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出土爬龙铜柱首考
孙华 北京大学教授
四川广汉市三星堆遗址一号器物坑曾经出土一件通高40·5厘米的爬龙铜柱首(K1∶36)。该铜器主体截面呈鸡蛋形,侧视呈倒置的圆筒形,筒的一侧有一条龙形的动物,正在向柱帽顶端攀爬。这原本应当是套在一根木柱上的,故原报告称之为“龙柱形器”[1]。由于该器原来附着的木柱已经损坏不存,其原貌不得而知。本文从发掘报告中寻找相关信息,尝试对其进行复原研究。
我们知道,许多铜木结合的仪仗或使用器具,不仅要在木柱的顶端套以铜件,而且在木柱的下端也有铜件,三星堆出土的这件爬龙铜柱首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呢?事实上,原报告(《三星堆祭祀坑》)并没有交代该爬龙柱首的出土情况,也没有该器物坑的器物分布图可以参考,无法得到该铜器的埋藏信息。只是从原报告中得知,一号器物坑的器物遭到过火烧,许多铜器的边缘都被烧坏。这表明,一号坑的器物在入坑前就已遭到了火烧。如果是这样,爬龙铜柱首及其相关铜器在坑内的位置,就不一定是一件铜木复合器具朽烂后应有的位置。换句话说,假如爬龙铜柱首所套的木柱在埋入坑前就被火烧毁,那么,固定在这个木柱上的其他装饰铜件在埋入之前就已经失去了与爬龙铜柱首的位置关系。
有鉴于此,我们决定从爬龙铜柱首本身的尺度、形态和装饰特征入手,通过比较分析,看看在一号坑出土的铜器中,有哪些可能与爬龙铜柱首存在着呼应关系,然后对爬龙铜柱首进行复原,并对其功能进行探讨。
一,爬龙铜柱首的形制分析
爬龙铜柱首的柱帽呈上部略粗的圆柱形,其顶端封闭而下端开敞,一个圆雕的龙从柱侧面爬向柱顶,伸两前足按在柱首的平顶上,探首向前眺望。该龙形态奇异,张口露齿,下颌有须,额上有一对向后弯曲的额饰和一对弯转向前的大角。其前肢上臂肘曲处,有向后弯卷上翘的翼形突起,应当表示翅膀。其后肢贴伏在柱壁上,爪如拳形。龙的身躯细长,中脊折线分明,断面呈“人”字形,好像两面坡屋顶。龙的尾巴短小,尾端上卷。
图(1)民间收藏古蜀文化龙型金器
柱体另一侧与爬龙相对处,有立体的云气纹装饰,该饰件由上长下短两个对卷云形构成(其中下面的卷云已经残缺),相交处加厚并铸铆在柱壁上。其横断面同龙身一样,也为“人”字形。
柱帽下端边缘并不平齐,而是有4个门形缺口,以加大柱帽与木柱之间的摩擦力,从而使二者牢固结合。在柱帽下部靠近缺口处,有相对的两个圆形穿孔,可以从这里在木柱上对钻圆孔,以便用绳索将柱首捆缚在木柱之上。这件爬龙铜柱首造型别致,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现象。首先,龙的那对大角很像水牛角,与中原地区常见的龙角不同。中原商周青铜器上龙的形象,龙角最常见的是蘑菇状,简化的龙角图案作“丁”字形。例如安阳殷墟小屯M5(妇好墓)司巧母铜方壶,壶的肩部有共首双身龙纹,龙首凸起[2]。也有为枝叶状的,例如安阳殷墟郭家庄M160铜尊肩部的龙首[3]。
三星堆这件铜龙的造型显然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可以作为比较的龙角,在三星堆器物坑中有两个典型的例子。一号器物坑龙虎纹铜尊肩部的龙纹有凸起的龙首,其龙角呈短柱般的蘑菇状,这是中原型龙角。二号器物坑大铜树干上有一条头下尾上的龙,该龙的龙头上除耳朵外,还有两根弯曲的长角,与我们讨论的这件爬龙柱首有几分相似。三星堆的大铜树具有地方特色,铜树上的那条龙应该就是当时当地龙的形象。
