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招! 为抓逃漏税,英税局要直接入侵纳税人银行账户!
英国税局(HMRC)在这个月10号悄悄发布了一个新提案(Amending HMRC’s Civil Information Powers),内容主要针对现有法制下,税局如何执行查看纳税人(当事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的公权力进行修改。
目的是要让税局在进行调查的时候有更大的自由度,在不必“惊动”到当事人的情况下(换言之就是不必事先告知当事人,也不必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并且甚至不必经过法院的同意下,就能够单方面要求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提供当事人的账户信息给税局。
同时,提案中更要求,未来还要进一步强制银行等机构“不能”通知当事人,税局有要查看他或她的账户信息;
种种修改就是为了要加大税局侦察出纳税人逃税漏税的力度和效率。
根据目前的《2008年财政法》(Finance Act 2008)规定,税局如果要向第三方(机构),比如说银行、律师、会计师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来索要当事人的相关信息或文件,相关调查官员必须要先核发一份“Third Party Notice”(第三方通知信);
而这份“通知信”就能用来要求银行等机构,提供给税局所要调查的纳税人的相关账户信息和资料。
但是呢,税局官员想要核发这份“通知信”之前,法律规定税局必须先满足以下要求:
1. 税局在没有得到该位纳税人(也就是当事人)的同意之前,或者是没有得到法庭的核准之下,税局是没有权利来核发Third Party Notice(第三方通知信)的。
2. 如果税局想要采取法庭核准的途径,那么只能经由税局的“authorised officer”(授权官员)来直接申请法庭的允许;或者是在授权官员的核准之下,才能交由其他一般的税局官员来做。
注:“authorised officer”(授权官员)指的是税局内部具有相当经验和训练的官员。他们才能来负责操作某些特定的事件或行动,而不是随便一位官员都能来做。
3. 在索取法庭的许可前,税局必须要先联系将被核发Third Party Notice(第三方通知信)的第三方(机构),告诉他们税局将会需要他们提供哪些信息或文件;并且给予他们适当的时间,让他们可以做出相关陈述或者抗议(这些陈述的概要,税局必须要之后一起交给法庭来审理)。
4. 税局也必须要告诉将被调查的纳税人(当事人),税局为什么需要查看某些信息或文件的理由。
5. 不过,需要提出的一点是,如果法庭同意税局的观点,认为上述第3和第4点,将会造成税局在调查上,或者把当事人税务征收回来的困难;那么税局可以跳过上面第3和第4点的这两项程序。
总的来说,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税局是不能随意“轻举妄动”的(某个程度来说);
就算税局想要“避开”当事人,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银行等机构来索要当事人的账户信息,以便调查当事人的逃税、漏税,税局也必须要事先获取法庭的许可,才能展开行动。
而且,虽然上面第5点有提到,税局在必要的情况下,法庭是可以同意他们不去通知当事人的;
但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银行不能去告知他们的客户,他们的账户信息即将被税局索取、调查。
这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目前银行收到税局的“通知信”,通常也都会选择告诉当事人一声;
如此一来,税局原本的用意恐怕就达成不了,毕竟税局没有权利来要求银行不去这么做。
也就是因为这样,税局认为目前的法律对于他们打击逃漏税现象,以及把税收给拿回来,造成很多程序上的麻烦和时间上的浪费。
这一点便是促使他们想要修改现有法律的核心。
→ 所以,税局具体想要怎么改?
根据税局所提出的修改提案(Amending HMRC’s civil information powers),他们要求“免除”必须事先获得法庭许可,才能核发Third Party Notice(第三方通知信)的现有规定;
改成直接由税局来核发Third Party Notice(第三方通知信),只不过整个核发的程序必须经由税局的“authorised officer”(授权官员)的核准才行;并且税局会告诉当事人他们被调查的理由。
同时,当税局认为必须“绕开”当事人(也就是不提前告知他们)来进行调查的时候,税局同样必须取得法庭的许可才能这么做;
但在这个部份,税局还想要将相关法律修改成,“强制”银行等第三方(机构),不能够告诉当事人,税局正在针对他们进行调查,以便更有利于税局查收逃税、漏税。
这一点就是针对我们上面提到的,因为目前的法律让税局无能为力,无法阻止银行不去告知当事人,所以税局就想出了这么一招,直接修法要银行不能这么做,要不就是违法!
想当然,税局这帖猛药一下,许多人当然就不乐意了,认为税局这不就是想要合法地耍流氓,摆明着要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嘛!
英国金融组织“更公平金融”(Fairer Finance)的总经理戴利(James Daley)就说:“目前的机制就是要保护纳税人最基本的隐私和权益。”
“税局现在抛出这种想法,想要偷偷绕过当事人来调查他们,实在太令人震惊了!他们打算做的是避开这些用来保护纳税人的检查和平衡措施!”
“当然我们是要打击那些违法逃漏税的当事人,但是这之间总要有个平衡在,而不是用来让税局直接懒惰地抄捷径的借口!”
值得庆幸的是,目前这个提案还在咨商阶段,商议期是从7月10日至10月2日;
如果大家对于税局的这份提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话,都可以通过电邮或写信来表达,在10月2日之前将相关电邮寄至:powers.information@hmrc.gsi.gov.uk;
或者是将纸本信件寄至以下地址和收件人:
Mr Brad Kyne
Tax Administration Policy & Strategy
HM Revenue and Customs
9th Floor
10 South Colonnad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PU
最后问题来了!
对于这次税局的提案,莎粉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