞台上关于死亡的歌剧叙事这一行动以别的方式也完全可以实现。任何时代的观众,其构成成分虽然相当复杂,但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他们总有一天都会离开人世。但是他们为什么喜欢观看(甚至参与)一个强调他们的必死性的作品的演出呢?可能的答案有多种,但我们要指出的事实是,这种演出作为丧失亲友时的纪念仪式甚或治疗性的安慰仪式,它能促使我们思考:对他人的死亡,我们应负何种社会责任,应该抱以怎样的感情。但是,当人们看到舞台上的人死去时,是否一刻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死亡呢?
我们猜测,不会,纵使每个人的反应千差万别,他们也不会联想到自己的死亡。伊丽莎白·布隆芬(Elisabeth Bronfen)曾经指出,关于死亡的叙事迫使我们以某种“代理人之死”(“death of proxy”)的方式去面对自己的人生终点:我们知道终有一死,而且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但由于(作为与死亡保持安全距离的观众)我们实际上并没有死,而只是目睹了舞台上的死亡表演,我们就会感到已经拥有某种超越大限(the End)的控制权。她也看出了所有关于死亡的表现中的矛盾性:“它们既有道德教益和感情提升作用,也涉及我们的必然归宿的知识”(Bronfen 1998: 510)。 她说,我们大多数人对此都感到非常窘迫,所以总是不肯承认这一点。这些叙事“就是用危险的知识吸引人”。我们的问题是:如果歌剧叙事作品公开以向死亡妥协为中心,那么这种矛盾性是否会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呢?
因此,我们假定,观看和思考歌剧演出中有关死亡的叙述,可能类似于“默想死亡”(contemplatio moritis)这种早期现代的虔诚的祈祷方式。起初,它是正式场合对于死亡的默念,后来,瘟疫、战争和饥荒所导致的整体的社会恐慌又催生了中世纪的“死亡艺术”(ars moriendi),于是,“默想死亡”又被引入“死亡艺术”而流传下来。有趣而又值得注意的是,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死亡艺术的流行与歌剧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的兴起在时间上是重合的。“默想死亡”本质上属于戏剧表演形式,它通过延展的系列性戏剧叙事,借用丰富的个性化细节,主要表现自我想象中的死亡过程。其目的是为死亡的到来做好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准备。此外,当默想表演结束时,他从某种意义上就“被唤醒了”,并且(就象观众离开剧场一样)宣称恢复了正常、积极而健康的生活。而刚才在想象中进入过的戏剧性叙事,则被当成了练习死亡的艺术和以对照的方式更加充分地赞美生命的手段。乔纳森·多利摩尔(Jonathan Dollimore)把它称作行事性的“社会实践”(performative “social practice”)——虽是私人性质,却从“既存的文化史”中获取意义(1998: 87) 。
莎士比亚的《一报还一报》被米凯尔·弗拉赫曼(Michael Flachmann)令人信服地解读为一种“死亡默想”,他认为该剧中的克拉迪奥一角“在莎士比亚观众的眼里”变成了“一个死亡的象征,一个替代的受难者,按照体制的要求,他应该去死,但他却从命运的沟壑中奇迹般地获救了”(Flachmann 1992: 227) 。根据这种解释,克拉迪奥的胜利变成了“观众的胜利,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他还给处于生活的巨大焦虑中的莎士比亚观众带来了道德与精神上的力量”——因为当时正是瘟疫肆虐、社会动荡的年代(1992: 236) 。同样,难道观看一个表现死亡和濒死的歌剧不会变成观众自己的一种“死亡默想”吗?在这两种想象中的练习结束时,我们可以活着而且满意地离开,但我们已经“排练过”自己的死亡了。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我们可以安慰自己说,我们的心理认同一直是安全的,正在舞台上“受难”的是另一个人(实际上是演员)。我们甚至可以说服自己去相信,死亡,至少如它在许多歌剧中所表现的那样,并不总是如梦魇般恐怖或令人避之唯恐不及,而是很自然的,甚至是受欢迎的。
