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90个投标人80个串通 代理机构也有份
上海破获一例串通投标团伙案,在今年1月某工程公开招标中,有90多个投标人参与投标,但其中80多个实际由同一人控制。根据相关人员的介绍,此项目是设置最高限价,取最接近投标人报价中间价的几个投标人,最后选出中标人。在这样的规则下,80多个投标人串标完全可以控制最终的结果、抬高中标价格。而且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还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情况,这样就更方便串通投标的团伙测算、抬高中标价格,其他人想中标几乎不可能。更让人惊讶的是,这个串通投标的团伙从2011年就开始串通投标,涉及项目百余起。
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串通投标参与了那么多项目,过了这么久才东窗事发,是这个团伙的水平很高吗?也并没有,采用的无非就是人海战术。很多投标人早就明白,但是并没有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反而是去寻求这个团伙“帮忙”,甚至也参与串通投标。在这么多项目中,有些项目中标后是转包出去的,这样违法行为又是再三出现。不少公司就是靠串标拿“小费”,这些公司经常在同一个项目投标本身就是非常可疑的行为。招标代理行业是责无旁贷,必须首先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这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也是对招标代理的最低要求。此外,需要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招投标只是其中一个环节,依靠招投标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
上海破获首例串通投标团伙案:
市政工程招标,90余家参与公司
竟有80家系同一人控制
今年1月,上海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公开招标,吸引了90余家公司前往投标,最终的中标价格十分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价。
反常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何原因?公安部门经过调查,发现一个长期盘踞在上海某郊区,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今年1月这一招标工程中,参与的90余家公司中高达80余家背后系同一力量控制,以确保他们以期望的价格中标。
据查证,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高价中标背后玄机:七成公司同一人控制
今年1月,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本市某郊区一项市政工程开标过程中,虽然参与竞标公司多达90余家,最终中标价格却非常接近招标方事先公布的最高限定价。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招投标的过程,一般是招标单位设定一个最高限价,再由投标单位报价,取中间价上下最接近的几家公司,最后选出中标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这样的规则下想要中标并抬高中标价格,必然要与多数参与投标的公司联系,以测算并制定出关键因素“中间价格”。
警方随即对该招投标过程展开调查,却发现背后存在一个以陆某为首的势力在左右这个过程。参与竞标的公司中,有相当数量由陆某实际控制,此外还有多家公司与其相关,还有部分公司则获得陆某等人承诺,只要让他们指定的公司成功得标,将获得数万元的酬谢。这些盘根错节的关系串联起来的企业多达80余家,仅有10余家公司正常参与招投标!
今年4月20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静安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本市抓获包括陆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10余名;经进一步侦查后,警方于近日对另10余名犯罪嫌疑人开展了第二波次打击,现场查扣大量涉案电脑、手机及招投标文件。通过两次集中收网行动,警方彻底摧毁了这一长期盘踞本市、利用串通投标非法牟利,严重扰乱、破坏市政施工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犯罪团伙。
参与者揭秘手法:不通过他们中标概率几乎为零
通过对陆某及其相关的公司和人员深入调查,侦查员发现自2011年起,陆某就开始伙同他人,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围标”手法串通投标、控制中标价格。希望中标的公司不得不花巨资找到陆某“帮忙”,陆某等人有时也会中标之后再转包给他人。
“围标”究竟如何操作?今天下午在看守所里,曾通过陆某中标某工程的一公司负责人周某讲述了整个过程。
“所谓的'围标’,就是多家参与投标的公司把标的'围’起来,而这些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却是同一个。”据周某称,陆某自行注册了多家公司参与工程投标,此外行业内还有一批公司,本身能力有限,存在的目的就是跟风投标赚取“小费”,陆某会许给这些公司数万元“小费”让他们参与工程招投标:“这些公司负责人目地就是拿'小费’,不会真的打算中标和后续建设,所以企业形象什么完全不会考虑,有利可图即可。”
在这一规则下,控制参与投标的公司越多,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陆某控制的这些公司就像“围攻”标的物一样,谁能中标,中标价格多少,他们有近乎决定性的影响力。“想要中标,一个工程利润的30%要给陆某。”据周某称,如果一个工程标的1000万,一般来说利润是40%,利润中30%给陆某——即千万标的中陆某能获利百万以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们一联合,我们不通过他们中标的概率几乎为零。”
招标代理公司泄露正规投标公司信息
在陆某操控的一系列案件中,另一个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招标代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中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按照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同样应该遵守这样的保密规定。
然而在这一案件中,一些招标代理公司私下将参与投标的公司信息泄露给陆某等人,陆某等人在控制大量参与投标公司的同时,还能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泄露的真正参与招投标的公司的方案“见招拆招”,并在规则之下测算、抬高中标价格。记者从警方获悉,目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警方介绍,2011年至今,该犯罪团伙参与串通投标工程百余起,涉案金额逾亿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首批集中收网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