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可钰
叶可钰(1898年11月8日(光绪二十四年,农历戊戍年九月二十五日)--1980年)字幼韵,号哲如,福州市达明路雅亮里人,1915年4月考入福州马尾海军学校,学习法文与德文船舶制造(前学堂)。1918年改习英文航海(后学堂)。1920年11月转烟台海军学校学习。1923年11月烟台海军学校航海校课毕业。1924年1月南京海军鱼雷枪炮学校习兵器与战术。11月应瑞练习舰实习。1925年1月应瑞练习舰实习舰课毕业。8月1日-1926年4月3日靖安舰侯补员见习。1926年5月1日-11月19日任威胜舰少尉枪炮官。12月在江南造船所任咸宁舰监造员。1927年任咸宁舰三副航海官。1928年任楚有舰二副航海官。1929年2月1日-6月1日任辰字雷艇中尉大副副艇长。7月经海军部考核,选派留学日本(同行有曾国鲜,姚屿,何希琨)。先在东京日语学校熟悉日语。(至此,叶可钰能读、写、看、听德、法、英、日四国文字),1930年在横须贺海军学校,习日文海军技术、船艺、海军军事实习。其间参加东京中国留日学生会。1931年后期在日本播磨船厂参与监造宁海巡洋军舰。1932年9月回国。10月7日-1933年10月24日在南京任海军水鱼雷营教官。1933年10月25日-1934年4月任海军水鱼雷营上尉副营长。1934年4月-1935年8月16日任永绩舰副舰长、列字雷艇艇长、练习舰队正副官。在多年海军工作中考核成绩优良,荣获海陆空乙种乙等奖章。1935年9月任平海舰船体监造官。1937年任平海舰少校副舰长。1937年9月平海旗舰代理舰长,1937年10月任马垱炮台台长,旋赴武汉任长江阻塞组长。12月到次年上半年依次任江西省湖口布雷队长,鄱阳湖布雷队长,江西省布雷队长。1938年6月任江鲲舰长。11月任浙江省封江(封锁江河沿海)办事处主任,1939年11月任第三战区封锁委员会委员,海军长江中游(敌后)游击布雷总队少校副长(刘德浦上校为总队长),1940年9月任川江漂雷总队长,1941年夏在重庆中央训练团受训月余(同受训者吕叔奋,陈庆甲,陈嘉桪),国庆叙勋,评获干城甲种二等奖章。11月任海军马尾练营中校营长,1945年12月递升海军马尾练营上校营长。1946年桂永清接管海军,叶可钰三次递交辞呈,桂永清准其离职,不准离海军。1947年1月挂名任海军总司令部法制委员会委员,国防部物质委员会海军组员。1949年8月17日福州解放,在华东海军福州办事处办理原海军人员登记审核工作,主持面试高航学生并动员、组织他们和原海军人员赴华东海军司令部学习,9月4日由谢筱乃、姜平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由韦国清市长聘为福州市第一次各界代表大会特邀代表。1950年1月20日聘为福州市第二次各界代表大会特邀代表。1月25日奉令调往华东海军,率第三批海军人员赴南京。2月6日在南京任华东海军司令部研究委员会委员。5月5日任第七舰队副司令员任命书(饶守坤任司令员)。10月任海军舟山基地副司令员(高志荣任司令员),1951年3月--1955年8月任海军舟山基地副司令员兼第七舰队副司令员(军级)。1955年8月-1956年12月解职在华东海军第一招待所休养,评上校军衔,定为准师行政12级。年底转业。1957年1月-1958年8月任交通部船舶登记局局长助理。反右运动中退党。1958年9月--1966年任福建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副局长(处级)。1966年学习班审查(隔离于闽北山区麻沙部队营地)。1971年春初步平反并退休。1979年恢复党籍,选为福建省政协第四届委员,安置福建省直属机关干部休养所。1980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二)因脑溢血逝世于省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