为了进一步探索这个假设,我们必须设想,歌剧叙事并不是针对被动的(纵令有鉴赏力的)观众的简单娱乐。用谢克纳(Richard Schechner)的话说,我们必须让戏剧“有效果”(1994: 625) ,也就是说,要把戏剧当作仪式来对待。描写人类死亡的歌剧或许比别的形式更贴近这一要求,因为和所有的仪式一样,它们也是以叙事为基础的。它们都挂在谢克纳所谓“将个人经验与社会连为一体的生活的铰链”(1994:613) 上。他主张,让音乐、舞蹈、戏剧和仪式表演结为一体,为主动参与的观众创造一个“无所不包的、联觉的(synaesthetic)环境和体验”(p. 632) 。要制造类似于歌剧体验的复合感官经验并不难。沿着这条人类学思路,维克多·特纳提出了所谓“社会戏剧”(“其中的冲突在社会行动中展开”[1986: 34] )与舞台戏剧(其中的冲突表现在艺术形式和情感上)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的理论,这一理论倾向于关注婚姻、死亡之类重要的叙事时刻,他认为这些事件乃是“生活转折点的仪式”(1986:41) 。这些仪式被认为对于观众具有“预防作用”(而非“治疗作用” )(1986: 41)——这对于“默想死亡”或我们所目睹的歌剧舞台上关于我们的归宿的叙事这两种行动的功能倒是个不坏的表述。
叙事的结尾和歌剧中的死亡
因为我们知道自己会死,所以来自经验的确定性(或它的反面)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测试我们对于舞台上的死亡叙事的反应的试金石。但这种反应也取决于我们对于生命(和死亡)中的嘈杂和混乱被转化为叙事艺术中的安全秩序的满足感。结局一旦显得是可理解的,结局看上去就是可信的,甚至是无法规避的。正如亨利·J·施密特所说:“结局所引发的最大的焦虑是对死亡的恐惧。一种文学性或戏剧性体验也就意味着将自己暴露在一种危险当中,这种危险就是,尚未确知的结局也许会转眼变得毫无意义,或至少是令人大失所望”(1992: 7)。 甚至在歌剧(多亏有演出节目单提供的信息和我们对演出剧目的记忆)这种我们知道情节结局的体裁中,这种危险的存在仍然是非常现实的,因为在某一夜晚的那场演出中,结局就有可能不“出现”。施密特认为,谁也不能担保“卡塔西斯”(Katharsis)效果必然会出现,但是这种博弈心理恰恰是戏剧快感的组成部分,即使(或尤其)当作品的主题就是死亡本身时,也依然如此。
弗兰克·克莫德(Frank Kermode)在《结尾的意义》中有一个著名论断:“结尾”是一个象征着我们自己的死亡的形象,所以它是可怕的(1967: 7) ;然而,我们内心深处也有着对于各种“可理解的结尾”的需求(1967: 8)。虽然我们不愿意面对自己的死亡,但对克莫德来说,“结尾既是生命中的事实,又是想象中的事实”(p.58)。 而且,彼得·布鲁克斯(Peter Brooks)也持这种观点,他认为,一切叙事“本质上都是讣告”,它们的意义只有在死后才能显现。他说:“我们对结尾的问题讨论得越深入,它就越是要求讨论它与人类的结局的关系”(1984: 95)。我们需要赋予经历(包括濒死的经历)以意义,而叙事提供了他所谓的“相当于结局的虚构事件”,这种虚构事件能够以我们自己拼却一生也无法掌握的方法完成这一任务[3]。布鲁克斯借助瓦尔特·本雅明的理论表明,对于死亡的表现实际上承认了我们拥有关于死亡的知识(事实上死亡是否定我们的),这就给了故事以某种权威性。但是歌剧中不仅包含着将故事引向叙事的结果这一正常的结尾,还存在着另一种结尾:修辞性结尾,它包含在不间断的情节进行中;通过它,我们观众也完成了未完成的,使得万事万物都井然有序,成为令人满意的整体,创造了一种在情感上、理智上和形式上都堪称重要而圆满的意味。联系我们前边的人类学论述,此处可类比为一个仪式结束时出现的重新统一。尽管我们有种冲动,想把对结尾的这一人本主义回应解构成一个充满意识形态观念的学术问题,但我们还是能承认这种人本主义解释的现实可能性,特别是通过死亡和濒死的主题内容来强化观众的结局意识,进而达到作品的结局时,情况更是如此。