类似的长有牛角的龙的形象,在三星堆器物坑中还有一些。例如二号坑大铜立人的衣服上的龙纹,龙头上的角就是向后卷曲的长角。又如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3种青铜“兽面具”,实际上是带有额饰、长有内卷的尖长角和尖耳朵的某种神的面相,这种神像的躯体虽然最有可能是鸟形,但也不排除龙蛇之形的可能性。
其次,这件铜龙的前肢肘关节处有一对鱼鳍般上翘的东西,应当是表现翅膀。这种翼龙在三星堆文化中不止一例,三星堆二号器物坑出土的一号大铜神树,其树干上盘绕的头下尾上的龙,前肢就有类似的翅膀。三星堆二号坑的大铜立人像,其衣服上有龙纹,龙的靠近前肢的身躯上,也长着一个细长的翅膀。
图(2)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翼龙在东周以前的中原地区几乎不见。从夏商直至西周,青铜器的纹饰中除了一些比较抽象的顾首夔龙纹有近似翅膀的纹样外,其他比较具象的夔龙纹都没有翅膀[6]。翼龙的出现是在春秋晚期以后,它是随着有翼神兽从北方草原地区传入中原后才逐渐出现在龙身上的。汉代画像上,许多龙都有翅膀。
三星堆器物坑的年代是在商代晚期偏早阶段,这些翼龙的造型和图案远早于带翼神兽在中国流行的年代。而且,三星堆器物坑中带翼动物造型也不仅限于翼龙,在二号坑出土的一件被火烧残的“铜神坛”上,最下层的两只负重的鸟兽合体怪兽,可能也长着长长的翅膀。这表明,早在商代,中国西南地区就存在着鸟兽合体的动物造型。导致这种现象不外乎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三星堆人存在着后来“如虎添翼”那样的观念,认为给龙一类的动物添上翅膀,更会增加这些动物的能力和神性。另一种可能就是,当时的三星堆人已经有某种与西亚联系的途径,西亚的带翼怪兽的造型已经传入到中国西南的三星堆文化中。
第三是关于这件铜龙的制法,最值得关注的是龙身体的形状。一般青铜器上的立体造型的龙,身体截面都是圆形或椭圆形;即使是浮雕状的龙纹,其凸起的一面也是弧形。这件爬龙铜柱首,龙的身躯截面却是“人”字形,其背部中央起折棱,有中脊线。
这种“人”字形截面的龙在三星堆器物坑中不止一例,除了二号坑一号大铜神树的铜龙的身躯为绳索状外,其余龙或蛇的造型,背部都有明显的脊线。关于这一点,三星堆二号坑的两件铜蛇尾(K2②∶44、K2②∶330)表现得尤为典型。这种“人”字形截面不仅见于龙或蛇这类动物的造型之上,本文讨论的这件爬龙铜柱首上与龙相对的卷云形装饰、一号坑带管团身铜龙的龙尾、环身虎形铜器座的虎尾以及三星堆二号坑的两件凸目尖耳铜神面像的鼻梁上的卷云形装饰,也都是这种“人”字形截面[9]。
图(3)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上述依附于主体铜器之上的“人”字形截面铜器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人”字形凹面均附着在一个可以与之形成凹凸扣合的弧面或凸面上,如柱身或鼻梁。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三星堆一号坑那些与爬龙铜柱首共存的具有“人”字形凹面的其他铜件,会不会也附属于这个爬龙铜柱首下面的木柱呢?
