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吸毒是否构成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过生日邀请朋友一起吃饭聚聚本正常,可是若聚在一起吸毒就变了性质。
2015年7月某男子在其27岁生日宴会酒足饭饱之后,为尽兴突然想起先前购买的100元钱的冰毒,于是决定用其“招待”朋友。之后,在另一起吸毒案浮出水面之后,事情最终败落。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然而,在本案中涉及到多项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在我国吸毒到底被定义为什么样的行为呢?
今天小编就跟大伙一起来扒一扒涉毒案件的那些事。
在我国,吸毒是道德不允许的,也是法律所禁止的。尽管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吸毒规定为犯罪,但我国把吸毒作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
小编说到这,如果你认为吸毒就这么简单,那就大错特错了。万能的网友智慧是无穷的,这个问题上,再一次被他们看穿: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对于毒瘾大,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将其送至戒毒所强制戒毒。
事实上,很多时候,吸毒还会与其他涉毒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非单独存在。
常常与吸毒如影随形的几大犯罪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康达戒毒
吸毒害人害己,请拒绝使用!
【原创文章|严禁侵权】
版权为“康达戒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