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现危险化学品废料倾倒事件,又导致4人死亡
2021年1月31日,山东诸城市舜王街道发生一起违法倾倒化工废料事件,已致使4名中毒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根据媒体报道:经相关专家紧急现场勘查,中毒初步确定系违法倾倒的化工废料挥发产生的有害气体所致,4名中毒人员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其他有中毒症状人员无生命危险,正在医院观察治疗。
同样的,在2015年10月21日,山东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上皋村废弃煤井发生一起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废弃物事件,同样造成4人当场死亡,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余万元。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区普集镇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废弃物事件现场,图来源于网络
据警方调查: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间,张林德(已死亡)为谋取利益,自己或通过殷珂珂、郭泗滨、贺程海、李万津等人联系涉案企业处理危险废物,并将陈继新、蘧光强的租赁地作为处理地点。涉案企业为降低每吨3000元至6000元的危废物处理成本,雇用相关人员以每吨300元至500元的价格非法偷排危废酸碱液体;除去运输成本,中介和实施偷排人员实际每吨获利仅有100余元,却严重损害了环境安全。
此次危险化学品废料倾倒事件的发生同样导致4人死亡,该事件应该被重视。我国是一个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量是很大的。这些化原料以及所产生的废料都应该被严格申报和管控。特别是将一些小的化工厂将企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倾倒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不仅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甚至对人体和周边家畜及野生动物动的健康安全产生威胁。
对此,我们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应该在严格防控危险废弃物的倾倒的同时,还要加强企业化学品的管控措施,摸清这些企业的化学品储藏和废弃处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处理,甚至关停,否则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近年来有关化学品的泄漏或化学废料违规倾倒的事件频频发生,如环保、安监、公安等多部门对化学品的严格管控迫在眉睫。
其实我们环保公益组织发现一些危险废弃物倾倒事件并向各有关部门举报或找媒体曝光的意义就在于此,是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发生,防止环境被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毕竟人命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