三星堆一号器物坑具有“人”字形截面的铜器,除了爬龙铜柱首外还有两件,即带管团身铜龙和环身虎形铜器座,我们不妨将这三件放在一起分析比较一下,看看它们有无可能是同一件器物的铜饰件。
二,与爬龙铜柱首相关的铜饰件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三星堆一号坑的器物残件可以与三星堆二号坑的器物残件拼接在一起的例子。因此,与一号坑的这件爬龙铜柱首相关的其他铜饰件,只能在一号坑中去寻找。
上文提到,在三星堆一号器物坑中,有两件尾部截面呈“人”字形的动物造型铜饰件可能与爬龙铜柱首有关,它们很可能是同一根木柱上的铜饰件。下面就对这两件器物加以介绍和分析。
1·环身虎形铜器座(K1∶62)
该铜器造型为一个站立在圆台上的老虎,但为了满足器物的用途,除虎头、虎尾外,身躯做成圆环状。虎头龇牙咧嘴,鼻梁和鼻翼较宽。眼作“臣”字形,眼珠正圆。双耳斜向伸出,大而且夸张。虎身肥硕,四足短小。虎尾较宽大,尾巴垂直上竖,其截面呈“人”字形,尾端已残。
从该虎形铜饰件的形状来看,它应该是套在一根木柱下端的装饰品,这根木柱很可能就是顶端插在爬龙铜柱首上的那根木柱。我们之所以这样推断,有以下3个根据:
第一,环身虎形铜器座的内径与爬龙铜柱首下端的孔径相近。原报告(《三星堆祭祀坑》)只是说虎形铜器座的圆台直径7·8厘米,没有交代上端的孔径。同样,爬龙铜柱首也只叙述了柱帽上端最大外径为9厘米,没有介绍下端銎孔的孔径,尤其是内径我们难以将二者的孔径进行比较。不过,《三星堆祭祀坑》的线图下都有比例尺,按比例尺量得爬龙铜柱首下端銎孔的内径大致为6厘米,虎形铜器座上部环口内径约6·5厘米,二者内径大致相当,可以套在同一根木柱上。
第二,环身虎形铜器座的一些细节与爬龙铜柱首相同。虎形铜器座下端的底座呈圆环形,本身就如同一道圆箍。环形底座上的老虎身体也被做成圆环形。如果从虎形器座正上方俯视,很容易看出虎身本身就是一个圆环,它构成了这个器座的第二道铜圆箍。再看虎头和虎尾,虎头内侧被做成圆弧形,弧度与虎身的圆箍和底座的圆箍内弧度相同。虎的双耳做得很大,向两侧呈圆弧状延伸,加长了虎头内弧的长度。虎尾做得较宽,且竖直向上,以弥补弧度太短的不足。虎头与虎尾实际构成了虎形铜器座的第三道齿状箍,这与爬龙铜柱首下端的凸凹相间如齿状的情形相同。而且虎形铜器座的虎尾截面呈“人”字形,也与爬龙铜柱首的龙身和卷云形饰的“人”字形截面相呼应。
图(4)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第三,这件环身虎形铜器座与爬龙铜柱首形成了龙与虎的呼应。虎形铜器座既然是一根木柱形器下端的铜饰件,就肯定应该有相应的套在木柱上端的更为显著的铜饰件。而在三星堆一号坑中,可以套在圆形或椭圆形柱状体上端的铜饰件,就只有爬龙铜柱首。如果把爬龙铜柱首和虎形铜器座上下套在一根木柱上,这种上龙下虎的布局,与一号坑出土的龙虎纹铜尊的上龙下虎相似,也与二号坑大铜立人身着饰有龙纹的衣服、足踏由4个虎头组成的底座的情形相似。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断定,这件环身虎形铜器座与爬龙铜柱首是同一器物上的两个铜饰件。
2·带管蜷身龙形铜饰(K1∶188)
这件铜饰所表现的动物有头、身、尾而无足,似乎不应当称作“龙”。只是因为其造型与二号坑所出铜蛇不类,其头部很大而且体形比蛇短粗,所以才将其当作无足之龙。该铜饰的动物头部没有爬龙的那对大弯角,也比垂龙少了一对触须。与之可以相比较的还有二号坑所谓“铜神殿顶部”(K2②∶143-1)的“龙纹”[11],后者头部除了上嘴唇较长且上卷、有足有翼外,其余都很像这件蜷身龙形铜饰,就连身上的圆形斑点都相同。类似的动物造型还见于二号坑的“怪兽”(K2③∶193-10),但该怪兽有四足和尾翼,一尾垂地而一翼上卷。因此,我们将这件铜器称作“蜷身龙形铜饰”。