乔治·斯坦纳曾经指出,在十九世纪后半叶,歌剧“严肃地提出了对于悲剧性戏剧的遗产拥有继承权”的要求,但除了威尔第和瓦格纳之外,后代的作曲家却没有将这个要求坚持下来(1961: 284) 。许多人或许会不同意这种看法。虽然我们一直在使用亚里士多德的“卡塔西斯”概念来讨论观众对于歌剧中的死亡叙事的反应,但也还确实存在另一种观点,即认为瓦格纳的《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和《指环》四联剧这类的歌剧并不是西方传统中经典意义上的悲剧。它们或许都很好地叙述了个人在面临无法控制的外力时所遭受的苦难和表现出的英雄主义精神,这一点与程式化的悲剧性歌剧是相通的。但它们的最后时刻却常常有所不同,更多地揭示了人物在道德上、心理上或精神上的超越。死亡被赋予了绝对正面的价值。用克莫德的话来说就是:“在悲剧里,痛苦的呼号不会结束连续性;重大的危机和生命的终结也不会终止时间。”(1967: 82) 虽然在我们提到的那些歌剧中,死亡是最后的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幕落下,时间的确中止了。在二十世纪的作品——弗朗西斯·普朗克(Francis Poulenc)的《加尔默罗会修女的对话》(Dialogues des Carmélites)和维克多·乌尔曼(Viktor Ullmann)的《亚特兰蒂斯皇帝》(Der Kaiser von Atlantis,作于特雷辛施塔特集中营)中,关于死亡和濒死的叙事(以展示的方式)讲述的是终结的另外的意义。它们的教诲是,死亡能彰显存在和精神的人格的本质;它可以恢复社会秩序和道德荣誉;它可以带来最终的和平,甚至给生命带来意义和价值。由于死亡的意义被改变(成了正面的),观众的回应也就不同,它不再是由悲剧所唤起的怜悯和恐惧,而是体验着理解,感受着慰藉。
亨利·蒙塔古(Henry Montagu)在首版于1631年的《对于死亡和永生的沉思》中告诉读者,只要对死亡有真切的了解,它就并不可怕,就会是一件平常之事甚至“是一件喜事”。在做出这个充满自信的断言之前,他声称,对死亡的默想有助于我们从容面对死亡,消除痛苦,驱逐恐惧,排解忧烦,消弭罪孽,“矫正”对死亡的错误看法。  尽管我们并不试图让你相信某些歌剧叙事能够具备上述功效,但我们还是建议,可以把那些歌剧视为一种教诲性的“濒死艺术”的形式。死亡,如同歌剧的另一重大主题爱情一样,显然是人类境况的一个侧面,关于它,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难以解答的问题。难道是这一情况与死亡的神秘性和必然性一道构成了死亡对观众的持续性诱惑吗?我们把自己的想象力投向我们目睹的正在舞台上演出的并以一种特殊的矛盾方式演唱的叙事作品中:我们全身心投入到这个叙事世界中,部分是由于音乐的感人力量;但歌唱的程式化和动作的摹仿性以及由演出集体所表演的整部作品的叙事性,却使我们在意识上与之保持距离。在歌剧艺术中,丝毫没有电影中引人入胜的仿真性,即使有的演出企图调动一切仿真式舞台设计手段以缩短观众与演出的距离,情况也无法改变。相反,情感认同和理性距离这两者在歌剧中都得到了增强。因此,当歌剧的主题为死亡和濒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歌剧的震慑力——当然是安全地——正如蒙塔古所说,人是可以承受“默想死亡”的练习的。观赏这些歌剧就等同于在想象中体验了濒死时的各种情感活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在应对自己或亲友的死亡。
曾经有人认为,正是这种“始终体验”(working through)的形式帮助我们不仅在死亡中找到了安慰,并且在死亡中——由此而兼及在生活中——发现了意义。正是关于结局的叙事才使我们找到了甚至创造了对待死亡的适当方式。科学技术提供的现代叙事只能让我们认识到死亡之类的事情是无法测量的。而在科学技术止步的地方,人类的想象力取而代之,按照人们的需要贡献出秩序和意义。正如克莫德所说,我们“投入丰富的想象力去建造一个个连贯的模式,因为这些模式都会有一个结局,所以能与开端和中部形成一种令人满意的和谐关系。”(1967: 17)类似于歌剧这样的叙事作品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尤其是当我们欲使自己“超越结局,以便看到整个结构,完成一项从我们在时间中段的位置上无法企及的任务”(1967:8) 时?
