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奇案:闺房无头案中案,媒婆李代桃僵,县令凭痣捉凶

明朝有一个书生,刚刚考取秀才功名,被分配到浙江省台州府临海县的县学。(明清时期,秀才一般需要到县学或府学深造并接受监督考核。)这秀才整日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专心备考,却没想到因莫名其妙的涉及到一起凶杀案被衙役缉拿到了县衙。真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原来,几天前临海县发生一起命案。某夫妇在朋友家做客时,因路途遥远而留宿于友人家中;谁也没有想到,这对夫妇半夜里却被人双双割了脑袋。主家发现之后,急忙上县衙报了官。临海县令经过简单的询问之后,初步认定杀人凶手应该就在被害人的朋友家中,可也仅仅是推测。如果说是谋财案,可是经过询问受害人家属后,确认被害人身上的贵重财物一样不少,也就排除了谋财害命。

县令经过缜密的思考之后,灵机一动,把目光放在了被害人所睡的床铺原主身上。后来经询问得知,这间房子本是,主家小姐的闺房,为了招待客人,特意腾出来的。县令又仔细推敲了一遍所有线索,心中想起了一种可能,猛然喝问小姐:“你的奸夫是谁?”少女本就惊恐,被人逼问后竟然不自觉得说出了一个名字,而这个人正是前文所提到的秀才。

秀才被提到县衙以后,却对县令说:“我虽然听媒婆提起过这个小姐,却根本没见过她,又何来的'奸夫’一说呢?”县令又询问小姐,可有其他证据,这个小姐说:“那秀才的胳膊上有一个痣。”县令查看了秀才的胳膊之后,却发现光溜溜的一双手臂,哪里有什么痣?县令再次陷入了沉思,再次梳理人证、物证和几个当事人的口供之后,县令恍然大悟。县令让人传讯了媒婆和她的儿子,并且果真在媒婆儿子的胳膊上发现了一颗痣。县令当即认定,媒婆的儿子就是杀人凶手,审问之后则得到了证实。

这个案件最早出自于冯梦龙的《智囊补》,后来其他野史或故事集也都有收录。虽然这不是正经历史书,带有一定的随笔和野史性质,但是书中的所有案例几乎都根据真实发生过的历史事件而来,具有很高的可信性。

附原文如下:

临海县迎新秀才适黉宫,有女窥见一生韶美,悦之。一卖婆在傍曰:“此吾邻家子也,为小娘子执伐,成,佳偶矣。”卖婆以女意诱生,生不从。卖婆有子无赖,因假生夜往,女不能辨。一日,其家舍客,夫妇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夜有人断其双首以去,明发以闻于县,令以为其家杀之,而橐装无损,杀之何为?乃问:“榻向寝谁氏?”曰:“是其女。”令曰:“知之矣。”立逮其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为谁?”曰:“某秀才。”逮生至,曰:“卖婆语有之。何尝至其家?”又问女:“秀才身有何记?”曰:“臂有痣。”视之无有。令沉思曰:“卖婆有子乎?”逮其子,视臂有痣,曰:“杀人者,汝也。”刑之,即自输服。盖其夜扪得骈首,以为女有他奸,杀之,生由是得释。

参考文献:冯梦龙《 增广智囊补》、《 明清案狱故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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