蜷身龙形铜饰的龙作俯卧状,头大身小,在头身之间,有一向前倾斜的圆管。龙头前端平齐,张嘴露齿,牙齿作上下咬合的锯齿状,其上有对称的鼻孔和鼻翼。“臣”字形眼,眼外角下垂。脑后部有下垂的尖耳,耳的外轮廓有一条下端如刀的宽带,似乎是龙的双角,但更像是触须。龙的身尾连成一体,截面作两面坡的“人”字形。尾向上内卷,形如卷云。身的外侧有宽边,其内侧饰一排内凹的小圆点。龙身上伸出一条略向前倾斜的圆管。
该龙形铜饰的龙头和龙腹下的截面为圆弧形,侧面则是一条直线,其形态与爬龙铜柱首上附着在柱状体上的龙的身躯相似,应当是头上尾下、附着在某种圆柱体旁边的饰件。当这件龙形柱饰以此方式固定在柱身上时,龙身上的圆管斜向上伸出,可以在圆管中插其他装饰物,如羽毛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将这件团身龙形铜饰件当作一种器座,器座上或许有长长的羽毛等装饰。从中国上古许多地区的铜木或玉木复合器物(尤其是高级别的权杖和武器)来看,它们不仅要在木柱的顶端套以玉件或铜件,而且在木柱的下端也有玉件或铜件,有的在木柱的一侧还附加有其他质地的东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爬龙铜柱首、环身虎形铜器座和带管蜷身龙形铜饰,它们分别属于一根截面圆形或椭圆形木柱的柱首铜饰、柱尾铜饰和柱身铜饰。这些铜饰件被固定在木柱上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爬龙铜柱首的下部有圆形的小穿孔,它插在柱头上后,还可以依靠绳索或铆钉予以固定。环身虎形铜器座没有发现这样的小圆孔,它除了靠插在木柱尾端的摩擦力保持固定外,还可能在木柱上穿孔,用绳索将虎形铜器座紧紧捆缚在柱子上。至于带管龙形铜饰,它虽然也可以用绳索捆绑在木柱上,但却不容易牢固,也影响美观,如果在柱身髹漆的情况下,用漆做粘合剂,并以麻或鬃毛之类作加强筋,将该铜饰连同铜管中的羽毛之类的装饰粘接在一起,还是比较结实的。按照这样的方式复原起来,就是一件上有龙、下有虎、中间有其他动物装饰的一根粗大华丽的铜木复合结构的大木杖。装饰着这样一些奇异和凶猛动物铜件的木柱,应当是一种象征着权威的、可以用手拄着立在地上的权杖。
图(5)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三星堆龙首虎尾杖与众多具有浓厚宗教祭祀色彩的铜像和铜器一起出土,这件杖显然不是一般人所能拥有,它应该是三星堆社会顶层权贵所把持的与权力(包括宗教权力)象征有关的器物。按照有关文献记载,晚周时期在中国古代中心地区,还保留着由主管祭祀官员来颁发象征地位身份的“齿杖”和“爵杖”的传统[13]。在更早的古代社会,这种象征意义应当比晚周时期更为突出。
这根上套龙首、下压虎座的龙虎杖,其木杖身的直径有6~7厘米,尽管相当粗壮,但还是可以用手持握的。这根木杖的截面似乎不是正圆形的,因为从爬龙铜柱首下端的銎孔来看,其銎孔不是正圆形,而是后宽前窄的椭圆形。环身虎形铜器座的銎孔虽然基本上是正圆形,但上翘的“人”字形截面的虎尾也暗示了这端的木柄应当有一道脊棱。这些现象都说明,这根龙虎杖的截面可能是前小后大的椭圆形,小的那一侧可能还有棱角。
这种不是正圆形截面的木杖,在中国古代长柄兵器中常见,古代凡是砍啄类长兵器如诫、戈、戟等,其木柄截面都是椭圆形而非正圆形的,故《考工记·庐人》有“凡兵,句兵欲无弹,刺兵欲无娟。是故句兵裨,刺兵传”之说。椭圆形柄的兵器,一般是较小的一侧对应柄上铜兵器锋刃所向的一侧,这样在战斗和仪式中,仅凭手握木柄的感觉就可以知道锋刃一侧的位置。同样的,三星堆这件龙虎杖的杖身做成椭圆形,应当也是为了使用者在仪式活动中凭借手感就知道杖首龙头的方向。杖首的龙头在前而杖下的虎头在后,杖身中段前缘还有一条团身小龙与杖首的龙头相呼应。
