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铿:字子坚,南朝陈著名诗人,尤善五言诗,杜甫对他极其推崇。东蒙:山名,即蒙山,在今山东蒙阴县南,杜甫曾与李白该道于东蒙山,故自称“东蒙客”。北郭生:指东汉的廖扶。《后汉书﹒方术列传上﹒廖扶传》:“廖扶字文起,汝南平舆人也。……扶感父以法丧身,惮为吏。及服终而叹曰:'老子有言:“名与身孰亲?”吾岂为名乎!’遂绝志世外。专精经典,尤明天文、谶纬。……州郡公府辟皆不应。……常居先人冢侧未曾入城市。……当时人因号为北郭先生。”后以“北郭生”用作咏隐士的典故,此处以“北郭生”指隐士范士,且范隐居于郭北,故云。
解读:
天宝四载,公元745年秋天,杜甫由济南前兖州,李白由任城赶来相会,二人一同上东蒙山,访道于远逸人和董炼师,一同访鲁城北范十隐居,全诗即作于此时。金圣叹认为,这首诗“此诗着意全为与李十二白同寻,全不为范十隐居。因思前篇痛恨东都,而以脱身为李侯贺,岂非先生深见李侯有才无识,将恐不免于世,故特倦倦再三致勉耶?”
全诗开篇从李白诗入手,以议论出之,别开生面,诗人以阴铿为比,来夸赞杜甫诗风清丽俊逸,接下来两句诗人转而写自己,东蒙,山名,即蒙山,相传在西者为龟蒙,中间者为云蒙,东者为东蒙,李白与杜甫曾访道于东蒙山,故自称东蒙客。“醉眠”二句具体写二人亲如兄弟的浓厚情谊,他们日则携手同游,夜则共被醉眠,同欢共乐,忘形尔汝,情同手足。
“更想幽期处,还寻北郭生。入门高兴发,侍立小童清。落景闻寒杵,屯云对古城。”这四句承上文“日同行”而来。“北郭生”即范十隐居,二人来到范氏隐居处,发现这里太僻静,王嗣爽认为:“范十隐十住鲁北郭。白亦有诗云:'闲园养幽姿’,可知其人。故入门而高兴发。赞小童而用一'清’字,妙。因小童之清,便可知主人之不俗。'落景’一联,咏一时之景,然淹留至晚,则主宾之契洽可知。”
“向来吟橘颂,谁欲讨莼羹。不愿论簪笏,悠悠沧海情。”这四句写由寻范十隐居而生归隐之情。诗中化用屈原《橘诵》和张翰的典故,“簪笏”代指为官求仕,意在说明诗人对功名富贵的追求已经失去举只想如孔子那样“乘桴浮于海”,以求得人生的适意与自由自在。
这首诗不同于杜诗一般主体风格——沉郁顿挫、凝重浑茫,而呈现出境界清幽、淡而有味。整首诗诗人不激动,不愁苦,平和淡泊,静寂高远,具有一种空灵冲淡的审美意蕴,这也是优秀诗人决不囿于单一固定模式,而在不断探索与追寻一种另一种对生活的表达方式,以求得自己富有个性的同时,又能姿态百生、丰富多彩。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