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综合评价丨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广东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达到合格。
招生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考生须于4月6日08:00至5月19日08:00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上传报名系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2.高中一至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成绩及排名、2021年普通高考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排名。
3.学生“个人陈述”(结合个人情况,在陈述中表述对未来的规划,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社会、国家等)。
4.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扫描件,如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主选修课程学习情况等。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类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英语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托福(TOEFL)/雅思(IELTS)/多邻国(DUOLINGO)考试成绩/其他表现英语能力的证明等。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
(三)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6月9日左右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示。
(四)学校考核
6月13日至6月14日举行学校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1.面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基础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体质测试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无入选资格。测试办法另行通知。
3.学校考核成绩
学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百分制)。
4. 成绩公布
学校考核成绩于6月中下旬公布,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在
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
(五)志愿填报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本科录取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未填报者无录取资格。具体填报时间及方式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专业志愿填报以“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为准。
(六)录取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60%+学校考核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满分为750分,以考生高中阶段的6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际等级计算,每出现一个B减12.5分;每出现一个C减37.5分;每出现一个D减125分。往届生以考生高中阶段的3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际等级计算,每出现一个B减25分;每出现一个C减75分;每出现一个D减2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在广东省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不予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录取。一旦录取,不予退档。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本科批次投档与录取。
(二)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二)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预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