用铜铸成动物的杖首和杖尾,然后用木(或竹、藤)的杖身将其连接起来,组成复合材料的长柄杖,这在先秦时期许多地区都可以见到。最常见的动物造型的铜木复合结构的杖是铜鸟首杖,例如云南晋宁石寨山墓地出土的27件铜杖首,数量最多的就是各种形态的鸟,数量达到了10件。另外,云南江川李家山墓地出土16件铜杖首,其形态都是以鼓形柱帽为座,除了3件柱帽没有其他装饰之外,其余鼓形柱帽上的动物主要就是鸟,数量达12件。这些套有动物造型铜杖首的木(或竹、藤)杖,通常没有动物造型的杖尾。
既有动物造型铜杖首又有动物造型铜杖尾的,是东南地区东周时期吴越文化的铜鸡杖,这种铜鸿杖目前已经出土3件以上。其一为江苏丹徒县北山顶古墓出土的一柄铜鸡杖,其竹木质的杖身已朽,杖首与杖尾形状都为铜铸造,因而保存下来。铜杖首为尖翘尾的短尾鸟,形态类似鸿;铜杖尾的下端为一坐之人,人头部顶着杖。该杖的杖身虽朽,但从杖首与杖尾之间的距离可知,该杖全长229.4厘米。另外两件吴越文化铜鸿杖也是杖首套铜鸿,杖下压一跪坐的人。从这些鸿杖的铜杖首和铜杖尾的造型可以看出,在使用铜鸿杖者的心目中,某种鸟具有尊崇的地位,而某些人的地位却相对卑下,所以鸿形的铜鸟才高居杖首,而铜人被压在杖尾之下。
图(6)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龙形铜杖首在先秦时期发现不多,湖北荆门市包山2号楚墓出土一件龙首鸟蹲杖(M2:436),杖长1.55米,其上端是错金银的铜杖首,杖首龙头张口吐舌,其下端是三段式铜蹲,中段为一鸳鸯。杖首与杖蹲之间则是以竹编为筋骨再髯漆的积竹柄。在楚文化中,龙和鸟都具有尊崇的地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湖南长沙陈家大山战国墓出土的帛画。该帛画的画面中央站立着向左侧立、衣长曳地、双手合掌作施礼状的一女子,在女子上方为一昂首飞翔的凤鸟,女子前方则是一个头朝上的夔龙。显然,在这幅画面中,龙和鸟都是该女子崇拜的对象。类似的崇拜鸟的例子在楚文化的文物中颇多,以此来看,包山二号墓的龙首鸟尾及竹杖,恐怕很难将其象征意义理解为龙尊而鸟卑。不同的动物形象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中,自然会有不同的认识。
那么,三星堆出土的铜龙杖首和虎杖尾,是否具有前者尊崇而后者卑下的含义呢?龙是神话传说中集蛇之躯、鸟之爪为一体的神话了的蛇或鼍。《说文》:“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广雅》说:“有鳞曰蛟龙,有翼曰应龙,有角曰虬龙,无角曰螭龙。”(《太平御览》卷九三○引)在中国不少古代族群中,都有以龙为族源标志的传说。例如夏人之祖神禹,据说其出生就与龙有关,所谓“鲧死……化为黄龙,是用出禹”。周代南方大国楚国和越国的王族族源,也与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云贵高原上的夜郎和哀牢,其族源传说也与水中的龙有关。三星堆古国的人们虽然极端崇拜人首鸟身的太阳神,但他们也崇拜龙。在三星堆器物坑中就有不少龙的形象,如象征太阳栖息的大铜神树上,就挂有一条大龙;大铜立人华丽的外服上,也装饰着龙的纹样;就连铜神坛的尊形器的器盖上,也有镂空的龙纹。在三星堆文化人们的心目中,龙无疑也具有崇高的地位。
