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明鬼》:明鬼神之实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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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行

——本文节选自《中国道教通史》第一卷,第64-69页,略有删改。

传统的鬼神观念是道教的思想渊源之一。鬼神崇拜由来已久。早在原始社会阶段,中国古代人就有了见鬼神信仰,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们的鬼神信仰更有发展。

墨子(约前480-前420年),名翟,墨家的创始人,其《天志》《明鬼》系《墨子》一书的篇章。

墨子有《明鬼》上、中、下三篇,上、中篇已佚,从流传下来的《明鬼》下篇看,其主要思想,正如孙治让《墨子间诂·明鬼下》注所说:“明鬼神之实有也。”墨子在同“执无鬼者”的辩论中,从以下三个方面论证了“鬼神实有”:
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
墨子说:“昔者杜伯是也。周宜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宜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宜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音涛)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共臣,为父者以儆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憯遬(音惨速,意速疾)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接着又举出昔者郑穆公遇神(神名“句芒”)奉帝命赐寿十年有九;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齐庄君之臣三里国、中里徼(音绞)盟神断狱等事例,证明“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以三代圣王为法

以三代圣王为法,即三代圣王都是很重视祭祀的。墨子说:“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

接着墨子又讲到“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修也必于社”,证明有祖神、社神存在。他在谈及三代之圣王虔诚隆重地祭祀宗庙后指出:“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有),其务鬼神厚矣。”

先王之书屡有鬼神记载

例如,“《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他又说:《商书》讲“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夏书·禹誓》所谓“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这些都是关于有鬼神的记载。

墨子不仅从人民的闻见、圣王的祭祀、史书的记载等证明有鬼神,而且把天下古今之鬼神分为三类:“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这就使“鬼'的范围,由“人死为鬼”扩大到天鬼、山川鬼神,为祭祀天地和亡灵提供了鬼神的依据。

他认为祭祀鬼神的目的在于“上以交鬼(神)之福,下以合驩(音欢)聚众,取亲乎乡里”,所以他最后归结为,“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圣王之道也'。

在墨子看来,统治者想兴利除害,就应把鬼神当成真有其事,认真对待祭祀活动。敬事鬼神,可以受其保佑赐福,也可与群众欢聚一起,得到他们的拥护,他称这是“圣王之道”。所以墨子的“明鬼”,有着以敬事鬼神、凝聚民心的作用。它同《易·观卦彖辞》所谓“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有异曲同工之妙,对以后鬼神崇拜的发展和鬼神道教的产生,均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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