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政策的两个不变和五个调整
【田丹短评】
年初听说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被叫停了,也没有任何官方文件和消息。
据说原因一是有关部门认为农口没把这个政策用好,更多强调了生产功能;二是各地用地审批极不规范,这是大家公认了的,必须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用地指标后操作;三是田园综合体的成效不明显,农民增收效果不明显,企业只考虑自己收益为主,几乎不制定农民收入增加计划;四是对当地就业促进效果不明显,而各种农业园区对于农民就业和产业升级作用比田园综合体明显。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现在又折腾回来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王弢教授认为:此次田园综合体回归是基于农业农村部门的总体要求,是两山理论的落地。但折腾回来归折腾回来,政策毕竟有不变也有些调整,绿维文旅归纳总结者几条,也为业界提供了方便。
2021年5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总结2017年以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这次新文件出台,在很多地方都有所修正,想知道田园综合体试点申报是否符合新政引进条件?新政到底都有哪些方面的改变?基于此,绿维文旅对新旧政策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以供参考。
新旧政策差距是什么?我们总结为两个不变和五个调整。
不变一:“三年规划、分年实施”“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不变。
在资金支持方面,新政策仍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同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试点项目建设。
绿维文旅林峰博士表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说明田园综合体首先是一种模式结构,其次是有资金支持,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实现。在过去的三年,各省市已经做了大量的田园综合体试点,和国家试点同步推进,关键的一点在于田园综合体有资金支持。
不变二:申报流程流程基本不变
目前,我们国家田园综合体的申报模式是比较成熟的,是一套严谨科学的模式,所以这套模式基本保持不变,继续推行。
调整一:试点省份有调整
新政策重新确立了2021年,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云南等13个省份继续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每个试点省份安排1个试点项目。
此前于2017年,财政部下发《关于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通知》,明确重点建设内容、立项条件及扶持政策,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表明,原有的18个省份中有一半在进行第二批的推进,现又新增加4个省份,包括北京、吉林、黑龙江、湖北。从分布来看,主要是西部地区减少的比较多,北部地区有所增加。
调整二:立项前提——新政策对试点开展的前提条件更具指导性
2021年在新政策上对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的试点要求更明确,指出七大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业生态资源条件较为优越、特色产业优势较为明显、农村基层组织和市场主体试点积极性较高、开发主体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自身有持续投入能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以一定数量村庄构成的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
调整三:重点任务——从注重建设到注重结果导向
调整四:“实施方案”编制的要求更细化、落地化
调整五:动态管理工作——要求更细化,更明确,重视年度评估工作
2021年新政策提出试点县(市、区)要建立试点工作台账,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推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指导纠偏,稳步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试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
同时,省级财政部门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按照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围绕项目推进、政策保障、机制探索、试点成效、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绩效管理等方面,及时开展年度评估,于后续年度3月底前将年度评估报告(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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