图(7)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至于虎这种现实中确实存在的猛兽,它具有力量和速度,古人将其称作“山兽之君”(《太平御览》卷八九○引《说文》),或称其为“阳物百兽之长也,能噬鬼魅”(《太平御览》卷八九○引《风俗通》)。在三星堆文化及其稍后的十二桥文化中,都出土了体量较大的镶嵌绿松石的铜虎[20],可见虎在三星堆文化中还是很受尊崇的。有疑问的是,在三星堆遗址和金沙村遗址的宗教祭祀区,都发现了石虎和双手反缚的裸体石人,在金沙村遗址的一个器物坑中,多件石虎和双手反缚的裸体石人同出,一起出土的还有石龟和石蛇[21]。这说明,三星堆文化和金沙村文化时期,虎尽管是一种令人生畏的猛兽,也得到了三星堆人们的尊崇,但它却与那些人、龟、蛇等普通的生物一样,没有或较少龙那样的神圣性。
四川地区,虎在人们心目中地位的上升是在东周时期,当时的巴蜀文化的铜器上往往有虎的形象,尤其是铜兵器上的“巴蜀符号”,虎是最为显眼的图像符号。以后汉代四川画像中的西王母形象,龙和虎更并列出现在西王母身旁,西王母的宝座就是龙和虎搭配的龙虎座。然而在东周以前,龙与虎还是不同层面的两种动物,前者是富有神性的虚幻神兽,后者则是较少神性的现实猛兽。三星堆的人们将龙置于杖首而将虎置于杖尾,可能就蕴含着龙能够征服像虎这样猛兽的象征意义。
当龙、虎、凤凰这样的虚幻或实有的动物被某些族群或国家赋予了特定的象征意义(如图腾、族徽等)后,就有可能借助于对这些动物彼此之间关系以及它们与人的关系,来表述更加复杂的寓意,如优与劣、强与弱、善与恶、胜利与失败等等。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吴越地区,吴国和越国本来都是同一个大的族系的不同支系,吴崇拜龙而越崇拜蛇,故吴国都城就有龙蛇的形象以表示吴战胜越。《吴越春秋·阖庐内传》:“越在东南,故立蛇门以制敌国。吴在辰,其位龙也,故小城南门上反羽为两鲵蛟,以象龙角。越在巳,其位蛇也,故南大门上有木蛇北向首内,示越属于吴也。”楚国似乎崇拜龙凤,楚墓中出土的文物中,就有不少凤鸟站立在卧虎身上的造型,如湖北江陵县九店526号楚墓、荆州市天星观2号楚墓的“漆虎座飞鸟”。有学者认为,这些文物表达了楚战胜巴的主题,这尽管不一定对,但有些动物形象的确具有一定的寓意,这还是可以肯定的。
四,三星堆出土的龙首杖与鸟首杖
三星堆器物坑中出土的杖首不止一件,除了一号坑这件装饰有铜龙首和铜虎座的龙首杖外,二号坑还出土有装饰着铜鸟首的非常粗大的鸟首杖。这些杖与龙首杖之间的关系如何呢?三星堆的权贵们为何有的手持龙首杖,有的却手持鸟首杖呢?这里需要进而讨论两个问题,即三星堆古国人们的信仰问题和三星堆古国统治集团的构成问题。
图(8)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在三星堆遗址出土的文物中,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在所有的人和动物造型中,鸟的造型受到了三星堆王国人们异乎寻常的关注,塑造了大量不同材质、不同造型的鸟的形象、模仿成鸟的人的形象以及人首鸟身的神的形象。他们将某些陶器做成鸟的造型,在重要玉石礼器的最上端雕刻鸟的形象,用贵重的青铜器铸鸟头和各种鸟的造型,甚至用铜铸出人装扮成鸟的模样,以表达他们对鸟的敬奉和崇拜。三星堆器物坑出土的凸目尖耳铜面像,据研究很可能就是他们最受尊崇的太阳神和祖先神,其完整的形态是人首鸟身。由于天上的神是鸟的形象,地上的人们为了求得鸟形神的欢心,就要扮作鸟的样子以娱神。侍奉神灵的神职人员要从地上升腾到天上,或要将地上人们的愿望转达到天上神的那里,更需要带翅膀的鸟作为交通工具。地上人们的统治者为了表示自己与神的血缘关系和权力继承关系,除了头戴鸟首冠,身着羽翼服外,手上拿的权杖也做成鸟头之形,这就是很自然的选择。
