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智慧全集-上智-掌握全局-柳公绰》39
读《智慧全集-上智-掌握全局-柳公绰》39
前一个故事谈到后汉人贾彪任新息县令时,一日遇到两个案子,一个是在光天化日下抢劫和杀人,一个是一妇人杀了自己的幼子,前一个案子明明显显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后一个案子是明明显显的伤风败俗举动。对此两案,贾彪的做法是:强盗抢劫杀人之事常有,背逆天道背违人伦之事不可饶。所以,他没有去办理强盗犯王法之事,而是径直马上去办理那妇人背离天伦的事情了。
故事的演绎是,贾彪先办妇人杀子一事在当地树立了良好的民风俗规,事后感动了杀人放火的强盗前来自首投案,真是办案有方,一举两得,最终社会得以清平。
唐朝人柳公绰,是一位刚直不屈严整守法的人。在他担任山东节度使时,有一次他到邓县巡视也遇到要同时处理两个案子的事情。
县上有两位官员犯法了,一个是因为接受贿赂,一个是因为玩弄法令。当时当地的县官认为,柳公绰这个人向来强调法纪,他来办这两个案子,这两犯法之人一个也跑不脱,特别是那个贪污钱财的,案由清楚,性质严重,国法难容,必被杀掉无疑。
结果却是,柳公绰查阅了案卷,坐在公堂上宣布的判决是:“犯贪污的官吏虽触犯法令,但法律还在;奸邪的官吏破坏法令,法律就灭亡了。”
柳公绰的眼光还是独到的。王法,持世治政之大端,必须正之立之,不可偏废和忽视。贪污枉法之人当治,而知法犯法者不可饶恕,它会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被破坏得荡然无存。
所以,柳公绰宣布要杀掉的人,不是那个犯贪污钱财的人,而是那个玩弄法令的人。
从大的方面来说,对世俗,对政体进行整顿与维护,努力打造出一个好的清明的民俗风气和法治的治理环境是十分必要的,有了这样的环境,抢劫杀人的,贪污枉法的一定会少去许多。但在对待具体的案件上面,在职责范围内的案子都要去办理的,对犯事之人,在法纪框架内都要依法去处置的。这里可有轻重之分,不能有偏废之理。
所以,上面讲的故事也就是因事来说事而已,强调的是办事要有见识有魄力,要心怀大局,要洞察长远,要轻重得当,要学会办事理事也有“四两拨千金”之说。
2021年3月9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