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生存秩序是在于一致的法规,而不是在于国家与权力
人类的生存秩序是在于一致的法规,而不是在于国家与权力
秦耕耘
一些国家权力的存在目的就是要取代个人的自由选择,而实际上任何人或机构都不具备这种能力,因为无论谁都不能掌握所有人的知识,根本不知道他们的所处状态,不能具备所有个体那样多的器官,而集中选择的结果就是使人失去了社会功能的多样性,失去了社会所需要的个性角色,人因为不能思想而变成了废物。
按着自己的目的使用自己的财富,才能实现自我,而国家垄断货币,垄断利益分配,只有垄断者能够有自己的目的利益,其他人都不能有自己的目的利益,失去目的利益和意识,不能思想的人就不能以生命的性质存在。所以人需要自由货币和灵活的交易方式与生命意识。
人没有义务与责任承担他人的过失与恶果,所以国家权力没有理由代替个人选择。通过社会与市场进行利益分配,就能够淘汰低劣的人性;垄断利益分配,人的作用就会被限制,邪恶就能够存在,并发展壮大,成为主宰社会的力量。
没有人能够始终对你的生命负责,因此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接受什么,放弃什么,都应是自己来决定。但人的社会生存需要正确共识,需要一致的法规,需要人的思想文化,这些应该是为所有的生命而存在。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就是对生命价值的保护。个人权利不受侵犯,人的生命才有质量。
国家时代就是善不能举,恶不能除的时代,因为不管什么性质的国家,其最终根源都是以邪恶为起点,对人类历史有过研究的人都能知道这一点。而战争,通货膨胀,邪恶,荒谬,愚昧,贫困,无序,无不是国家权力与垄断货币的产物。人类的生存秩序是在于对个人正当权利的保护,是在于一致的法规,而不是在于国家与权力。
自由选择,个人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适用于任何个人,不管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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