在自然界中,鸟很喜欢歇息在树木的枝头,古代的人们会注意到这些现象,中国古汉字中的“集”字表现的就是多只鸟儿站在树上的样子,并有以这个形态的文字符号作为标识的古族。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国有些地方的人们已经将太阳也视为一种神鸟的化身,以为太阳的运行是这种神鸟在天空中飞行或者太阳被这些鸟儿托着在飞行。太阳早上从东方升起,晚上又从西方落下,鸟儿飞累了要歇息在树木上,太阳又是鸟的化身或由鸟来托负,这样一系列生活体验和神话想象结合在一起,就产生了东有“扶桑”、西有“若木”的太阳树神话。
三星堆器物坑出土有大铜神树两株,每株的枝条三层,每层三枝,每枝上立有一鸟,应有九根枝九只鸟。两株树的树枝形态不同,一株的树枝上翘似桑树,一株的树枝下垂如柳树,这些都与中国先秦和两汉时期十日神话中的“扶桑”和“若木”相契合。在三星堆人的太阳神崇拜神话中,既然太阳鸟是歇息在树木上,作为太阳神的子孙,其统治者或祭司也手持一根杖首有鸟或鸟头的木杖,以此象征太阳神树,以此作为掌握祭祀太阳起落的权力,这是完全可能的。
在中国许多地区,史前时期曾经有过以某种鸟为图腾或以某种鸟为族群标志的习俗,《左传·昭公十七年》曰:“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司而鸟名。”其中除了神鸟凤凰外,外形并不突出的鸟类在鸟形族群标志中具有特别突出的地位,有五个不同的族氏分别以“祝鸠”、“鸠”、“鸠”、“爽鸠”、“鹘鸠”作为五种官职的代表。“五鸠,鸠民者也”,由于鸠有聚民鸠治之义,故远古东方崇鸟部落的各氏族首领,有以鸠为名和持鸠杖以为标志的习俗。夏商周时期,随着王权的确立和国家职官制度的形成,过去的氏族首领已逐渐失去了决定国家大事的权力,只是保持着受人尊崇的地位。原先象征聚民鸠治权力的鸠杖,也就成了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贵族长老的标志,并逐渐形成了一套赐鸠杖以尊国老的养老制度。
图(9)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这套制度至迟在周代后期就已形成,例如,《周礼·夏官·罗氏》的职司就是“掌献鸠杖的养老”。到了汉代,汉王朝还有给年满七十的老人颁发杖首有鸠鸟之饰“王杖”的养老制度。这种制度下的遗存就是汉墓中发现的鸠杖首,鸠杖首有不同的质料,其中一种就是以铜鸠为杖首。铜质的王杖首并不少见(有的传世或征集的杖首还被误以为是秦汉以前之物,重庆忠县宣公东汉崖墓群就曾出土一件。汉代这种养老赐鸠杖的方式,不是汉代的发明,而是王权确立以前氏族社会长老执掌权力时所持鸟首杖的孑遗。
五,三星堆手持龙首杖的社群
三星堆器物坑既出龙首杖又出鸟首杖,这两柄杖分别出自一号器物坑和二号器物坑。而且一、二号坑的器物存在着很大差异,两个坑的残损器物没有可以拼接在一起的。我们不禁要问:在三星堆古国中,手持龙首杖的人和手持鸟首杖的人,他们是否属于不同的社群?我们还是先从出土龙首杖和鸟首杖的两个器物坑入手进行分析。
三星堆两个器物坑器物的种类有明显的差异,除了这两个坑的人头像造型存在一些差异(一号坑人头像较写实,二号坑人头像较抽象)外,一号坑有包金杖(带?),有大量前锋有鸟或前锋作鸟喙形的双栏戈形玉器,这些金、玉器在二号坑中均不见。二号坑有3件巨大的凸目尖耳的铜神像、数以十计的铜面像、多件兽面像、6件铜日轮、两株很大的铜树、多件身着鸟装的人像和组合铜像(铜神坛)、大量铜眼睛和铜瞳孔,还有大量的“丫”字锋玉斧形器,这些器物在一号坑中也不见。
对比一、二号坑器物的异同,后者比前者的宗教元素更浓烈。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种可能性,即一、二号坑的器物尽管都是三星堆这个古代国家最上层人群的遗留,但这个人群还有职业重心的分别,一号坑器物属于一个相对世俗的社群,而二号坑的器物则属于另一个从事宗教祭祀活动的社群。
