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和门诊待遇政策

为您解读 第八期

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和门诊待遇政策

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和门诊待遇

(一)普通住院待遇

职工医保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至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至首次起付标准的25%,第四次及以上住院不再支付起付标准。

符合医保的住院费用结报比例是多少?

  例:在职人员小王在三级医院住院,本次住院为当年度第一次住院,医疗费总额45万,其中符合医保费用为36万,则普通住院报销金额为:

(1)首先扣除起付标准:

360000-900=359100(元)

(2)分段结报:

10000×91% 30000×93% 260000×95% 59100×97%=341327(元)

(二)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职工(不含慢性病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其门诊费用享受门诊统筹报销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职工(不含慢性病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在职人员超过500元以上、退休(职)人员超过300元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给与报销。

门诊统筹报销的比例和额度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在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额度为在职1200元,退休(职)人员1500元。

居民医保普通住院和门诊待遇

(一)普通住院待遇

  1.普通住院全年累计最高补偿额度为20万元。
  2.首诊基层医疗机构,未经转诊的起付费用翻倍。
  3.实行异地转诊:通过授权定点医院(江阴市人民医院、江阴市中医院、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仅限精神病)转诊的与本地同级同类医院报销比例一致,未通过授权定点医院转诊的较本地同级同类医院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例:参保人员小李(非学生)在本市二级医院住院,本次住院医疗费总额4万,其中符合医保费用为3.6万,则普通住院报销金额为:
(1)首先扣除起付线:
36000-600=35940(元)
(2)按比例结报:
35940×75%=26955(元)
(二)普通门诊待遇

特别提醒:本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远望医院就诊不享受门诊补偿。

注意: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包含哪些项目?
  答:医疗费用包含甲类药品、乙类药品、自费药品(丙类)、基本诊疗、特殊诊疗、自费诊疗(丙类)。甲类药品和基本诊疗个人无需自付,乙类药品根据自付比例个人需自付5%—50%,特殊诊疗根据自付比例个需人自付5%—30%,丙类个人全额自费。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包含:甲类药品、基本诊疗、乙类药品和特殊诊疗扣除个人自付后的费用。

编辑:刘少锋、霍振国

审核:夏晓

发布:童乐、沈茜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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