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些文件可以判断征收是否违法
在征收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快速完成拆迁项目,没有进行审批程序或审批程序进行一半的时候就开始了征收行为毫无疑问这是违法的,对征收方来说可能是为了节省时间,对拆迁户来说已经严重侵害了合法权益。
在征收方不能出示合法征收审批文件时拆迁户有权拒绝。
为了避免类似的违法行为侵害拆迁户的权益我们简单总结了相关知识,告知拆迁户简单的征收流程以及辨别征收是否合法的小技巧。
征收项目得到省、GWY的合法审批。
向市县ZF土地部门审查后拟定征收方案。
市县ZF审批后开始上报审批。
征收方案等需要最终得到GWY或省ZF的最终审批。
以上程序我们一句话带过因为在其他很多文章中已经多次讲过合法征收的审批程序,这里不再多说有需要的拆迁户可自行翻阅了解。
通过以下文件辨别征收是否合法
拟征收公告
征收方进行征收报批前根据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法定程序,其中征收公告就是其中一个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将拟征收的位置、用途、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告知给百姓,如需听证程序的还需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听证并将修改意见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征收公告是上报审批前进行的工作,一般公告中会包含安置补偿方案目的就是为了征求百姓的意见,虽然没有对百姓产生实质性的意义但是并不代表征收公告没有作用,当百姓看到征收公告后如果对征收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提起异议。
一书四方案
”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ZF审批。
一书四方案是合法征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征收方主动出示的文件,证明自身的行为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一书四方案或拒绝出示的我们就要对此次征收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审批文件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个人需要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征收过程中要改变土地性质,将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证明是否合法的就是审批文件,还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指定的机关部门作出的才具备合法性,法律规定这类批文只有省ZF或GWY有权作出其他机关部门作出的都不具备合法性。
征收公告
征收公告是得到征收土地审批后发布的公告,根据法律规定市县ZF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后应当组织实施公告,公告中应当明确写明征收范围、征收用途、安置补偿方案以及拆迁户有异议的救济途径和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拆迁户此时对拆迁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