图(10)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在三星堆两个器物坑出土的器物中,数量最多就是那些铜人头像。两个器物坑能够辨认出发式的铜人头像共有65个个体,其中脑后拖一条猪尾巴式辫子(下简称“辫发”)的有47例,头发卷起来并在脑后用发笄约束(下简称“笄发”)的有17例,此外还有披头散发、好似鬼魅(下简称“散发”)的1例。如果将这些铜人头像按照单位分别进行统计,则一号坑有辫发9例、笄发4例、散发1例;二号坑有辫发38例、笄发3例[。两个坑都既有辫发的,也有笄发的,并且辫发的比笄发的多出一倍以上。由此可以作出两个推断:一是三星堆古国主要有辫发和笄发两种不同发式的族群,并且这两个族群构成了三星堆国家的统治集团,其他发式的人群可能只有少许。二是三星堆古国的人群构成很可能是以辫发的为主,即脑后拖着一条辫子是三星堆人的主要发式,不仅最上层的统治者多为辫发,就连最下层的被统治者也都为辫发,三星堆遗址出土双手捆缚的跪坐石人就是例证。
需要注意的是,三星堆两个器物坑的铜人像尽管既有辫发也有笄发,但这两种发式社群却具有明显不同的社会角色。如果我们注意观察二号坑内那些表现宗教活动场景的铜像的发式[33],就可以发现,这些与宗教活动有关的人像发式都是笄发,没有一例是辫发的。这表明,三星堆人的神职人员是清一色的笄发社群,辫发社群是不能主持和施行宗教活动的。
值得注意的还有,二号坑出土4件妆金铜人头像,其中两件是辫发的(K2②∶45、115),两件是笄发的(K2②∶214、317)。这种现象或许向我们透露出另一个信息,即三星堆上层社会的人群构成,也就是三星堆国家的统治集团,包括了发式为辫发的氏族和笄发的族群,形成一种典型的两个族群共同执掌权力的政治结构。由于三星堆所有宗教礼仪活动几乎都是由笄发者来执掌的,可以推断,在三星堆古国的统治集团内部,辫发和笄发这两个族群的分工是不同的,笄发的族群很可能是掌握神权的从事原始宗教职业的族群,由他们构成了三星堆王国的祭司或巫师的集团。
图(11)民间收藏古蜀文化器物
最后,我们又回到本节所讨论的问题,也就是三星堆古国中手持龙首杖的人群的问题。由于龙首杖出土于宗教色彩不那么浓厚的一号坑中,而鸟首杖出土在宗教色彩甚浓的二号坑中,二号坑中从事宗教活动的人们又都属于笄发的族群而非辫发的族群。由此我们推测,三星堆二号坑的器物可能原先是笄发族群上层之物;而一号坑的那些器物,可能曾经属于辫发族群上层。一号坑出土的龙首杖与二号坑出土的鸟首杖,可能是这两个社群首领分别把持的权杖,前者是军政权力即世俗权力的象征,而后者则是宗教权力的祭祀权力的象征。
在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还想提一下三星堆铜龙首虎尾杖与三星堆射鱼鸟纹包金杖之间的关系。在三星堆一号器物坑中,还有一件被称为“金杖”的器物[35]。该金杖用金版锤打而成,出土时并不是挺直的,而是弯曲呈弧形的,因而有学者怀疑它应该是金带而非金杖。从该金器出土时压扁为双层、两层之间有腐殖质等现象看,该金器应该是包裹在竹木杖外面的包金装饰。如果是这样,这件包金杖就还缺少杖首和杖尾。那么,同坑出土的爬龙铜柱首和环身虎形铜器座有没有可能是套在这件包金杖两端的呢?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包金杖复原后的直径仅有2·3厘米,而爬龙铜柱首和虎形铜器座的銎孔都在6厘米左右,二者粗细差异太大。铜龙首杖与包金杖不大像同一件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