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排练死亡,无论是悲剧中的死亡还是较为正面描述的叙事中的死亡。即使在令人不安的歌剧所提供的结局,如本杰明·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的《彼得·格赖姆斯》和阿尔班·贝尔格(Alban Berg)的《沃采克》这类以主人公自杀为结束的歌剧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审美的愉悦和道德上的同情。在这里,决定观众反应的不是怜悯和恐惧,而是对一个对别人的死负有责任的人之自我毁灭的精神上的理解和伦理上的满意。
另一种同样的安慰来自几个世纪以来所有表现奥尔菲斯哀悼尤丽狄茜之死的歌剧作品,因为它们既能展现我们的居丧之痛,又能向我们提供哀悼仪式的安慰剂。同样,“不死者”——如瓦格纳的漂泊的荷兰人和雅纳切克的《马可罗普洛斯事件》中的年逾三百的女主人公——都将死亡视为一种解脱,一种团聚,一种急切盼望的归宿,这些也堪称为叙事结尾的力量和意义的典范。在这类对于“大结局”(End)的叙事化手法中,死亡直接赋予生命以意义。
但是,即使是在歌剧舞台上,要对死亡进行默想,也不可避免地会感到(甚至会亲眼看到)我们对死亡的焦虑。我们认为,这也是为何观看歌剧对死亡与濒死的表现会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不仅悲剧性作品具有这种吸引力,甚至是那些表现死亡的正面价值、具有修辞性和叙事性结局的慰藉功能的作品也有这种吸引力。正如B·努兰(Nuland)所揭示的:“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死亡仍是一个神秘的现象,既令人冲动,又令人恐惧。我们被最可怕的焦虑所吸引,丧失了抵御能力;我们被与危险调情的原始兴奋感引向那样的焦虑。飞蛾之于灯火,人类之于死亡——两者之间几无差异。”(1994: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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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Taruskin, R. (1992). “She Do the Ring in Different Voices.” Cambridge Opera Journal 4, 187-97.
[27]Turner, V. (1986). “Dewey, Dilthey, and Drama: An Essay in the Anthropology of Experience.” In Turner V. and Bruner E. M. (eds.), The Anthropology of Experience (pp. 33-44). Urbana: University ofIllinois Press.
[28]Zopelli, L. (1994). L’opera come racconto: modi narrative nel teatro musicale dell’Ottocento.Venice: Marsilio Editori.
[1] 这并不是否认歌剧的录音版本和录像版本的存在,而只是为了将这些第二级的表现形式置于这样一个前提下:歌剧作品几乎都是为现场演出创作的。
[2] 原文为allographic,意为由别人签字画押或替别人签字画押。——译注
[3] “这一任务”指“经历死亡”。——译者
琳达·哈钦(Linda Hutcheon),多伦多大学英语与比较文学校级杰出教授;迈克尔·哈钦(Michael Hutcheon),多伦多大学医学教授。周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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