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名可名非常名”的“名”是什么?它是在与“道”唱双簧?

《老子》的第一章,接在“道可道非常道”之后,就是“名可名非常名”。

那么,“名可名非常名”,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它与“道可道非常道”又是什么关系呢?

为了揭开这个谜底,我们首先来解读一下“名”这个字的由来。“名”字在甲骨文和金文当中的字形,结构和现在的字形基本一样,都是由一个月亮和一个口组成。月亮这个字形后来隶定为“月”和“夕”两个字,“名”字当中的月亮就隶定为“夕”。“夕”的本义是晚上,而古人用月亮出来代表晚上。“名”字当中的“夕”和“口”,表达的是到了夜晚因为看不见,所以,通过口的呼叫来区别不同的人。其实现在也是一样,我们对事物的区别,一般都是白天主要通过视觉,晚上主要通过听觉。这就是“名”这个字的由来。

由此一来,我们知道“名”是为了方便描述、沟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比如两种牲畜,头上的角内敛的称它为牛,头上的角外撇的称它为羊,约定俗成以后,说到牛或者说到羊,我们就可以对应上所指的是哪种动物。如果一开始我们把它反过来称谓,那么对应的动物也就反过来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因此,我们说,每一种事物的名称既然不是它属性本身,所以只能算是暂时的一种定名,我们可以继续这样称谓,也可以改换这种称谓。比如说舅姑,古代指公公和婆婆,也就是自己丈夫的父母,而现在舅专指母亲的兄弟,姑专指父亲的姐妹。如果我们按照今天的理解去解释古人的称谓就会闹出笑话。所以说,名不是永恒不变的。

那么,“名可名非常名”指的是不是这一层意思呢?我们的回答是:不完全是。

这里最关键的是这个“非常名”。“可名”的是“非常名”,反过来说,那就是还有一个不可名的“常名”。既然叫“常名”,或者我们按照《老子》本来的说法,叫作“恒名”,那么这个名就是恒定不变的,跟那个恒定不变的道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名就不好理解了。既然名是一种称谓,它就不可能是恒定不变的。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非常名”的“名”字呢?原来这个名,其实是指事物属性表现出来可供我们命名或者描述的那种状态,也就是事物属性的显性的那一面。

通俗地说,“常名”的“名”与“常道”的“道”互为表里关系,是一个事物的表和里。

因此我们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实说的差不多是一回事,一个是隐性的,一个是显性的,东西是一样的。

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接下来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也就好理解了。(一苇《道德经》解读音频正在喜马拉雅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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